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聚众淫乱案:或许检察院作出不批捕是对的

胡言炫语 2024-05-29 07:00:36

驻马店14岁女孩聚众淫乱案,根据目前所披露已知的信息:事发前,14岁女孩可心和同班13岁的小丽从学校宿舍楼2楼通过绳子降到1楼,再翻墙外出,与前来接应的3名成年男性一起开车前往县城,期间几人前往酒吧喝了一些酒,但并未有人醉酒,之后前往宾馆,其中三名成年男性中的一人随后离开,留下其中两人史某和张某、可心、小丽在房间内!最终史某和张某先后和可心发生了关系。

警方通过调查,可心是通过同村女孩与史某和张某在2024年春节前认识,之后一直通过微信聊天,但未见面,可心曾向两人抱怨在学校受欺负,两人表示可以带可心认识人,让她以后不用受欺负。

而可心和小丽两人使用的那根绳子,是可心让史某和张某带来给她;小丽则表示自己是被可心威胁,才和她一起;在宾馆时,可心主动让小丽去厕所,并放大手机播放音乐的声音,随后史某和张某先后与可心发生关系。

对于警方的这些调查,可心均全部否认,表示绳子是史某他们车上的;而自己也未主动让小丽去厕所,是小丽自己肚子不舒服,前往厕所呕吐,之所以放大手机播放音乐,是因为小丽坐在椅子上表情难受,自己又趴在床上睡不着,所以想以此助眠;并且最重要的是发生关系不是自愿的,自己曾用脚踹过对方,之所以没有呼叫,是觉得呼叫没有用。

最后还有一些和该事件有关联的事,那就是可心曾在过完14周岁生日的第十天,曾和大自己两岁的同学发生关系;还有就是事发前当晚,可心和小丽在学校曾被四名女生殴打。

该事件一开始由于可心承认是自愿的,被定性为“聚众淫乱”,之后又更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两名涉案男子在羁押期满后获释,检方未予批捕,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地警方先后两次向县检察院申请报捕,均被驳回。随后警方向驻马店市检察院提请复核。

如今,检察院给出的回应是目前有些事实还没有查清,还涉及其他案件,待警方查清后再报捕。

从这些披露的信息来看,真的让人有点疑惑,毕竟从一开始到事发时,并不是只有可心和史某、张某,而是还有着其他人,并且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事发时,小丽也在宾馆房间内,只要通过询问小丽等人,基本就可以判断出究竟谁在说谎,从而就能得出该事件的性质。

虽然可心是未成年人,但是已满14周岁,只要不是强迫发生关系,那么就不会构成强奸,一旦不是强奸,那么一开始定性的“聚众淫乱”并没有问题。

可是警方却在之后改变这种定性,并向检察院申请批捕,这一点又在表示史某和张某存在犯罪行为,而在该事件中,就只能是史某和张某强迫与可心发生关系才会构成。

到底事件的真相是什么,希望警方能够确切查清,毕竟该事件的定性,将会对涉事的3人有着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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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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