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近五年增加24.36万亩补充耕地指标,其中58%来源于盐碱地

新黄河 2024-06-28 17:00:33

开发利用盐碱地对我们守牢守住耕地红线具有重要意义。6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盐碱地综合利用工作情况,会上,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孟庆峰介绍了山东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情况。

孟庆峰说,省自然资源厅始终高度重视并纵深推进全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至今,全省1039.67万亩裸土地、其他草地、沙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土地已开发为农用地793.67万亩,其中开发为耕地156.46万亩,占比19.71%。

近期,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又利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分析了我省近5年来的新增耕地情况。结果显示,全省共增加了24.36万亩补充耕地指标,其中来源于盐碱地14.16万亩、其他草地8.64万亩、裸土地1.36万亩、沙地0.19万亩,盐碱地占比达58.13%,为山东省内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实现耕地总量“三连增”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最新的山东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山东省盐碱地主要分布在滨州市、东营市。当前,国家正在稳步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山东省将把盐碱地等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统筹作为补充耕地来源,确保垦造的耕地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达到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并集中连片、可长期稳定利用。

孟庆峰表示,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的要求,统筹做好盐碱地等未利用地保护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土壤普查,进一步摸清全省盐碱化土地的利用现状,运用好普查成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土调查中的盐碱地只是盐碱化土地中的一部分。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全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记者:杜林 校对:冬平 编辑:刘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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