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钱居然需要派出所同意?反诈不可无限扩大!

新洞察 2024-06-14 09:21:10

6月11日,长春网友爆料,在吉林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告知,取款2万元以上,需要辖区派出所报备同意,才能把钱取出来。

吉林银行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举并非银行单方面决定,而是派出所要求的,主要是为防范电信诈骗。

然而相关派出所表示,没有此规定,“如有大额取款需求是提前向银行报备,派出所只会核实来源不明的款项”。

事情一搁到明面上,银行和派出所都否认,很明显,都知道这规定太奇葩,怎么说都是无理的。

但造成的后果是,储户自己的钱,不能顺利地从银行里取出来。

可以肯定地说,银行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储户的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储户存款自愿、取款自由,银行应当依法应保证储户权益。

吉林银行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派出所同意作为储户取款的先决条件,相当于自行冻结储户存款,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防范电信诈骗固然重要,但为了一个小概率风险,侵犯公民正当权利,这就越界了。

就算是“为你好”,也要有法律依据。

不能打着为你好的理由,随便限制别人的权利,按照这个逻辑,你都可以随便扣别人的车,理由是怕他出车祸。

于法无据时,所有好心的理由,都显得荒诞。

一边倡导抓经济促消费,一边限制储户的资金流动,这不是缘木求鱼吗?

在我看来,如果不是派出所乱作为,那就是银行出了问题,比如说流动性枯竭。

这几年中小银行的奇葩事情屡见不鲜。

比如包商银行破产,锦州银行暴雷,某地村镇银行取款被赋红码。

归根到底就是银行流动性紧张,所以为了限制储户取钱,想出来各种奇葩的理由,给取钱的人制造一点麻烦,减少他们取钱的意愿。

这其实和商业银行的经营思路是背道而驰。

商业银行,经营的是风险,经营的也是信用。信用不是靠那一块牌或金融许可证来背书,靠的是长期积累的服务,是老百姓的口碑。

储户在你这里取个款,还得派出所出证明,这明显不合理。如果生个大病需要一笔钱,不给取钱,那就是要了命了。

这么瞎搞,储户也会用脚投票。

比如前段时间,江西一男子到银行窗口取5万元现金,工作人员让填单子讲明取款用途,男子生气较上了劲,一块钱一块钱地取款,占了好几个取款窗口。

最后把银行工作人员治的服服贴贴,顺利取走20万块钱。

虽然大多数人未必会如江西这人这么暴躁,但银行让我取钱不自由,那我不舒服的同时,肯定会怀疑银行是否出现了风险,大概率会马上换个银行。

最后,不管当地派出所有没有规定,银行的做法都已经违法了。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介入,荒诞的事情必须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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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阅读:341
评论列表
  • 2024-06-15 06:33

    多好看的企业啊,怎么能做这种事?

  • 2024-06-15 04:19

    2021年开始我的广东农商储蓄银行卡就被限额每天500块了

  • lei 2
    2024-06-14 15:30

    违法!!!!坑爹了!!!!

  • 2024-06-14 22:52

    初衷是好的,但是过了,

  • 2024-06-15 03:23

    被骗过几次,损失了几万块钱

  • 2024-06-14 21:21

    反诈的重点应该在哪…………

  • 2024-06-14 22:13

    诈骗确实很厉害。。很多企业都有被骗的人。。

  • 2024-06-14 14:25

    还有正常的通话,超过15次就锁卡,哪怕已经报备是公务需要

  • 2024-06-15 02:55

    如果派出所认为他们没有这个义务不开证明怎么办?

  • 2024-06-14 23:11

    存款风险更大,是不是也要派出所同意?

新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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