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准书(上),所有的慢慢搞钱,都将变成杀鸡取卵

小龙评历史 2023-12-15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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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历史典籍中,《史记》的地位绝对是超然的。

24史中,前四史(《史记》、《汉书》、《后三国》、《三国志》)的知名度远远超过了后二十史的总和,而前四史中,《史记》的地位又自称一档。

司马迁的《史记》开创了纪传体的先河,通过一个个历史人物的经历来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现象。

但《史记》也并非所有篇章都在记录特定人物的生平,有些章节直接被拿出来介绍事物本身的规律。

从本篇开始,我们要进入汉武帝一朝的财政篇了,汉武帝任内持续的远征匈奴,没有强大的后勤是不可能完成的,什么样的财政手段维持了武帝一朝如此恐怖的后勤开支?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到《史记》中的一篇《平准书》。

《平准书》是《史记》八书之一,记录的是汉帝国建立以来的财政政策演变,而武帝一朝又是其中重中之重。

因为武帝一朝治国思路从道家的“无为”转变为儒家的“有为”,国家财政体系也必然从轻徭薄赋变为处处要钱,但是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又明确告诉汉帝国的统治者不能直接采取加重税的方式,要不然激烈的社会矛盾说不定哪天就会召唤出无数个陈胜吴广。

钱得赚,但税还不能明目张胆的加,这无疑提高了武帝一朝财政政策制定的难度,但是别担心,只要大方向被确立,方法总是会被想出来的,就算武帝本人想出来,也会有人帮助武帝想出来。

无为的代价

武帝用以搞钱的手段很多, 这些手段《史记平准书》都给予了相应介绍,篇幅有限,我们今天先讲2个,剩下的放在以后的章节详细讲。

《平准书》开篇介绍的是从秦末汉初一直到武帝一朝的国家总体经济政策,可以大致按武帝前和武帝后分类:

汉初,秦末乱世刚刚结束,战乱造成整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崩溃,百姓穷困自不必说,连都城长安都出现了明显物资短缺的现象。

为了恢复国民经济,高祖刘邦制定了休养生息的基本国策,轻徭薄赋,同时,高祖刘邦认为社会发展以农为本,商业意义不大,于是打压商人,不许商人穿丝绸,不许商人坐车出行。

到了文景二帝时期,国家通过减税,不断激发百姓耕种生产的积极性,国家保持无为而治,官僚数量较少,百姓们仅仅需要较低的负担便可以维持官僚系统的运转。

这样的政策坚持几十年后,国家财富极大丰富,各地官府的粮仓已经到了陈粮腐败不能食的地步,官府的钱也多到串钱的绳子腐烂不能用的地步。同时,百姓家中大多也都有了一定的储备,遇上不太大的灾年时,甚至不用政府救助,百姓靠自己家中的储备就能扛过去。

在写到文景时代的宽松经济政策时,司马迁又特意到了一笔商人这一特殊群体:文景二帝时期,对商人的限制有所放松,只是不让商人当官,这极大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但也催生出了大量富可敌国的豪商,这些人生活的奢华程度甚至达到了王侯水平。

以上是《平准书》介绍的武帝之前的汉帝国的经济情况,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无为而治带来了繁荣,但是这种繁荣有其代价。

无为而治代表国家权力的下放,民间有很大的自治权,自治下的大汉百姓可以充分进行各类贸易活动,贸易活动带来了社会总财富的增长,但同时也导致了财富的集中。

当商人们通过贸易积累了大量商品和货币后,他们在与普通百姓之间的交易就不可能公平了,当百姓们急需商品只有那些巨富豪商手里有时,他们就可以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百姓们自然无法与这些豪商们竞争,为了获得救命钱,就只能卖掉他们手中唯一的核心资产:土地。

以上这些还是不考虑官商勾结,强买强卖的情况,但是只要仔细想想,强买强卖的情况也不可能少,因为无为而治,帝国的权力有限,很多事是自治的,自治的话规则一定是谁钱多谁说了算,谁权力大谁谁了算,谁拳头硬谁说了算,而多数情况,钱多的权力大的和拳头硬的会聚集到一起,面对这样的组织,普通百姓根本就没法竞争。

总之,无为而治确实带来的繁荣,但是对于汉帝国来说,这种繁荣已经难以为续了,因为再无为下去,民间权力就要强大的可以与自己分庭抗礼的地步了。

平准的意义

汉武帝时期进行的最重要文化改革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实汉武帝如此拔高儒家并不是因为他真的信奉那些儒家经典,他这么做单纯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已经到了必须从道家的无为转向儒家的有为的时候了。

“无为”转向“有为”不是一句话就能解决的,想做事就得花钱,《平准书》中的“平准”就来自于汉武帝搞钱的第一个手段:

“平准”一词来源于由武帝一朝桑弘羊等大臣制定的“均输平准”政策。

均输平准大意既由官府出手,收购和售出商品。

当时,各地需要向朝廷供奉商品,这些供奉的商品有些由于路途遥远,运到长安时已经腐坏,且由于大量商品被运到长安,长安市场里什么商品都过剩,这些商品朝廷想卖出去也卖不上价格。

于是桑弘羊等人改变策略,由政府派出特定官员去当地收购商品,然后再运输到稀缺这种商品的地方卖掉,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一次高抛低吸,赚了一个差价。

这么做有两大好处,第一当然是朝廷在高抛低吸中赚了一笔差价,且百姓在这个过程中并未损失利益。

第二是朝堂可以通过政府买卖这支“看得见的手”去调节物价,纠正市场失灵,减少大商人们囤货居奇的可能性,缩小他们的套利空间,达到平抑物价的作用,我们今天仍常听到的平准基金取的就是“均输平准”一次中的平抑物价的作用。

理论上讲,“均输平准”制度是个好制度,它十分符合汉武帝建立有为政府的客观要求:与富商们争利,而不与民争利。

但为什么一定要加上”理论上“这个前提呢,因为这项制度有漏洞,随着这个漏洞逐渐扩大,带来了致命的副作用。

卖官续命

均输平准政策的漏洞我们一会细讲,这里先介绍一下汉武帝的第二个“平平无奇”的搞钱手段:卖官鬻爵。

现代人看到卖官鬻爵四个字内心中一定是充分反感和震惊的,怎么如此邪恶的制度会出现在英明神武的汉武大帝一朝呢?

但这种想法真实冤枉了汉武帝,卖官鬻爵这一制度从另一个千古一帝秦始皇时期就开始了,当时秦帝国政府想要赈灾但苦于没钱,丞相李斯就想出了卖爵位筹钱的办法,这些办法得到秦始皇的高度肯定。

汉文帝、汉景帝时期,赶上灾年,朝廷也会卖一些爵位筹钱赈灾。

秦始皇、汉文帝、汉景帝可都是明君,怎么会热衷于玩这种断子绝孙的手段呢?

其实这些皇帝都不傻,他们卖爵位也就是“意思意思”,因为卖的爵位都是低级爵位,低级爵位并无实权,最低级的甚至连特权都没有,以秦爵为例,只要不卖到“不更”一级,买爵者徭役兵役还都得服,话说回来,如果能帮助朝廷筹到很多的钱,就算少几个人服徭役兵役又能怎么样?对于朝廷来说,相比于收益,这些代价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所以汉文帝时期,不但在朝廷需要钱时会卖爵位,需要移民时还会发爵位。

低级爵位是朝廷手中的资源,朝廷可以在付出很小代价的情况下,筹集到数量可观的钱,所以正常情况下的卖官鬻爵不会对朝廷造成太大影响。

请注意,还是得说,正常情况。

均输平准与卖官鬻爵是汉武帝搞钱时先扔出来的两张小牌,在朝廷开支只是适度上涨,这两项制度还能在正常范围内运行的时候都是好政策,朝廷得了钱,有钱人得了荣誉(爵位),百姓也没失去什么。

但是呀但是,所有的好政策一旦越过了某个临界点,其恶的一面就会开始反噬,这两项“好政策”都没逃脱这个宿命,我们还是一个一个说:

双头鹰

一个人不能有两个头,同理,一个政策最好也别有两个目的,尤其是两个目的之间还可能有冲突的时候。

均输平准政策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理论上讲,它能带来两个好结果,一是朝廷赚钱,二是平抑物价。

但是大家仔细想想,这两个目标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呢?朝廷想多赚钱,就得更低价买,更高价卖,如果想平移物价,朝廷给出的买价和卖价就都得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范围内。

想平抑物价就赚不了多少钱,想多赚钱就得放弃平移物价的作用。

在朝廷还需要的钱还不是太多的时候,这两个目的之间还能找到平衡点,但是一旦朝廷需要的钱多了,那么这种平衡就必然失衡。

两个目的只能保一个,那么保那个呢?这还用问吗?当然是赚钱了。

一旦有权力背书的机构开始疯狂赚钱,他威力是相当恐怖的。

豪商们还只能通过囤货居奇等方式旁敲侧击地逼迫百姓们低价卖出手中商品,高价从他们手中买走商品,至于官商勾结这些手段也都是上不了台面的。

而有权力背书的均输平准官员则不同,我是奉朝廷之命买你东西时可以随意压价,我说多少钱就多少钱,你敢不卖就是跟朝廷作对,奉朝廷之命卖你东西时可以随意抬价,还是我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你敢不买就是跟朝廷过不去。

朝廷抢钱甚至都不用遮遮掩掩,直接硬来就行。

随着远征匈奴等政策的开支不断扩大,汉帝国朝廷所需要的钱不断增多,“均输平准”毫无疑问地变成了由官方主导的强买强卖,利官又利民的好政策变成了收割百姓来养活朝廷,没办法要的钱太多了嘛。

致命加码

与均输平准一样,随着汉帝国朝廷所需要的钱大幅增多,卖官鬻爵也变成了一个自掘坟墓的断头政策,演变成强买强卖的均输平准还只是破坏国民经济,而加码后的卖官鬻爵几乎把社会上的各类规则全都打破了。

随着朝廷需要的钱越来越多,汉武帝的爵也卖得越来越多,武帝很机智,他大体上恢复了秦帝国的20级军功爵制,但是他制定这样的爵位制度的主要目的却是:卖钱。

为什么要分20级呢?方便卖嘛,你能买到的都是低端小爵位,你高兴,朝廷也不损失什么,顶多把你徭役免了,也没什么嘛。

但是你汉武帝聪明别人也不傻,你卖的是无伤大雅的小爵位,我们富人花大价钱只买一个荣誉头衔,这样的买卖很快就没人干了。

卖低级爵位换钱的政策眼看持续不下去了,但战争开支可是眼睁睁摆在那呢,于是,汉武帝只能拿出点诚意来了,更高级的爵位开始往外卖。

卖官鬻爵就像鸦片一般,一旦开始卖,就难以停下来,虚职卖完后还需要钱,就只能卖实职了。

虚职只代表荣誉,而实职代表的可是权力,在今天看来,把权力明码标价的往外卖绝对是愚蠢的政策,是饮鸩止渴,是自掘坟墓,因为愿意花钱去换取权力的人,一定会在获得权力后加倍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利,他们会把敛财的魔爪伸向百姓,对百姓进行更加残酷的剥削,民脂民膏在他们眼里是将要被拿走的财富,生活在这些官员治下的百姓一定会倒大霉。

这还没完,上文说了,秦以及武帝前的汉帝国官员卖的爵位附加效果基本也就是免除徭役和兵役,但是随着汉武帝搞钱需要骤然提高。

很多其他特权也可以拿钱买了,比如说减轻惩罚,免罪,这里的罪甚至包括死罪。

钱不但能买官,还能买命了。

《史记》作者司马迁因为替李陵辩护,而被汉武帝判死刑,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书写而不得不选择接受宫刑,其实司马迁还有一个选择,就是花50万钱买命,只是因为司马迁没钱,才不能不接受宫刑。

拿钱买过命的人其实不少,名将李广战败后按律是当斩的,只不过他拿钱免除了死刑;还有出使西域的张骞,归国后出征匈奴不利,按律也是要杀头的,张骞也是拿了钱买命。

生命权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权力,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一条法律,这条法律一定是杀人偿命,当初汉高祖刘邦进入咸阳时约法三章首要的就是杀人者死。

当然,我们得承认,现实情况下,有些有钱的,有权的,即便杀了人,也能通过各种手段免于死罪,尤其是在古代,但是还是那句话,这种手段一定是上不了台面的,汉武帝这招拿钱买命,直接把最应该平等,至少相对平等的生命权按在地上摩擦,社会稳定的基石开始被撬动。

钱连命都可以买,这等于给世人传递了一个信号,钱就是一切,于是整个社会所有人开始疯狂的,不计代价的,不择手段的追求钱,日后汉武帝晚年的巫蛊之祸的开端是丞相公孙贺之子公孙敬声贪污北军军费1900万钱。

贵为丞相之子,却如此狮子大开口地贪污军费,可见当时的社会氛围已经疯狂到什么程度了。

失控

以上是汉武帝用来搞钱的两个小手段:均输平准和卖官鬻爵,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在最初都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但是在越过某一个点后就变成了恐怖的洪水猛兽。

很多政策在制定时绝对是好政策,但是在实际执行时却很容易变味,明白了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去理解很多困扰我们的历史问题,比如这一个:

我们不妨再来思考一下陈胜吴广起义时的那个千古公案:《云梦秦简》中记录的秦律是徭役迟到顶多骂一顿,遇上雨水还可以免除徭役,这与陈胜吴广所说的“失期当斩”可是完全不同。

于是很多人一口咬定:陈胜吴广欺负了其他人不懂秦律,忽悠了大家,他们才是坏人。

且不说陈胜吴广服的是兵役不是徭役,就算真是徭役,在秦末全国不断上马大工程的背景下,《云梦秦简》里那些十分“人性化”的规定真的还能执行下去吗?

在搞钱的需求下,汉朝的官员能把均输平准和卖官鬻爵搞成自杀般的竭泽而渔,在赶工期的需求下,秦朝的官员难道就不会把本来还算人性化的秦律变成要人命的失期当斩吗?

要不然,又怎么解释刘邦因为服徭役的人逃跑的太多而逃入芒砀山呢?又怎么解释陈胜大军不到3个月就发展到几十万规模呢?难度这30万人都不懂秦律?

当然了,这里举这个例子只是为大家提供一个思考的角度,并不是说陈胜吴广一定是失期当斩,关于这个问题欢迎大家讨论。

说回《平准书》,本篇文章开头处便已经介绍了汉武帝搞钱的原则:最好是不动普通百姓,专门压榨富人的钱,那么汉武帝做到了吗?还别说,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只是这个代价得全社会一同承担,下一篇我们着重讲一讲汉武帝砸向富人们的铁拳,喜欢的朋友点个关注,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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