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

双儿谈武器 2024-04-28 06:00:08

很多人可能还是不理解,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

按照我国的现行法律,我国的土地就两种性质,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并没有私有土地制度。

我国土地的性质

我国的土地性质只有两种,即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我国没有私有土地!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那么,我们可以享有土地的什么权益?

我们可以享受土地的使用权,和其他权益。

土地产权是土地权利的一种总称,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多种权利。土地产权的基本权益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地役权和土地发展权等。这些权益是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这里面除了所有权是是国务院或集体代为行使,其他权利都是可以个人行使的,比如包括土地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多种权利。

此外,农民的土地权利还有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享受社保权等。

总之,中国法律保障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我国虽没有私有土地,但是享有地表建筑物的私有权

在我国,虽然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但公民可以享有地表建筑物的私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意味着,虽然土地本身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通过购买、建造等方式获得地表建筑物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私有权益。

因此,虽然我国没有私有土地制度,但公民可以依法享有地表建筑物的私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这也是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体现。

国家有权征收集体土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也就是说,土地国家是可以收回的,这里面只是一个补偿的问题。

被强拆者追求的是什么权利?

既然土地是国有和集体的,而且国家有权收回土地,那么拆迁本身没有法律上的障碍,那么很多被强拆者争取的是权利?

这里面主要争取的是拆迁过程的公正性,合法性和补偿的公正性。

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这有助于确保拆迁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并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强拆上访者追求的是公正和合理的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一些被拆迁户可能会因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或者认为拆迁程序存在不公正的情况而进行上访。他们希望通过上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促使相关部门重新考虑和处理拆迁问题。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强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反而可能引发更多的矛盾和冲突。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该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积极与被拆迁户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当我们理解了这些后,你就能明白我国土地并没有私有的,即使面对强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你不能申诉拆迁行为本身,最多只能申诉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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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蒋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