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设计院员工猝死事件为什么引发舆情?

怀蕾国企改革 2024-05-07 03:24:57

导 读

现在自媒体时代,任何一件小事应对不当都可能引发负面网络舆情,对公司和个人产生严重影响。很多国企、民企甚至上市公司的思维方式还停留在报纸、电视的阶段,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对于以自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时代不适应,常常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广东设计院是一家从事景观设计的上市公司,近期因员工猝死引发舆情,在网络自媒体受到广泛关注。

一、来龙去脉

(一)广东设计院员工4月8号因长期高负荷工作猝死

广东设计院的设计师在4月8号因长期高负荷工作导致猝死事件,在当下的网络时代无疑能引起成千上万网民的高度关注。大家纷纷讨论原本好好的一个人上班也能过劳死,同时也在关心单位如何善后,广东设计院后续的应对措施显然没有做到合格。

由于设计员猝死,迅速引发网络热议,广东设计院作为上市公司不得不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严正声明:网传我司员工不幸离世,引发猜疑议论。我司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调查核实:4月8日,该员工被发现于住处离世;经警察法医认定,死亡时间为7日22:00-24:00;经核实,该员工清明假期后7日正常上班,并于当日19:50离开公司,不存在加班至凌晨两点!对于该员工的不幸离世,我们深表沉痛,公司已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专班对接家属提供帮助,协助其度过难关。但该账号刊登严重失实文章,涉及故意损害本公司声誉,对逝者及其家人的不尊重!现严正声明:对于歪曲事实造谣生事媒体,我司已在海珠区公安局报警,根据情况委托律师采取司法手段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主要对网络发布员工猝死新闻的自媒体追责,甚至要通过公安来追责,而对员工猝死的原因,包括善后的赔偿、补偿、抚恤都轻描淡写,没有提及。显然,这样应对网络舆情的做法是不合格的。

(二)上传公安机关报警回执威慑网络自媒体

发布声明的同时,广东设计院也上传了一份公安机关的报警回执。回执盖章为广州市公安局珠海区分局琶洲派出所,主要内容为:您于2024年4月10日20时34分向公安机关报警。兹所报情况我单位已如实登记。如有处理需要,我单位会主动与您取得联系;您所报情况如有新的补充或者查询警情处理进展情况,请与我单位联系。

广东设计院作为上市公司,希望用报警记录对网络自媒体相关事件发布者形成震慑。这样的舆情应对是否合适?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呢?

明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完全不能取得效果,应对方式也几乎都是典型的错误做法。

二、前因后果

(一)应对网络舆情要针对舆情发生的本源

广东设计院舆情的本源就是公司内部出了事件,网络上对事件进行热议,还上了热搜。所以,舆情应对也要从这两个方面着手。

针对广东设计院员工猝死这件事,上市公司并没有回应广大网民的关切。根据网络上披露的信息,该单位长期存在员工高负荷加班工作的情形,这样的情形都不是临时性的,而是成年累月都如此。

这名员工在之前工作中,经常加班到半夜2点。而设计院明确要求早上9点准时到岗,可见员工长年累月在身体和精神上承受的损伤都超出了人体极限。

根据自媒体披露的信息,出事当天该员工已经工作了一整天。由于工作负荷过多,到了晚上7点多,该员工已经感到身体极其不舒服,但也没有想过回家休息,而是到单位宿舍暂时小休。准备稍事休息,再回办公室继续加班。只是谁都没想到,这么一去就发生了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该名员工由于身体原因引发急性猝死。直到第二天才被同事发现,同事破开宿舍房间时,该员工早已离开人世。

(二)基于以上事实情况,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

从劳动用工来讲,因为工作所发生的任何意外都在工伤保险的范围之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但广东设计院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在广东设计院的声明中,没有提及此事,不由让广大网民怀疑公司根本就不想去认定属于工伤。甚至声明里还提出死亡地点是员工住处,回避公司宿舍的事实。

那么,在公司宿舍猝死是否属于工伤呢?明律师认为当然属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亡,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取得工亡待遇。

工伤的认定情形,现在越来越放宽。现在大量员工并不是在工作岗位直接发生意外,往往是因为长期高负荷工作引发身体上的疾病,导致可能在工作场所以外出现意外,这一类应该属于工伤。最起码应该积极向工伤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让有关部门依法认定,或者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用人单位应该要有同理心,帮助家属获得工伤认定。即使不能获得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如果认定长期存在加班、超负荷加班,员工猝死与长期加班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用人单位也不能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

但很遗憾,广东设计院并没有作出上述任何动作。根据网络上披露的信息,广东设计院高层对员工工作、员工关怀始终没有足够重视。员工大会上,老板经典发言:“自然生存法则,你不接受低薪加班,总有人愿意,你爱干干不干滚!”

甚至在过往的员工管理中,要求员工都签署协议,申明:本人在加入贵司时身体上的疾病与公司无关。

从法律上讲,这样的约定当然无效。也充分体现了广东设计院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即使无效也反映了公司高管的态度,所以应对舆情的做法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吃瓜律师点评

接下来,应该如何维权呢?

第一,员工家属要积极主张权利,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属于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范围,用人单位要承担抚恤责任,还要承担因为长期加班导致员工猝死的赔偿责任。

第二,广东设计院要积极处理网络舆情,而不是通过严正声明对网络舆情进行震慑,甚至以报案来恐吓相关媒体。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扬汤止沸,在当下自媒体时代是不可能做到的。

当下,如何正确合理的应对网络舆情是每一家企业都应该掌握的技能,广东设计院的负面做法值得每一家企业汲取相关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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