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管三千年:乱倒垃圾斩!私搭乱盖斩!啥?不怕?那您随意!

七减一门历史 2024-05-29 06:40:15

近日,一则湖北孝感市城管暴力执法,在劝说无效情况下一怒踢倒占道经营卖菜的69岁老人的新闻爆出,使有关城管暴力执法的话题再次冲上热搜成为舆论挞伐对象。

网传的城管暴力执法图像

不得不说,中国的城管是真心不容易。他们担负着维持城市建设成果,保护城市良好面貌的职责,而这个职责偏偏与众多市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在执法中,城市整体维护需求与具体到个人的市民利益难免会产生大量的冲突。除非一方妥协,否则此问题无解。但涉及个人利益的时候,妥协哪有那么容易,矛盾激化下暴力执法也就屡见不鲜。因此也就难怪这些年城管动辄得咎,始终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城管是真心不好当啊。

于是咱不免好奇,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历史。今天的城管难做,难道古代的城管好做吗?古代又是如何处理这些老大难的涉及千家万户的城市管理问题呢?

其实只要和个人利益紧密关联,那就注定了历朝历代的城管工作都不好做,想靠笑脸式服务让百姓们自觉放弃个人利益是十分不现实的事情。因此历代城市建设成果的维护水平,就纯粹取决于执法者的管理力度和管理水平了。

而这个城市管理力度,总体上呈现一种逐渐放松的人性化趋势。

在最早的殷商时期,城市管理十分严苛,出土铭文中就有“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的律条。即你敢在马路上乱倒垃圾,直接拉去,哪只手倒的垃圾就砍哪只手!

商代刑罚极重,你若顶撞城管,说不得就要上炮烙之刑了

秦汉直到隋唐时期虽不再动辄断手断脚,但此类违规依然重罚,诸如乱倒垃圾、占道经营、违规盖房等等,吃几天牢饭或者挨一顿板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历代法令中与此有关的条目也俯拾皆是。如《唐律》规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即侵占公共地皮经营的,打你个屁股开花没商量。处置之后,还必须“各令复故”,即自己出钱将地方恢复原样。

可以说,唐代之前,城管基本是靠严刑峻法维持的,贯彻的是让小民畏威而守法的治理思想。城管对百姓有生杀予夺大权,是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存在。借助古人完善的城管法令条例(完善到什么程度呢?可以举个例子,《唐律疏议》有专门的关于宠物犬伤人的条目云:“若狂犬不杀者,答四十;以故杀伤人者,以过失论。若故放令杀伤人者,減斗杀伤一等。”可见,狗咬人就分了三种情况。当然,无论哪种情况,都免不了屁股开花),在唐代之前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大唐不夜城大酒楼,咱有VIP卡奥

但长期的高压管理,也必然导致民怨沸腾。所谓堵不如疏,就是这个意思。到了唐末五代以后,社会旧秩序崩溃,经历了天下大乱礼崩乐坏后的“小民”们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老老实实当顺民的时代了。因此,从宋代开始,眼看着立威已经镇不住百姓了,统治者开始考虑让小民怀德而守法的路线了。

其实从五代后周世宗时,便开始了这样的城管思路的转换。当时柴荣规定“其京城内街道阔五十步者,许两边人户各于五步内取便,种树掘井,修盖凉棚……”,其实就是眼看百姓们侵占公道越来越多已经堵不住了,又抹不开君王面子,索性大方点,朕立法承认既成事实,让你们占点地行了吧?

宋代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更加多元化。首先,继续松弛对违章建筑的规定。向街开门(五代以前城管执法重点之一就是民户的“乱开门”现象,是绝对不允许私宅大门对着主干道开的)、沿街置铺等行为已经为朝廷所认可,不再属于违章建筑(其实是管不住了啊)。宋仁宗景祐年间,更是下诏对侵街现象默许不罚,使汉唐以来管理的极为严格的城市居民等级分明的住宅建设规格开始破水,这直接导致开封城迅速繁华起来,各种民间建筑大放光彩,“街市酒店、彩楼相对”,甚至挨着皇城的著名酒楼丰乐楼直接盖起层层高阁,远高于皇城围墙。只要您酒钱给够,可以登上最高层偷偷地“下视禁中”,偷窥一下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宫里漂亮的各位娘娘真容,一时生意火爆——宋天子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毕竟是自己批准的,不能打脸自己啊。

宋仁宗:君王苦啊!朕的娘娘天天被偷窥还得做这种亲民公关

其次,区别对待违章建筑。经历过唐末五代大乱后,赵宋皇帝们深知民意的可怕,唯恐再逼出第二个黄巢朱温来。因此涉及平民百姓的侵街屋舍,拆除过程相对谨慎,不仅会考虑到季节气候、劳扰百姓等因素,还会给予比较宽裕的时间期限。如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十二月诏:“前诏开封府毁撤京城民舍之侵街者,方属严冬,宜俟春月。”天禧四年(1020),开封府请毁撤侵街民舍,“上以劳扰不许”。仁宗天圣二年(1024),拆除“京师民居侵占街衢者,令开封府榜示,限一岁依元立表木毁拆”。

不仅张贴告示予以通知,而且给予了一年的期限。皇上老儿就差厚着脸皮笑着直说了:“您房子多占了点官地——当然,我不是要您马上就拆啊,您随意,您别理会,您就当我放了个屁……”事实是皇帝的这种旨意多数时候也就是放了个屁,百姓们以自己喜闻乐见的形式到处盖屋,临街临河,处处高楼,反倒是让杂乱无章的开封城有了一份别样的繁华之美。

繁华的北宋开封城

当然,也不能说让小民怀德就没有一点用处。如嘉祐四年(1059),周湛拆毁襄州城内的侵街民舍时,“先期告戒,明著律令,约民以信,未尝督迫……百姓自知其咎,不敢有诉”。最终拆迁事宜就在这种极为默契的气氛下由当地百姓们自发完成了,没有废城管一句口舌,也没花官府一分钱银子——当然,这种事真得看具体执行人的威望。你换个人,比如蔡京来试试,怕不得立刻民变!

蔡京:你有意见?

可惜,宋代皇帝的城管治理经验是来自于五代乱世中深深种下的对“民变”的畏惧。到了明清以降,统治者皆是靠武力上台,信奉的原则是武力管够,一切安好。只是在不断遭到民众各种软硬抵抗,威慑乏力后才又不得不转而修“仁政”,甚至当鸵鸟,彻底放弃了城管工作。

以明代为例,建国之初,城管极严。基本是按照朱元璋的思路,严刑峻法搞城管。如成化六年(1470年)规定‚“令皇城周围及东西长安街并京城内外大小街道沟渠,不许官民人等作践掘坑及侵占淤塞”。弘治十三年(1500年)奏准:“京城内外街道若有作践,掘成坑坎,淤塞沟渠,盖房侵占或傍城行车纵放牲口损坏城脚,及大明门前御道棋盘并护门栅栏,正阳门外御桥南北、本门月城、将军楼、观音堂、关王庙等处,作践损坏者俱问罪,枷号一个月发落。”可见又回到了唐以前城管以威治理的老路上,动辄枷号禁闭。

但时代不同,社会发展也远非秦汉时代社会可比。这种严酷的管理显然镇不住日趋活跃的市民阶层,各种违禁行为屡禁不止,让有限的城管生命都耗费在了无尽的这种折磨中,上上下下都对屡禁不止的城管工作怨声载道。因此,到了明代后期,索性官府上下集体躺平,老子不管了,你们爱咋整咋整!

从《三言二拍》、《五人墓碑记》等文字中就可以知道明代的市民群体实在是不好对付啊

但是结果呢?短暂的欢呼胜利后,京城百姓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更严峻的问题:失去城市管理职能后的北京城迅速沦为一个炼狱般的环境。大街小巷污秽无数,粪尿横流。脏乱差得不像是人类所居住的城市。当时之人对此多有描述。如传教士利玛窦就说明末的北京城尘土漫天,屎尿遍地。树木稀少,道路破烂。一旦起风,满城飞沙走石,无处不蒙尘;而一旦下雨,又无地不成淤泥,几无可落脚之处——像极了今天那些赶走物业公司,然后垃圾都没人收的小区吧!

比起利玛窦的家乡意大利,当年北京城实在算不得宜居之地。都是城管失职啊!

如此放任自流,没有城管介入的环境,必然导致疫病的大流行。崇祯十四年(1641年),鼠疫传到北京,迅速造成北京人口的大批死亡。时人记述,疫情使得京师“街坊间小儿为之绝影,有棺、无棺,九门计数已二十余万。”北京在1643年的8月到12月间,保守估计死亡人数高达全城的五分之一(真替崇祯心疼啊,啥倒霉破事都让他赶上了。他该不会是小时候调皮没注意砸了玉皇大帝的供桌吧?)。所以当次年的4月,李自成攻进大明帝国的都城北京时,他面对的只是一座“人鬼错杂,日暮人不敢行”的死城——明末的历史教训足以让那些还在叫嚣城管无用的人闭嘴了吧?

总之,中国古代的城管工作历史就是一部儒法斗争史,长期在怀仁和立威两条路线上徘徊不决!

儒法斗争故事选里应该再加入一节中国历代城管的发展历史

其实这两种路线不可偏废而应取舍互补。历史经验已经告诉了我们,在复杂的城管工作中任意一个方向一根筋走到底那都是死路,不是市民暴动就是城市陷入衰败。城管工作本来就触及大量私人利益,只靠大棒立威或微笑服务都是无法彻底解决问题的。所以今天对于中国的城管工作,也不能一味推广什么微笑贴心服务,要一手硬一手软,该大棒时不心软,该温馨时不生硬。唯有如此,才能做好城管工作这个千年难题。您说是不?

中国城管,使命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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