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擦4S店待售新车,贬值损失谁承担?

律驰驾道 2024-05-27 08:45:14

无论新老司机,日常驾驶汽车的过程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情况。碰擦所造成的车损和人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相应的赔付就可以了。

碰擦4S店待售新车,车辆贬值需不需要赔偿?

但如果碰撞到了4S店的待售新车,对于因此产生的车辆贬值,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我们接着往下聊。

前不久,江苏某法院就判决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来自江苏的徐某驾驶汽车在某4S店门口倒车时,碰擦到店外的一辆新车,造成车辆损坏。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徐某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待售新车的特殊性,事后4S店将徐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除维修费外,还要求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4S店受损车辆并非作为交通工具使用,而是作为商品使用,在遭受外力损伤的情况之下即便修复也必然降低其交易价值,因此4S店的诉求于法有据。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汽车销售公司车辆维修费和汽车贬值损失,但对于鉴定费用未作支持。

律驰驾道观点

上面聊到的是碰擦了4S店尚未上路的待售新车,那如果是碰擦到了已经上牌落地的新车因此产生的车辆贬值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呢?如果交通事故不是特别严重,那么车辆损害通过维修可以恢复使用功能的,通常来说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甚至导致车辆结构性损伤的,也存在两种不同的司法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车辆损害经维修已恢复使用功能,车辆存在贬值损失并非法定的赔偿项目因此不予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结构受损致使车辆使用寿命缩短,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贬值损失因此可以酌情支持。对此,广大车友你们支持哪种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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