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第三次被强执2.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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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浙江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邹承慧,被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51亿元。
2024年6月18日,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邹承慧,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03亿元。
2024年6月20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9亿元。
截止至2024年6月20日,总执行金额为6.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