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妻子捉奸在床,情夫自愿赔偿,脱身后报警称被勒索,怎么判

大道微言 2024-06-01 11:23:59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 耻之人!”

诸葛亮怒骂王司徒的这句话,竟然还能应验在现实生活中。这不,河南一男子发现妻子有婚外情,于是一路跟踪发现她跟一个陌生男子进了酒店,最终把她俩捉奸在床。

令人意外的是,情夫为脱身主动提出赔偿40000元。但出门后即过河拆桥,报警称被勒索。那么,面对这种情况,会怎么判?

01  案情回顾

河南的赵先生和妻子吴某是网恋的结果,两人一聊生情,相见恨晚,没有几个月即奔现。

两人婚后过了一段神仙般的日子,一年后还育有一个女儿。小日子虽然平平淡淡,但也其乐融融,相安无事。

随着生活的平淡,加之生活和工作的压力,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两人频生矛盾,时有斗嘴,间隙渐生。

最近,赵先生的第六感感觉妻子总有些不对劲,有事没事吴某似乎总躲着自己,连打个电话也得避着自己,更不必说床上的交流越发敷衍应付,最难以接受的是,吴某不太喜欢带孩子,总把孩子丢给老人带,时不是还早出晚归的。

赵先生感觉妻子有了外遇,但又苦于没有证据。于是,他决定探个究竟。

这天,赵先生假装正常出门上班,但实际上他就在楼下的角落藏了起来,他就想看看妻子怎么回事。

果不其然,没过一会,打扮一新的吴某真的带着女儿出了门。于是,赵先生偷偷跟在后面,看她们会干些什么。

结果吴某直接把女儿送给了公公婆婆,然后打了一个电话,不一会一辆小车就开了过来,吴某笑容满面地上了车。

赵先生看到这里,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真的情变出轨了。他赶紧打了辆的士,同时打了几个电话,叫上几个朋友。

他一路跟随进了酒店,直到她俩进了一个房间。在等待朋友的过程中,他五味杂陈,思考着怎么对付,但越想越火,一股怒火充盈全身。

还没等到朋友赶来,他怒火攻心,几脚下去,就把门给踢开了。他冲进房间,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

看到丈夫突然现身,吓得吴某躲在被子里不敢露头,情夫李某也只是低头不语。看到这个场景,赵先生怒火攻心,掀开被子就对两人一顿暴打,打得两人鬼哭狼嚎,连连求饶。

这里正好几个朋友赶到,看到人多势众,李某赶紧认错求饶,直言可以给钱赔偿。

赵先生正在怒火之中,顺口说道:“赔钱?没10万你出不了门!”但李某说,他卡上只有4万块,看行不行?

赵先生要李某借钱,但李某借了一圈之后,一无所获。

最后,赵先生也就同意了,想着先拿着这4万再说,就要李某把钱转了过来,然后带上朋友甩门而去,并放话吴某,要她赶紧签字离婚走了。

赵先生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曾想,没过几天,他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估计是李某感觉吃了亏,便一纸诉状把赵先生告上了法庭,说他敲诈勒索。

02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在本案中,赵先生发现妻子吴某有外遇后,在愤怒之下采取了暴力手段闯入酒店房间,对吴某和情夫李某进行殴打,并在李某提出愿意以金钱作为赔偿时,接受了较高金额的赔偿,这一行为在客观上构成了对李某的威胁和要挟。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 客观上实施了威胁或要挟的行为;3. 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交付了财物;4. 敲诈勒索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在本案中,赵先生的行为符合这些构成要件。

在此案中,李某之所以提出赔偿,是因为他偷了人家媳妇。在这种情况下,李某主动提出赔偿,更多是一种权宜之计,不是完全出于自愿,多多少少有一些胁迫性质在里面。所以,在审理时法院认为,李某提出赔偿的时候,赵先生才肯放过他,这一定程度构成了敲诈勒索。

但考虑到赵先生身为受害者,本来就处于弱势和受害者地位,如果法律再不支持,有违公序良俗,法院会酌情考虑。但是,即使赵先生是受害者一方,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其犯罪行为的正当化理由。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私刑或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

所以,最终法院根据赵先生的行为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决其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这一判决应该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要我说,这个李某也真是太不要脸了,偷人家老婆不说,还过河拆桥,倒打一耙,真是不知廉耻,这吴某真是看走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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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微言

简介:人间正道,大义微言;以案释法,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