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法今讲(5):古代坐牢的犯人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吗?

写文乎 2024-05-26 03:01:03

作者:安锦

前几期我们介绍了明清时期管理宗室的特殊监狱宗人府、管理宫女太监的慎刑司、管理明代藩王的凤阳高墙等,下面我们把目光转回古代那些普通的监狱机关,在监狱里犯罪的古人们有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呢?

讲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故事。北宋的大文学家苏轼,一生几乎都在被谪被贬的路上。有一次苏轼因犯了事被关在监狱里,苏轼就通知他儿子,让他来给自己送饭,并嘱咐儿子不要送鱼,因为那时给犯人送鱼是隐晦地表示要处决犯人的意思。有一次苏轼的儿子很忙,便托付其朋友帮忙给苏轼送饭,他朋友并不知道送鱼这件“忌讳”事,于是做了条鱼给苏轼送到牢里去。苏轼一看到送来的是鱼,顿时垂头丧气,自感时日无多,于是写下绝笔书信。后来苏轼才知道是一场误会,令人贻笑大方。

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可以知道,起码在北宋时期,牢里是不管犯人吃饭问题的,犯人的一日三餐还需要家人送进去。有些影视作品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比如在《水浒传》中,武松发配到施恩所在的监狱时,施恩三天一小席、五天一大席地供应武松的饭食,由此可见一斑。

到了明清时期,地方监狱的管理逐步趋于规范化,监狱开始为犯人提供饭食。但是也有很多地方监狱并不规范,出现狱卒克扣犯人伙食的情况。后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县衙会派人常驻监狱监督执行,但效果并不好。在粮食歉收的年份,普通老百姓尚且吃不饱饭,监狱里的犯人们又何谈吃饭之事呢?

对牢中受伤的犯人,当时的狱卒并不会好心帮忙救治,放纵其自生自灭。有的犯人头和手被禁锢在沉重的夹板里,活动不得,久而久之颈椎和脊椎都受到了不可逆的损伤。古代在监狱中服刑过的犯人出狱后,即使不死也几乎是脱了一层皮。

早期的监狱并不区分所关押群体,男女老幼均关在一起,这样不可避免的就出现很多问题。到了清中晚期,才“人性化”地建设了男监和女监,将双方分别关押,大大降低了监狱管理难度。

犯人的囚服也是在封建时代中后期才逐步规范化的。清宫剧中,狱内的犯人时常穿着一身白衣,上衣胸口前画有一圆圈,圆圈内写着“囚”字,表明犯人身份。

当时的监狱与近现代的监狱虽名称相同,但职能却大不一样,古代的监狱类似于近现代的看守所。在古代,犯人未受刑事判决之前,均会被羁押于此。后经审判后,监狱便会将受身体罚的犯人就地执行;将受流刑的犯人流放至受刑地;将受徒刑的犯人持续关押;对于判处死刑的犯人,地方将案件卷宗交中央三法司会审后,据令执行。

无论怎么说,随着历史的推进,我国古代羁押机关越来越规范化、人性化、合理化,这标志着我国古代司法领域的重大进步,为近代封建体制下司法部门的行权和运转做了规范化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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