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区陈静雯事件后续,两案合并处理,家属发声

王谦卿碎碎念念 2024-06-24 14:40:49

有些人实在太坏了,已经脱离了做个人的范畴,毫无良知和底线。

今年的2月24日(春节期间)在烟台福山区东町街道某村庄发生一起悲剧,一名19岁的大一女生陈某春节放假期间在家中遭到同村的一名村民强奸,在反抗中遭到残忍杀害的恶劣事件。

这个本是花季年龄的女孩,漂亮善良刚刚步入大学,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是家中的独女不料竟遭遇到如此不幸的消息。

2月24日距离陈某雯大学开学还有几天的时间,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太令人痛心和惋惜了。

杀害陈某雯的犯罪嫌疑人是同村的一个堂兄,犯罪嫌疑人(陈诚)的爷爷和受害者的爷爷是亲兄弟,两家按照辈分来说还没说三服,如此的关系,居然能做出企图强奸堂妹,伤害堂妹,而且还是一个19岁女生,还有一点底线和人性吗?

犯罪嫌疑人陈某劣迹斑斑,作案期间是监视居住期间:

据死者的爸爸称,犯罪嫌疑人可以说是个恶贯满盈的惯犯,曾5次因为违法犯罪被逮到派出所,这次被在家要求监视居住,也是因为试图强奸。

陈某雯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旅游的图片

在去年的8月份,在山东烟台福山区,陈某联系一名房产公司的女中介工作人员,称要租住房子,在房产中介带他看房子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借口自己的手机拍摄出来的图片和视频不清楚,让房产中介晶晶(化名)帮助他拍摄,在拍摄的过程中,趁女中介晶晶不备,拿房间的拖把殴打其头部,企图对女中介进行强奸。

被打的晶晶大声呼救,在被陈某追打企图强奸的时候逃出了房间,在第一时间报警。在第一次的录笔录的时候陈某承认了是想强奸,但是去检察院的时候陈某直接就翻供不承认了,称就是想打人。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劣迹斑斑,多次违法犯罪被抓进去的人,因为强奸证据不足,陈某称因为纠纷的问题殴打的房产中介晶晶,最后检方认为证据不足,没有危害性,就没有批准逮捕。而是陈某进行监视居住的处罚。

在监视居住期间,陈某多次擅自随意外出,视法律为儿戏。

从去年8月试图强奸带看看房的女中介到今年2月份,时间仅仅半年时间,陈某一点没有对法律的敬畏,也没有底线,将罪恶的目光投向了春节期间在家的19岁大学生陈某雯,称陈某雯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潜入受害者家中,企图强奸这个女孩,遭到反抗后残忍的杀害了这个女孩。

陈某在被逮捕后,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还声称自己有精神病,不过自己的借口和理由,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起不到一点作用。

经过法医鉴定陈某没有精神病。

让死者家属不能接受和伤心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惯犯可以在去年8月有涉嫌强奸的前科下可以安然无恙的回到家中,在家中监视居住期间可以随意外出,当初称陈某对社会没有危害,现在如何回答?

后续:

目前两案已经并案处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捕,当初办理房产中介晶晶涉嫌强奸一案的所长和其他相关人员已成立调查组,如果有违法行为将追究责任。

对于陈爸爸来说,他所要求给女儿追回公道,一定不要让坏人逃避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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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谦卿碎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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