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4年,这4种发工资的方式,税务部门正在严查!

梦之轻松学 2024-06-22 20:31:15

2024年,对于工资个税的稽查,正在不断加强!结合一些税务稽查案例,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注意:6月起,以下4种发工资的方式不能再有了,税务部门正在严查!

一、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方式,给员工发放工资、奖金

据淮税一稽罚[2024]22号,淮安市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被税务机关处罚。经查,该公司违法情形总结如下:

1、2019-2020年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在没有真实咨询业务的情况下,安排前财务负责人袁某某,以签订虚假咨询合同、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其他公司开具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6份,金额共计2013241.37元,税额共计49258.63元,价税合计共计206.25万元。

2、在上述期限内,扣除开票手续费后,该公司法人高某安排前财务负责人共计套取公司资金1944375元。

3、套取的资金中,有将近180万用于给员工发放奖金,并少代扣代缴个税388832.46元。

其中2019年度共计发放奖金58.15万元,少代扣代缴个税134285元;2020年度共计发放奖金1215626.38元,少代扣代缴个税254547.46元。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征管法相关规定,税务部门最终对该公司共计处以837664.92元的罚款。具体如下:

这是一个典型的个税筹划“翻车”案例,操作手法也并不稀奇,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大致就是:单位为了帮助高管等群体规避个税,利用虚假合同,虚构业务,缴纳手续费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然后作为奖金发放给单位高管等群体。

然而,依托金税四期强大的数据分析比对能力,税务部门对于虚开发票行为发现的能力有了质的提升,上述操作手法显然已经行不通了。

二、利用私户、现金发放工资、奖金,且不入账、不申报个税

据中山税稽罚〔2023〕3号,中山市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使用现金发放员工工资,少代扣代缴个税,被税务部门查处。

经查,该单位共计涉及少代扣代缴个税19208.46元,最终被处以应扣未扣个税税款0.5倍罚款,罚款计9604.23元。

据佛税一稽罚〔2023〕95 号,广东某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2022年期间,通过私人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未按规定申报员工工资薪金收入,少代扣代缴个税被税务稽查。

连同通过银行私人账户等方式收款不按规定入账、纳税等涉税违法情形,该公司共计被税务部门处以罚款58万余元。

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如果企业再延续“老经验”,以为利用现金、私户发工资,税务部门不会发现线索,或将迎来悲惨教训。

三、拆分工资、年终奖,逃避缴纳个税

据常税稽二罚[2024]45号,江苏某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因拆分工资帮助员工逃税,以及利用员工个人账户账外经营,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稽查并罚款。具体如下:

同时,这个公司利用私户进行账外经营的违规行为也一并被揪出。最终,税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罚款共计57万余元。

我们知道,工资是按3%-45%的累进税率交税的,收入越高,交税越多。所以就有老板或高管动了歪心思,将收入拆分成几份,放在收入低的员工身上发。

以前的时候,限于税务系统的熟悉和分析比对能力不够强大,这种操作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如今不一样了,还用这样的方法避税,无异于“自寻死路”。

另外,类似于工资+发票报销的方式,也别再有了。如果公司的大部分员工,工资都在5000以下,很容易招来税务部门的重点关注的。税务部门只要对比下同类型企业员工个税情况,就会发现其中猫腻的。

四、转换收入性质,将工资、劳务报酬转换为经营所得

常见于高收入群体,尤其以明星、网红多发,近几年已有大批被查被罚案例。

目前,税务部门已经上线了自然人经营所得汇总清册(ITS系统)模块,并在着手对自然人汇总收入超过120万的相关数据进行业务真实性的核实工作。

利用转换收入性质、虚开代开发票等手段偷逃税的行为,将迎来新一波严查。

除了上述四种行为之外,我们建议企业还应重点关注: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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