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司法裁决当“老赖”的奥克斯何以立足市场

毕说 2020-05-10 10:58:39

历时三年零四个月的奥克斯侵犯格力自主专利权案最终结果出炉:奥克斯因在新产品黄金侠、极速侠系列8款产品中使用侵犯格力专利权的技术。在格力依法维权起诉后,法院一审认定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奥克斯对这一判定结果不服,继而先后提出二审并向最高法提出终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奥克斯侵权事实成立,维持原判。

在决策生效后,奥克斯应将赔偿款支付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奥克斯又提起执行异议,试图拖延程序。法院最终按照判定结果,已将赔偿款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这一判决不仅刷新了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的新记录,也让“知识产权保护”一词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屡屡侵犯格力知识产权的奥克斯被法院裁决恶意侵权成立,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而面对自身的违法事实,奥克斯非但不幡然悔悟,认错道歉,向格力及时赔偿,反而继续采取各种办法拖延,试图充当“老赖”。

这并非奥克斯第一次因侵权被重罚。据不完全统计,从2016年到2018年,格力起诉奥克斯“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胜诉达到12次之多。

如此就产生了一个吊诡的场景:奥克斯多年来,一直在侵权,一直被起诉,一直在败诉。而屡被告屡败诉的奥克斯仍然在走侵权“捷径”。这究竟是奥克斯的悲哀,还是中国家电业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悲哀?

市场诚信是企业生存之本。奥克斯侵权在先,无视法院裁决在后,如此不将自身信用当回事的企业,如何能让合作伙伴放心与其长期交易合作?毕竟,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资源,一旦被奥克斯认为有利可图,就可以不经对方同意“拿来主义”,而不支付任何费用。合作伙伴成为奥克斯的利益榨取对象,利益互换、资源共享的对等合作关系荡然无存。

而奥克斯如此行径,又如何能让广大消费者放心购买其产品?事实证明,奥克斯的产品不仅涉及虚假宣传,而且还盗用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消费者每购买一件奥克斯的空调或其他产品,不仅掏了冤枉钱,而且等于是助长奥克斯造假盗版的风气。消费者无意中成为奥克斯造假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帮凶”,何其冤枉又令人深思。

还需要追问的是,奥克斯屡屡违法,如何能取信于行政法律监管部门,兑现自己合法合规经营的承诺?企业责任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与责任。企业应当承担市场责任、社会责任,这首先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行各类法律法规,而不能视法为无物,以犯法不受重罚而自得。

仅仅在侵犯格力电器知识产权上,就有十多起典型违法案例,奥克斯不仅没能为维护和推动市场规则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尽一份力,反而扮演着恶性破坏者的角色。而奥克斯如此做,不仅会带来自身品牌形象的荡然无存,更会殃及中国家电行业的整体名誉。

要知道,经过多年的共同努力,中国家庭行业“出海”成绩斐然。格力电器为代表的中国国空调更是占据了世界主流。然而,如果国外政府、媒体和民众经常能看到关于“某中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新闻曝光,会不会形成对中国家电行业的某种成见?认为中国家电行业就是充满了损害知识产权、虚假宣传的“小偷”和“骗子”?

不客气地说,作为中国家电行业的一员,奥克斯现在所做的每一起违法之举,都是在给中国家电行业乃至中国制造的国内及国际形象抹黑,都可能产生强烈的“酱缸效应”,让家电行业滑向劣币驱逐良币的危险边缘。

而面对这样的企业,各方制裁合力应当进一步增大:家电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其进行内部制裁,其合作伙伴应重新审视与奥克斯的关系是否要继续,市场经销商应对承销其确证造假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予以退回,防止其继续坑害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应该用脚投票,抵制其产品,这不仅是对自己的钱包负责,也是避免在更长远的未来,陷入劣币化的家电市场陷阱中;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大对其监管问责力度,对其存在的其他违法侵权、造假行为予以追查,并依法给予最严厉的惩戒,对屡教不改的行为亮出红牌,暂停乃至永久取缔其行业经营资格,防止其继续破坏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

面对司法裁决  当“老赖”的奥克斯何以立足市场?这不仅是对奥克斯的拷问,也是摆放在我们所有人面前的命题。今日不对其违法事实予以零容忍,则明日中国制造、市场环境将会遭受无法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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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0-05-10 19:41

    格力好 真好 老板我买台奥克斯[得瑟]

  • 2020-05-12 10:12

    未来奥克斯是格力的劲敌。

    开心就好 回复:
    有点像小米和三星刚开始
  • 2020-05-12 07:13

    格力贵,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只能用这些盗版的,用起来差别也不大

毕说

简介:专注于 互联网与时事评论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