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246万的工程签单引发诈骗疑云,浙商赴鹰潭投资5000万被判有罪

锐天涯观察 2024-02-19 13:28:04

虽然已经过去快10年了,周永章想起自己这些年在鹰潭的诉讼及牢狱经历仍耿耿于怀,他将这段时间称之为“一场噩梦”,希望自己能尽快从噩梦中醒来!

从浙江赴鹰潭投资建设的周永章与合作的甲方产生了经济纠纷,普通的民事纠纷被以“合同诈骗”的罪名定性为刑事犯罪,当地法院在近6年的审理时间对周永章的刑事量刑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2020年的被判犯合同诈骗罪,免于刑事处分,但从刑事拘留到取保候审离开看守所,周永章实际上正好被羁押了二年半。

对于2020年收到免于刑事处分的法院判决,如今仍在不断喊冤的周永章说,如果不是自己顽强的坚持,不是有媒体报道自己的“洗冤之路”,“免于刑事处分”这个结果都很难落到自己头上。

周永章说,法院虽然现在对此案的判决已经由有期徒刑改判为“免于刑事处分”,但“合同诈骗罪”的罪名还定在我的头上,我还要继续为自己呐喊伸冤!关于我的案件遭遇其他方面的影响,这一点就连法院领导找我谈话时也袒露无疑。

垫资5千万接手施工项目 机场被抓得知自己系在逃

时间回到2011年5月,江西海熙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海熙公司)开发鹰潭市信江新区“海熙·御龙湾”房地产项目,那一年周永章带着巨额资金从浙江赴鹰潭担任浙江东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承建海熙御龙湾项目,为此项目投入了5000多万元,垫资施工该项目。

此后数年周永章按约如期完成该项目的一、二期开发,在进入三期建设时,海熙御龙湾项目开发商黄武明拖欠了项目1、2期的工程款已近5千万元。

2014年10月23日,经过多次协商双方以“会议纪要”形式约定付款时间,但海熙公司继续违约,并没有按照此会议纪要约定给周永章付款结算一、二期的项目施工费用,之后不久周永章及施工方不得不暂停三期项目的施工,以此减少不断扩大的损失,但双方关系也就此彻底决裂。

2015年5月6日,正去北京出差的周永章在首都机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告知其系刑拘在逃人员,三天后被鹰潭警方带回鹰潭羁押。2015年6月15日,周永章被批准逮捕,逮捕时间已超法定最长刑拘时间37天(已达41天)。

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拘留,失去自由的周永章一头雾水,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自己为何被刑拘,直到被审讯时才知道这一切跟一张几年前的工程结算单有关。

一张246万的工程签单引发诈骗疑云

“这个案子我始终为自己作无罪辩解,因为我没有犯罪。”周永章坚持认为,这张工程结算签证单上,他在工程结算的程序上虽有瑕疵,但是当时事出有因,公安机关在没有任何询问调查的情况下,为什么就单方听信海熙公司的陈述,在接到报案的三天就决定刑事立案?

指控周永章的人,是曾经与他合作“甲乙”关系的房产开发商黄武明,他指控周永章在一份工程签证单上造假,骗取了开发商246万元的“临时设施工程款”。

据周永章介绍,对方诉他的这张签证单应当发生在2011年工程刚开始时。“这笔246万元的进场时的“三通一平”中的平整场地工程款,在2014年的双方经过多次商谈时,申报金额从290余万元核减到250余万元,双方并签章确认。即便当时手续存在瑕疵,但事后双方再次确认,系生效了的民事法律关系,对方不应该事后反悔,这种毫无契约精神的行为公权力更不应该贸然介入。我垫资数千万元施工,难道会为这200多万元去诈骗吗?这从逻辑上能讲的通嘛?”

《台州晚报》曾于2020年6月曾对此案关键案情做过详细报道:2011年,周永章进场施工时,该项目地是一片水稻田,没有进场的道路、水电等设施,施工队无法正常施工作业。

周永章与开发商协商后,进行前期施工准备,为了项目能在当年年底前售房,周永章团队在得到开发商许可后,采取“替代工程”的方法进行“三通一平”施工,花掉了300多万元(后核算为246万元)。

将近年底时,周永章团队急着要结算民工工资,当项目经理小俊(化名)去找开发商项目经理签字时,原先的项目经理已经被辞,新的经理又不愿签,后来,小俊在签证单上填写了原项目经理的名字,这一举动为周永章埋下了“祸根”。

令人疑惑的是,这张发生在2011年的签证单致开发商向周永章支付246万元,连续过了几年的时间,作为开发商黄武明都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甚至在2014年双方开会也认可这笔钱已经支付给我们公司了,为何到了2015年却因此而被定罪?周永章说,“当时我们已经垫资完成该项目的一、二期工程,开发商拖欠着5000万元的工程款。” 

“工程是垫资建造的,这笔工程款对我来讲很重要。”周永章说,工人发工资需要这笔钱,新项目的投入也需要这笔钱,这笔工程款迟迟不到账,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周永章为了解决了农民工的工钱,不得不卖了自己手里的部分资产,因为工程涉及的一些款项无法支付,他也被人起诉了。

因为工程款的事情,周永章和黄武明又进行了8起民事诉讼,至今已有8、9年之久,所有案件均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程序,即便生效判决,海熙公司想方设法拒绝执行,甚至以虚假诉讼犯罪对抗法院,其中一执行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周永章一方仍然有数千万工程款无法执行到位。

几经改判终被免于刑事处分 合同诈骗罪名成立

因为案件本身存在多个疑点,案件的审理过程也是几经波折,罪名也从“伪造公司印章罪”变更为“合同诈骗”。

2016年12月30日,周永章被江西鹰潭市月湖区法院以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2016)赣0602刑初28号】。

对于月湖区法院的判决,月湖区检察院向鹰潭市中院提出抗诉,2018年7月16日,鹰潭市中院在刑事裁定书(2017)赣06刑终63号中明确:撤销月湖区法院对周永章的判决,发回重申。

2019年11月19日,月湖区法院再次对周永章案作出判决【(2018)赣0602刑初294号】,仍坚持以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但将原判的罚金取消。

对于重审判决,月湖区检察院再次抗诉,要求鹰潭中院依据其指控罪名,判处周永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020年12月10日,鹰潭市中院经过审理作出二审判决【(2020)赣06刑终52号】:撤销月湖区法院的判决,判处周永章犯合同诈骗罪,免于刑事处分(从刑事拘留到取保候审离开看守所,周永章实际已被羁押二年半之久)。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周永章表示不满,他认为自己与甲方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讲就是民事纠纷,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周永章承认在工程结算的程序上存在失误,但这远没有触碰刑事犯罪的红线。

工程签证单仅占全部工程量中极小部分

周永章回忆起2011年接手甲方黄武明公司的鹰潭月湖区海熙御龙湾项目的情景时有些愤愤不平,施工队进入项目时,那里还是一片水稻田地,水电不通,交通不便,我们团队硬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作为开荒者为鹰潭当地建设做出了贡献。

“我们接手熙御龙湾项目时,是垫资施工的,并按约完成了一、二期的工程,房子也全部按期交付销售,项目施工进入三期后,黄武明拖欠了我们巨额的工程款。”

周永章认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甲方黄武明突然翻出4年前的那张签证单,并以此来威胁,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无非是为了拖欠或拒付那5000万元工程款!周永章说:“我们垫巨资去项目上施工,怎么会为这200多万元去诈骗? 

周永章称,作为甲方的黄武明在鹰潭与当地很多方面的人员交往深厚,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终审判决前,有关领导明确告诉周永章:“你这个案子不到(不构成)法律责任,但是已经把你套进来了,我(们)又不能说不构成犯罪。”

本是一桩普通的民事纠纷,最后竟变成了刑事案件,致使周永章被羁押长达二年半之久,周永章说,目前他已经掌握了一些事实证据,他将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和案件相关的一些执法人员,枉法裁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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