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禄山与史思明从小就是好朋友?

写文乎 2024-05-30 02:25:18

作者:赵心放

“安史之乱”是一次著名的历史事件,此事件发生后,大唐盛世风光不再,一步一步地走向衰落直至灭亡。读者朋友是否知道,安禄山和史思明两人为啥都被自己较为年长的儿子送上不归路的呢?

(一)安禄山史思明的简况

安禄山和史思明同年出生,史比安仅大一天,都是“营州柳城杂种胡人”。何谓杂种胡人?中古时期,唐朝西部和北部边疆的各种民族通婚频繁。在中亚他们更接近于胡族,在蕃部中则已融入蕃族。当时中原地区的人,对这类异族人士,一律以“杂种胡”称之。

安禄山和史思明两人不仅是老乡,还是开裆裤朋友,十多岁时一起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营州讨生活。人嘛都有长处也有短处。他们的短处就是接受的教育少,文化程度不高。但长处很实用,一是语言能力强,通六蕃语。二是从小练武,骑射功夫好,擅长打斗。他们凭长处很快找到了工作,一起当上“互市牙郎”。照现在的说法,这是体制内的工作,也就是经过官府认定的经纪人兼翻译。

何谓互市,就是当时朝廷在西北、正北和东北三处国境沿线合适的地点上,开设的绢马互市,主要作用是,将中原的茶叶、铁器、布帛和酒食与游牧民族交换马匹、毛皮和奶制品。

但他俩“互市牙郎”没当多久,因边境关系紧张,经常打仗,互市关闭而失业了。不过他们很快找到了新工作,在幽州节度使张守珪手下当上了捉生将。捉生将就是侦察兵,负责侦察敌情和抓“舌头”。

由于武艺高强,作战勇敢,很受上级的器重,到了天宝初年,安禄山当上了平卢节度使这样级别的封疆大吏,史思明在他手下当上将军,知平卢军事。安禄山多次到京城去,据说还认了杨贵妃当干妈。天宝二年史思明到长安汇报工作时,李隆基勉励了他一番,认为他原来的名字“窣干”太土,给他赐名“思明”。由此可知,两人春风得意,是十分得宠的。

(二)两人前后搞“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是后来史家的说法,其实这场长达八年的战争,先是由安家两父子前后掌勺,后由史家两父子轮流操刀。

安禄山开始起事时,对史思明是比较猜忌和防范的,因为史思明受到过李隆基的亲自接见,打仗嘛不是孬种,也很有一套。安禄山是个有头脑且小心谨慎的人,平时只拨区区三千人马归史思明指挥,并限制他的活动范围。安禄山一起事就率大军直扑洛阳长安,这个军事行动史思明没有参与。后来只是让他敲一下子边鼓,不添乱就行了。

开始安初山势如破竹,打得唐军丢盔弃甲。但后来安禄山出现战略失误,低估了郭子仪、李光弼等名将率领的部队的战斗力,还有就是自己的后勤补给线不牢固,多次被斩断,几乎导致了前线的全面崩溃。形势逐步转换为交战双方僵持。

史思明确实能打,凭着少量兵力,努力保持后勤补给线的联通,还艰难地发展了自己的势力,挣到了一个由安禄山加封的范阳节度使职位。

时间到了至德二年,安禄山被自己的儿子安庆绪杀了,紧接着,史思明杀掉了安庆绪,自己当上了由安禄山死后留下的大燕皇帝宝座。

担任先锋的史思明的儿子史朝义不争气,攻打战略要地陕州失败了,史思明很生气,最初就打算把史朝义等人杀掉,后来想想才算了,但已把史朝义吓得半死。后来史思明布置的活路,史朝义没按要求完成。父子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激化,在手下人的怂恿下,史朝义组织人手杀了史思明。

(三)为啥安、史都被子杀死

多部正史载,安禄山因为长期沉迷酒色,当皇帝时身体很差,还长满了毒疮,患眼疾无法视物,起床穿衣都需由宦官代劳。由于不堪病痛的折磨,安禄山的脾气越来越不好,身边的人成了他的出气筒,其中亲信严庄和宦官李猪儿挨的打最多。安禄山起事的时候,李隆基就把他的大儿子安庆宗处死了,按顺序本应由二儿子安庆绪当继承人。安禄山宠爱段氏,爱屋及乌,常想把段氏生的儿子安庆恩立为继承人。二子安庆绪见安禄山这样对自己,心中怨愤,最终唆使安禄山宠幸的宦官在替主子穿衣时,以刀刺其腹部而死。安庆绪继位后,由于软弱无能,大权旁落,军内人心不和,唐军很快夺回了都城,安军面临崩溃,史思明杀安庆绪接手。

那次史思明放了史朝义一条生路后不久,派他了一个活路,率兵筑一座三角城,但进度很慢 ,让史思明不满意。史思明亲自督阵看他们干完活路才离开。走时还给史朝义丢下话,我早晨打下陕州,晚上就宰了你。

这句话彻底激化了父子之间的矛盾,在手下人的怂恿下,史朝义决定先动手。派人晚间将史思明活捉后,史朝义倒也真没有下得手去,只是把他囚禁起来。但是手下的人不干了,怕夜长梦多,情况生变,以后史思明要搞报复。史明义搁不平手下人,只能默认手下人将史思明绞死了。

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分析得好,安禄山和史思明之所以都 被较为年长的儿子杀掉,直接原因是他们宠爱幼子,深层次原因是他们深受“幼子守产”这种游牧民族习俗的影响。

游牧民族的“幼子守产”和中原民族的“立嫡以长”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传承制度。“立嫡以长”就是由嫡长子优先继承父母的多数遗产,“幼子守产”是说最小的儿子不离开父母,并继承其大部分遗产。年长诸子成人后可带走家中的一些财产出去自立门户。

此事说来真有趣,经过多民族通婚,“杂种胡”的遗传基因变了不少,但受生活环境的影响,习俗则保留得原汁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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