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历史|德国民众的“强国梦”以及纳粹政府

评史可不察 2024-05-29 08:16:59

自19世纪开始,德意志经济社会的发展明显落后于英、法等国,由此激发出了德国人对国家强大的期盼以及“落后就要挨打”的焦虑,慢慢便产生了德意志必须强大的民族共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凡尔赛和约》的规定,战败的德国被解除了军备,民族屈辱、经济萧条以及社会混乱交互作用,令骄傲的德意志民族更为渴望实现“强国梦”。

希特勒的纳粹党便在这时候敏感地把握住了这种国民心态,适时提出了“修改《凡尔赛和约》、收回失去的领土,把相信国家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人联想起来,团结整个德意志民族”的宗旨,并允诺要尽快改变战后军工企业停产造成的大量工人失业以及恶性通货膨胀的局面。这在当时的不少德国人看来,完全就是能够令德国摆脱困境的良方。1928年后的几次选举结果表明,有越来越多的德国人都将纳粹党看作是解决德国社会主要问题、实现德意志民族强盛的希望所在。1932年,纳粹党于选举中大胜,希特勒由此获得了组阁大权。

在获得了执政地位以后,希特勒跟纳粹党用国家(民族)社会主义将国家再魔法化,第三帝国吞噬了市民社会,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的合一,在“决断论”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全权主义的国家。而这在那时候的德国几乎是没有遇到反对的。当时的德国上上下下皆充斥着民族主义狂热氛围。通过建立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以迅速实现德国的复兴,很轻易地便成了德国人最大的共识。

在有了这样的共识以后,纳粹宣传的所谓“德国民族共同体”的概念一下子便俘获了德国民众的心,为了国家经济发展、一圆“强国梦”,以牺牲思想自由和个人政治意识为代价也是可以接受的。正因为如此,纳粹的消灭异己思想、反犹太人和反共的罪行,也就容易在复兴民族主义的旗下被德国人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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