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知县的任免,是吏部说了算还是督抚说了算?各位觉得呢?

野路说历史 2023-11-16 09:36:57

清代知府的任免权,是属于吏部还是各省督抚?今天聊一下这个话题,大概的说一下。

◑ 知府任免权

在清代,知府是地方中级官员,与道的级别相近,被称为“道府”。虽然道与府的级别差距仅一级,但在人事任免上存在着显著差异。根据《光绪会典》的记载,清代的道官数量不到一百人,并且都是“请旨缺”,需要皇帝亲自任免。

而府的情况则相对复杂,知府的缺额与知县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似的,根据“冲、繁、疲、难”的标准,可以划分为最要缺、要缺、中缺、简缺四类。

四字最要缺和三字要缺都属于“请旨缺”,例如各省的省府大多属于此类。这些知府的任免权不归吏部和地方督抚,而是由军机处提名,然后由皇帝选定。

以中原省份为例,清代的知府大多属于“请旨缺”。江苏省的江宁、苏州、镇江、常州、扬州、徐州、松江、淮安,全部都是最要缺和要缺,而其他省份中大约有一半的府也属于“请旨缺”。这表明,皇帝对地方一级的官员非常重视,对吏部和各省督抚的人事权并不放心。

除了“请旨缺”以外,二字中缺和一字简缺的知府的任免权分别归属于吏部和各省督抚。具体划分取决于府的地理位置。一般情况下,中原省份的中缺、简缺知府的任免权由吏部决定;边疆地区省份的中缺、简缺知府,多由督抚提名推荐。

云南、贵州两省就是典型的例子。除了少数“请旨缺”之外,大部分知府的任免权都归属于督抚。这主要是因为边疆地区的治理较为艰难,由吏部选派的知府往往难以胜任,所以需要督抚在本辖区内挑选合适的人选。

通过以上简要介绍,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清代大部分的知府的任免权都掌握在皇帝手中,其中吏部也占一定数量,而督抚的任免权仅限于边疆省份。这种安排恰恰反映了皇帝对地方官员的重视程度,同时也意味着地方官员必须经历严格的选拔和考核过程,以保证他们能够胜任自己的职责。

◑知县任免权

在过去,知县的级别较低,皇帝很少干涉他们的任免,这是由吏部和各省督抚掌握着大权。清初时期,无论是四字最要缺还是一字简缺的知县,都由吏部来决定任免。

当时,全国的知县等级划分并不清晰,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来确定知县的缺分,而是以赋税多寡来判断。显然,这样的划分标准是不合理的,因为每个县的情况都不同,仅仅以赋税多寡来决定缺分,会导致治理地方变得困难,出现“人地不宜”的问题。

雍正登基后,积极听取各省督抚的建议,决定以“冲、繁、疲、难”四个字重新确定全国各知县的缺分。总体来看,四字最要缺和三字要缺的知县不多,大多数是中缺和简缺。

但是,新的标准制定后,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雍正发现吏部在选拔知县时往往只考虑他们的出身和资历,而忽视了他们的行政能力。

也就是说,吏部还是按照过去的思维模式选拔知县,而没有因地制宜、因人而选。许多被选为最要缺和要缺知县的人,上任后根本无法胜任繁重的工作。各省督抚们意识到这个问题后向雍正提出建议,最好是从本省的知县中选出有能力的人来填补最要缺和要缺的职位。

可以说,督抚的建议是合理的,因为只有在本省任职过的知县,才更了解当地的风俗人情,不会出现手忙脚乱的情况。雍正是一个务实的皇帝,他听取了督抚们的建议,将最要缺和要缺知县的选任权交给了各省督抚,这就是所谓的“题缺”。

尽管题缺制度很好,但却在无形中削弱了吏部的人事权。随着时间的推移,督抚们对权力的欲望也不断膨胀,吏部和督抚之间的矛盾逐渐加剧。

进入乾隆朝后,各省督抚以“地方难以治理”为借口,纷纷请求改调中缺和简缺的知县为要缺。乾隆皇帝以精明著称,他知道督抚们名义上是为国为民,实际上却是为了争夺权利和利益。

道理很简单,只要将中缺和简缺变为要缺,知县的任免权就掌握在督抚手中。这样的做法显然遭到了吏部和乾隆帝的强烈反对,为了保持中央和地方政治生态的平衡,乾隆下旨,规定原定的各种缺分不得随意更改。

乾隆朝以后,尽管各省督抚竭力争取人事权,但朝廷非常谨慎对待,除了极个别特殊情况外,大部分状态维持了原样。

就知县的任免来说,雍正以后各省督抚享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但大部分知县的缺分仍由吏部掌控。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太平天国运动后,随着督抚权力的上升,吏部的权力逐渐被削弱。

0 阅读:796

野路说历史

简介:分享历史 带你了解历史上精彩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