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太丑“嫖娼”遭失足女拒绝,谁违法?

清孙大圣 2024-06-21 21:11:22

长得丑还会被美女喜欢吗?

A:不会 B:有机会

男子想要嫖娼,如果失足女见其长得太丑,不愿意与其发生关系,到底是谁的过错?到底谁会违法呢?

大家都知道,如果男女双方进行钱色交易,虽然是你情我愿的行为,男方没有强迫,女方也自愿,但是其中有交易行为,所以就不是简简单单的你情我愿的普通行为了。

所以,这种行为当然构成违法,当然会被治安处罚。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所谓的钱色交易双方,大多数都是你情我愿,一个愿意出钱,一个愿意提供服务,这样当然没得说。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男的长得太丑,失足女特别嫌弃,不愿意与其发生交易。此时,其拒绝男方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构成违法吗?这时男方还会因为想要接受服务而违法吗?

一、长得太丑嫖娼遭拒,男女都违法的情形

如果一个男人长得太丑,这并不是男人的错,其生来如此,他也没有办法改变,所以还得正确地看待这件事。其自己都能接受,别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但是在谈情说爱、谈婚论嫁,甚至在钱色交易这一块,还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毕竟女方要与其在一起,甚至还要发生所谓的关系。

长相当然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一个男的长得有点丑,倒也无所谓,毕竟帅哥也没那么多,大多数人都是长得平平凡凡,甚至有点小丑,这个其实也正常,很多女人也都能够接受。

但是如果一个男人长得太丑,自己照镜子都能把自己吓一跳,这恐怕有点说不过去了。但这也改变不了什么,事实就是事实,总不能去做个整容手术吧?所以还是得顺其自然,日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

但是现在关键问题来了,如果一个男的长得太丑,想去相关场所接受服务,一旦失足女看到他的长相,恐怕连吃饭都吃不下去,更别说与其发生关系了,这个钱可不是好赚的。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多数失足女都会拒绝,那么这一拒绝,男方可能就不同意了,本身自己就长得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出来接受服务,还被失足女嫌弃,往后日子还怎么过?

所以,此时男人的自尊心肯定受到了伤害,为此他必须把面子找回来。很多长得丑的男生,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提出来要加价,他们认为只要价格提上来,失足女就会勉强接受,毕竟都是出来赚钱的,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而如果事实确实是这样,通过丑男的加价,失足女确实也同意了,那么双方就进行了所谓的钱色交易。

而这个交易一旦发生,那么双方的行为当然会触碰法律的红线,双方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当然都会面临治安处罚,双方都会被拘留和罚款。

二、长得太丑嫖娼遭拒,男女都不违法的情形

文章的第一条已经说了,如果男的长得太丑,为了与失足女发生关系,进行了加价的行为,最终双方确实也进行了钱色交易,那么双方都构成违法,都会被治安处罚。

那这是不是就代表只要丑男与失足女要发生关系,都会被治安处罚、都会构成违法呢?其实也并非如此,下面我就来说一说,丑男要求与失足女发生关系遭到拒绝,但是双方都不构成违法、都不会被治安处罚的情形。

如果丑男来到某场所,要求与失足女进行钱色交易,但是失足女看到男方的长相后,确实下不了手,于是就拒绝了男方。

在这种情况下,该丑男只是有与失足女进行钱色交易的想法和前期预备行为,在丑男与失足女还没有对嫖资进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失足女看到男方的长相就直接拒绝了,这就说明双方还没有进入到进行钱色交易的行为阶段。

这时候,如果公安机关正好将双方抓了个正着,那么双方也不构成违法,也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钱色交易,当然也不会对双方进行治安处罚,拘留和罚款就更不可能了。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不单是丑男本人,还包括准备提供服务的失足女,双方都不构成违法,都不会被处罚。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丑男来到交易的相关场所,刚进门,失足女们看到他的长相就都不愿意跟他接话,直接离开现场,走到其他地方去了。

这时候丑男跟在后面问其要不要进行钱色交易,并且自己说出了相关的价格,但是失足女根本都没有应答男方。见失足女不理睬自己,便随之加价,但加价之后,失足女觉得他长得太丑,还是没有理睬他。

这时,如果公安机关将双方抓到现行,也不会对双方进行治安处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行为同样不构成违法,同样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钱色交易,当然也不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双方进行治安处罚。

此时有人可能会提出疑问,之前的文章不是说过吗,如果男女双方就嫖资等相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在还没有实施具体行为的时候,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是可以按嫖娼来进行处罚的啊,为什么这种情况就不构成违法呢?

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只有丑男自己提出了相关价格,也就是所谓的嫖资,但是作为失足女一方来说,她根本就没有应答。

也就是说,丑男与失足女就嫖资这一块内容,根本就没有达成合意,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双方的行为还没有达到钱色交易的标准,当然就不会构成违法,既然不构成违法,当然也不会被处罚。

这就跟大家上街买菜一样,你看到菜贩的菜不错,提出要买的想法,并且自己说出了自己的一个价格,但是菜贩子根本就没有同意。

不管是因为你出的价格太低,还是其他原因,总之你们双方就菜的价格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当然就不存在交易的行为。那么,男女双方进行钱色交易的道理同样如此。所以,此种情况不构成违法,也不会被处罚。

三、长得太丑嫖娼遭拒,男的犯罪、女的不违法的情形

既然存在丑男嫖娼遭拒,双方都会被治安处罚,以及双方都不会被治安处罚的情形,那么还会不会存在其他的情形呢?

当然也是存在的,下面我就来说一说,如果男的长得太丑,遭到失足女的拒绝,由于后面实施了相关行为,男方构成犯罪,而女方既不违法也不犯罪的情形。

如果丑男来到相关场所,提出要与失足女进行钱色交易的想法,但是失足女看到男方的长相就直接当面予以拒绝了,虽然男方后面也进行了加价的行为,但是失足女仍然不同意与之发生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很恼火,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强行要与失足女发生关系,而失足女也进行了相关的抵抗行为。但是丑男虽然长得丑,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力气总比女人大。

此时,如果男方强行将女方按倒,且实施了相关的暴力行为,在违背失足女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失足女发生了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行为就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钱色交易了,也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了。

由于丑男实施了强迫、强制行为,违背了失足女的意愿,所以丑男是构成强奸罪的,而强奸罪是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就是判刑坐牢。

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等。

所以说,此时男方的行为,已经超越了普通的违法行为,而上升到了犯罪行为。但由于失足女是被害方,所以失足女既不构成违法,也不构成犯罪。

此时有人可能不太理解,他们认为,失足女本身就是为了提供服务进行钱色交易的人,她们就是干这些事的,只要男方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之后,把钱给她了,不就没事了吗?不就还属于通常意义上的钱色交易吗?

其实这么理解是错误的,虽然是失足女,但是她与普通妇女具有同等的权益,不能因为她是失足女,男方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就还停留在钱色交易的阶段,就不构成犯罪了,这样理解当然是错误的。

任何一个女人,只要被男方强迫、强制,并发生了关系,男方都是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丑男构成犯罪,失足女既不违法也不犯罪。

综上所述,长得太丑,嫖娼遭到失足女的拒绝,到底谁会构成违法?对此,文章总结了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双方都违法;第二种是双方都不违法;第三种是一方构成犯罪,一方既不违法也不犯罪。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关注、点赞、转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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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孙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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