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这9家车企被允许「自动驾驶」上路

车主新指南 2024-06-12 17:24:47

余承东又「口出狂言」了。‍‍‍‍‍‍‍‍‍‍‍‍‍‍‍‍‍‍

在近期的一场专访之中,华为常务董事、终端BG董事长、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董事长余承东发表的一番言论,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余大嘴”这次直接将目前的L2级辅助驾驶功能定义为“自动驾驶”,并表示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该处理工作,该干嘛干嘛”。我们不得不承认华为在智能驾驶解决方案上有独到之处,但余承东董事长的这番言论实属不妥。‍‍‍‍

当然了,这已经不是余承东第一次做出这种争议性十足的行为了,在文章《余承东开车被“罚”?这项技术何时才能落地》中,早已记录过余承东的这种“宣传手段”。‍‍‍‍‍‍‍‍‍‍‍‍‍‍

脱手、脱眼驾驶,甚至开车玩手机、处理工作,在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下,统统是违法行为。余承东却对此引以为傲,并且来宣传自家辅助驾驶功能的强大,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实在太不应该了。‍‍‍‍‍‍‍‍‍‍‍

但也由此引出了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自动驾驶」距离我们究竟还有多远。‍‍‍

回顾现行法律法规,在我国开放道路上仅支持L2级辅助驾驶,在使用辅助驾驶系统的时候必须时刻关注路面情况,并做好随时接管的准备。‍根据SAE(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的分级标准,现行政策下的辅助驾驶功能必须由驾驶者时刻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转向、制动或加速以保证安全。

因此,L2级辅助驾驶并不能被称作“自动驾驶”,因为使用该功能时需要承担责任的仍然是驾驶员。而且在现行法律之下,无论是否打开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开车时都不能使用电子设备。

只有具备L3功能的车辆,可以在某些预设条件下,从驾驶员手上接过车辆控制权,也被称为有条件自动驾驶。

使用L3级自动驾驶的情况下,当驾驶系统在控制车辆启停转弯变道时,驾驶员的眼睛、手脚都可以从驾驶活动中脱离,也就是说无需时刻关注路面状况,也允许双手离开方向盘。而在启用L3级自动驾驶功能的情况下,担责的理应是车企。

虽然L3级自动驾驶尚未正式开放,但是我想距离它落地已经不远了。

6月4日,工信部发布了《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的公告。

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此次进入试点的名单中,有许多大家熟悉的身影,比亚迪、广汽、长安以及蔚来等多家车企都在名单当中。名单中的每一家车企,都对应了一个使用主体,而这些使用主体,大多都是出行服务公司。‍‍‍‍‍‍

例如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所对应的,便是广汽祺宸科技有限公司,也是在下曾经实习过的一家公司,其主要负责的是「如祺出行」这一出行平台的运营。名单中,只有蔚来一家没有关联出行服务公司。

仔细思考一下不难看出,其实这些车企想要做的不只是面向普通消费者的L3级自动驾驶,而是希望向L4级的高度自动驾驶前进,完成商业化运营的目标。毕竟官方口径中的「智能网联汽车」包含了L3和L4这两种技术,企业的目光自然也会放得长远一些。‍‍‍

无人驾驶出租车、物流车,必然会是各大企业想要争夺的新市场,目前在路上大家也能看到很多测试车辆。既然如此,L3级自动驾驶是不是已经落地了?

同样是在6月4日当天,工信部还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问答 》的公告,并详细回答了这一问题。‍

根据官方描述,试点的组织实施共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当前,只是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接下来,四部门将指导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想要上路通行,首先要取得产品准入试点,其中包括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产品准入许可两个环节。

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后,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从事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并满足运营管理要求。也就是说,进入试点的车企,还需经过测试和评估,才能让旗下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正式上路通行。‍‍

可惜的是,此次试点工作仍未明确「责任划分」的标准,目前在测试过程中事故责任系车辆负责的,造成的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赔付,不足的部分由试点使用主体(申请车企或其他试点申请方)补齐。‍‍‍‍‍‍但L3级自动驾驶的车辆如果正式落地之后,该如何划分责任,尚未有明确指引。

不过根据官方的口径,此次试点工作也正是为后续制定法律法规做准备。《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问答 》公告中明确说明了,试点工作的预期效果有以下几点:

一、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系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创新、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生态建设。

二、基于试点实证,加速形成系统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安全评估等支撑能力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快形成各部门、各地方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更加系统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研发生产、上路通行配套政策、基础设施等环境建设,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提供支持保障。

四、通过试点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量产应用,带动汽车与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产业融合,打造新质生产力,助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我相信现如今各家车企在自动驾驶层面的技术,基本上都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自动驾驶的技术已经愈发成熟,从L2跨越到L3几乎就是一层窗户纸的距离。

L3级自动驾驶面临的最大难题,仍然是政策和配套设施的缺乏,我想如果等到责任划分标准明确了,L3级自动驾驶就离我们不远了。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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