女子为分手诬告男友强奸被判刑男方拘留半月女方仅获缓刑

观察吴洺 2024-06-26 18:08:54

北京时间6月25日讯:浙江云和县一女子与男友发生关系后诬告对方强奸,事后该女子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刑。据了解兰娟(化名)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与前夫离婚后,兰娟一直处于单身状态,2023年兰娟与男友郭亮(化名)相识并成为男女朋友,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兰娟多次想和郭亮分手未果,虽然双方闹到报警的地步,但是警方调解也未能让双方撇清关系。

为了彻底摆脱郭亮的“纠缠”,兰娟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双方发生性关系后报警称被郭亮强奸,一旦郭亮被收监、判刑,那她就能重获自由,与此同时也能摆脱双方的经济纠纷。2023年10月27日兰娟用微信与好友叶某聊天,并表示自己想通过与郭亮发生性关系并诬告郭亮强奸让其受到刑事追究的想法,随后兰娟便约见了郭亮。

案发当天郭亮在当地某宾馆开好了房间,兰娟则带着小儿子前来赴约,随后两人在宾馆发生性关系,事后郭亮外出买东西,兰娟则报警称自己被强奸。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便立案侦查,随后郭亮被警方抓获,在警方申请批捕过程中,当地检察院发现兰娟诬告的犯罪线索,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于当日释放郭亮。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兰娟诬告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到案后的兰娟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兰娟捏造自己被强奸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最终一审法院判处兰娟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对此有网友指出被诬陷的在里面呆了15天,诬告者仅获得一个缓刑,双方对比一下真的是犯罪成本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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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吴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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