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事件判J不公,老百姓打G司怎么这样难?

星汉之声 2024-06-20 16:38:06

一、事件背景

2023年5月19日,刘某发与“天门市万里加油站”签订了租赁合同,刘某发支付了当年的90万元的年度租金。然而,合同签订后,万里加油站未能按合同约定移交经营所须的公章、F人印章,导致刘某发无法正常经营加油站。多次沟通未果后,刘某发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合同纠纷的起因与发展

根据合同,刘某发支付了90万元租金,于7月1日接手经营加油站。然而,万里加油站F人代表于某章拒绝提供公章、F人印章,刘某发因此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最终选择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租金及相关费用。

诉S过程中,刘某发提交了多项证据,包括合同文本、支付凭证和交接记录,证明对方的违约、与无效合同。然而,于某章代理律师(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狡辩称,合同有效且没有违约行为,认为刘某发的经营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却无法拿出实质证据支撑其说法,还当庭捏造与事实不符的事件。

三、F院判J起争议

天门市皂市人民F院[A号为(2023)鄂9006民初4793号]在审理此事件后,判定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理由是刘某发未取得经营加油站所需的合F资质,违反了部门有关特许经营的强Z性规定。然而,F院要求刘某发返还加油站,并从2023年6月27日起直至移交之日止,每月支付被告方5万元的占有使用费。原告要求违约方应支付承租人对剩于油品进行折价补偿、自费添置的广告牌等设施费用的诉求未得到F院支持。刘某发对该判J表示强烈不满。他认为,F院的判J不仅未能解决其实际经营困难,反而要求其支付每月5万元的占有使用费,这无疑加重了他的经济负担。是一种没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作出正确判J,而是存在拉偏架对A审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对F院判J的不满与质疑

让人生疑的是,一审F院明知被告方是合同违约方,是事件因果关联的过错方为何判J不公?原告坦言“天门市场万里加油站”F人代表于某章曾指证:天门市ZF在职G员沈某某是股东之一,难道沈某某或代理律师在当下高压F腐的态势下,胆敢与F院某些人有见不得阳光的关系存在?在一审先后两次开庭时,被告人都不出庭,这是人为故意还是偶然?这些都让人们产生更多的联想,的确影响了判J的公正性。尤其是在F庭问讯时,F官曾剥夺原告刘某发要求当庭发言的权利。耐人寻味的是,一审仅为简易程序合同纠纷事件,而当作普通程序事件顶格至6个月处理,并且直到春节前4天才下达判J书。刘某发不禁长叹:“老百姓打G司怎么这样难?”针对上述问题,他坚持通过媒体曝光寻求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许多法律界人士和媒体对F院的判J提出质疑。知名法律专家表示:“此判J在事实认定上存在明显瑕疵,未能充分保障租赁方的合F权益。F院已判定合同无效,从法理角度应自始自终为无效,不应当承担占用费。况且承租人并未实际占用,应该全额返还已支付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另有评论认为,该事件反映了基层司F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司F公正性的维护。媒体呼吁进一步调查,以确保每一个司F事件的公平和透明。

六、当事人的下一步行动

刘某发已向湖北省汉江中级F院提起上诉【A号为(2024)鄂96民终331号】,继续为自己的合F权益而斗争。他强烈要求法律公平,F院判J公正,绝对不能让涉嫌Z骗租金的过错方投机不当获利,让守法诚信、依法维权者经济利益受到伤害;期盼二审F院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不能和稀泥,更不能拉偏架,把一审错判、漏判事项全面纠正,务必把此事件办成铁A,不能让一位曾经戍边的老军转、年至古稀之年的老同志,奔波在维权路上。媒体将一如既往的跟踪关注!推动事件的公正审理。

结语

天门市万里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事件不仅是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更是对司F公正的一次考验。我们将继续关注事件的发展,希望法律能够真正成为维护正义的利器,让每一个公民的合F权益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免责声明:本稿件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

0 阅读:2

星汉之声

简介:追求正义,追求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