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南京火灾,我们该吸取什么教训?

猎眼看爱好 2024-02-25 19:42:00

昨夜的一场大雪,将金陵城装扮得银装素裹,今天是元宵佳节,一个非常好的日子,可是南京人民却高兴不起来。根据最新消息,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的失火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在院治疗,还有一人危重,看这趋势,死亡人数有可能会进一步上升。为此南京市长代表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向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向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及亲属表示深深的歉意。

逝者已矣,生活还要继续,作为我们普通百姓,还是要从此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不在自己身边发生,或者有发生了,我们也能够及时逃生。

南京雨花台的这起事故发生在2月23日4时多,而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调派25辆消防车、130名指战员到场处置赶赴现场处置,约6时许明火被扑灭,这个速度和效率,没什么问题。但是发生了火灾,不能全指望消防人员,我们还得自救。

首先从官方报道,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大火从天井串上去,一直烧到32楼。那么作为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是不是有失职之嫌呢!毕竟物业公司的保安应该是二十四小时值班,那个时候即使是凌晨,但是如果能在起火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是不是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呢?因为根据网友反映,这个小区的物业是比较差的,严重不作为,曾经有人多次推电动车上楼充电,多次反馈物业和街道都无果。所以街道、社区、物业公司是不是都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

其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这种设计,是不是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包括这种楼层的外墙材料。按理说,如果外墙材料是防火的话,应该不会这么快的烧起来,也不会烧到这么多层,所以是否也要追责承包建设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设计公司的责任?

第三、就是居住在这栋楼里的居民了,据说发生火灾的第2单元有256户、居住人口762人。这是个安置小区,小区业主也是鱼龙混杂,还有群租的。有些小区业主随意充电,还有业主会把电动车偷偷的拿到楼上去充电,这就是一个个的炸药包。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肯定是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同时,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实也应该主动去监督、制止这类事情的发生,自救者天救,自助者天助,自弃者天弃,有时候我们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确是引发了无尽的祸害,在这种当口,其实更应该体现我们的担当和责任,千万不能只想做个老好人,放任危险事故在身边发生。

死者已矣,生者如斯,愿这样的事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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