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三同学杀害掩埋,尴尬的不仅是法律!

麻辣关察 2024-03-16 15:24:38

来源:宜视评

作者:罗斯福的侄儿罗胖哥.四川舆情领域研究者,时评人

三名嫌疑人

据新黄河等媒体报道,就读于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的13岁男生王某耀被3名十三四岁的男生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距离王家几百米的大棚内,其间王某手机里的零钱被转走。家属称,被害人此前经常被霸凌。

我的孩子也是13岁,所以当我看到这个新闻和受害人姑姑发在网上的信息时,我既震惊又平静。震惊的是三个孩子居然合谋杀害一个同龄人,震惊的是受害人家属明知孩子此前被霸凌而未采取措施;平静的是这种惨剧不是孤例,已经发生过多起。

早在2019年10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就发生了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童的恶性刑事案件。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媒体报道凶手在杀人前,还曾尝试性侵受害人。事后凶手同样掩埋了尸体,并干扰警方侦查方向。

当年大连案件

在现实中,我曾经采访过一名13岁的女孩因推门撞晕邻居家五岁妹妹,为了不被责骂而将受害人(后因溺水身亡)丢进化粪池并按进深水区域的案件,令人非常痛心。为什么这样的案件、案例屡控不止?

我越来越发现,男孩子在十三十四岁、女孩子在十三至十五岁时,是比较危险的年龄阶段。此时的他们,正处于青春期和叛逆期叠加的阶段,冲动、叛逆、蠢蠢欲动,很容易做出让人无法理解的举动,包括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校园霸凌,肯定是学校管理的问题。虽然很多学校墙上悬挂着“反校园霸凌”的标语,但很多可能形同虚设。现在的孩子,不能再用我们成长的轨迹去看待,科技改变生活,他们已经通过手机、网络、电视、游戏,吸收了大量的知识、认识、意识。

作为家长,我们要问问自己:你有多长时间没跟自己孩子谈过话了,你了解他们吗?回到这个案件,无论是受害方还是加害方的父母,你们知道孩子被霸凌吗?你们知道孩子霸凌了其他孩子吗?如果发现以上问题,都需要及时解决。

今年新学期开学前,我跟我的儿子进行了一次非常正式的谈话,我们的谈话有全程的视频,并形成了签字手印的笔录。笔录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在学校有没有被霸凌?有没有霸凌别人?”还好,我儿子两项都没有。我教育他:不能霸凌同学;但也不能被同学霸凌,有一个同学霸凌你就给我打回去,有两个以上就爸爸上!

现在,一旦发生了未成年人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保护的是谁?人们很容易发出来的灵魂之问就是:我们的法律保护的是未成年人还是保护恶魔?为什么不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为什么不对这些人判处死刑?

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已经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的,此次杀人的三名凶手只要年满十二周岁,因后果严重、手段残忍,行为故意并导致了受害人死亡,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大家期盼的杀人偿命,几乎没有可能!

我们国家是保留死刑的国家,每年执行死刑的人不少,但是死刑能预防犯罪吗?效果非常有限。即使过去游街示众、公开行刑,也无法震慑那些杀人的人。更何况,很多故意杀人是激情杀人,根本无法预防,也没有案前的痕迹可循。

被害人姑姑发布的案件信息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霸凌,可以说是个系统工程,司法机关惩治、宣传是一个方面,学校建立更健全的防范机制以及互动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一个方面,良好的家庭结构、有效的内部沟通关系则是另一个方面。即使如此,也只能尽可能减少类似案件发生,谁也不敢保证就不发生。

对于河北邯郸是此案,我相信会得到依法处理。但是此案尴尬的不仅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社会、学校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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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关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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