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和拐卖一字之差,量刑却相差千里

每天一个新花样 2023-10-14 01:29:54

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一宗拐骗儿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吴某龙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而吴某光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这个案例在网络上引发网友的热议。

拐骗儿童罪在刑法中的定位相对较新,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早已存在。然而,这两者之间存在着重大的量刑差异,让人不禁思考:一字之差,为何刑罚相差千里?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拐骗和拐卖的概念。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将妇女、儿童贩卖给他人,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而拐骗儿童罪则是指以欺骗、胁迫等手段,脱离儿童的家庭或监护人,将其带走或者引诱其跟随,涉及到未成年人的非法带走或拐骗。尽管两者都牵涉到儿童,但拐骗更侧重于儿童被非法带走的情况,而拐卖更关注的是妇女和儿童被贩卖的情况。

然而,正是这个微妙的区别,导致了量刑的巨大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刑法中的量刑明确规定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处死刑。而拐骗儿童罪的量刑则相对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种差异的存在引发了一系列争议。首先,拐骗儿童罪相对较轻的量刑是否足以应对各种拐骗儿童案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安全,是否需要对这一罪名的量刑进行进一步的加重?另外,一些人担心,由于量刑的不同,可能会导致一些犯罪分子选择采用拐骗儿童的手段,以逃避更严重的刑罚。这是否会造成更多的拐骗儿童案件?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包庇罪的定罪与量刑。在上述案例中,吴某光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这也引发了一些思考。包庇罪的定罪条件是什么?如何平衡对于包庇者的处罚,以确保他们不成为犯罪行为的帮凶?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深入思考刑法的立法宗旨和社会价值观。我们需要权衡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安宁,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犯罪分子的潜在动机。或许,在考虑刑法的修改时,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经验,以找到更为合理的刑罚框架。

拐骗和拐卖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在刑法中的定位和量刑差异却相差千里。这个差异引发了网友对刑法的反思和讨论,希望未来的立法能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也防止犯罪分子通过漏洞逃脱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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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10-14 22:18

    这两个字虽然有点点区别,但对受害人来说还是一样的[得瑟]只要人找不到了对孩子家人相当于孩子死了一样!这个法官肯定体谅不到!所以这种法官就是故意玩文字游戏行害人害己之事!难道你收钱了[得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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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思想不滑坡 生活花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