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被杀案撤案!只因凶手未满12周岁?父亲:永远无法接受

大雷访谈 2024-01-27 18:56:16

“从法律的层面讲,我尊重法律,无可辩驳,作为一个父亲,我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可能一辈子我都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这是一位失去爱女的父亲所说。

2023年8月30日,这位父亲的女儿在离家400米左右的地方,被一名未满12岁的男童残忍杀害!

事情在发生之后经过网络的曝光,一时之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引发了网友高度关注这起未成年人行凶杀人案。

然而,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几个月的时间,近日受害者父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哽咽的称:“女儿的死,因涉事男孩未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当地当地公安部门撤销了案件决定书!”

其实,对于公安部门撤销案件的决定是意料之中,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些明确规定:“对于未满12周岁的犯罪实施者,免予刑事处罚。”

由于,未成年人的犯罪很多时候的主观意识,都是受到了其他方面的影响,才导致的事态严重化。

可是罪恶的根源究竟在哪里?一个未满12岁的男孩,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一名4岁的女童,掐脖子致其昏迷,随后拖进茅房,将其扔进粪缸里,在用木板盖上,以此来掩饰一切的“犯罪”过程。

一个未满12岁的男孩,做出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过程,简直令人细思极恐!

此时此刻,“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部门撤销案件决定书”或将成为这个犯下套条罪行的“保护伞”!

法不容情,让这位生为人父的男人只能无奈接受现实,可这起未满12周岁男孩残害4岁女童的案件,施暴者和被害者同为未成年人,同样都是未满12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次虽说保护了双方在法律意义上的绝对公平。可是人心难平!4岁的女童已经永远离开了她的父亲、她的家人,而未满12岁的施暴者却安然无恙。

经济赔偿必定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女童的父亲以及家人就像开头所讲:“我一辈子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一颗受过伤的心,未来谁能帮他抚平?明知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是谁,可自己却无能为力!或许这将是这位父亲,一生中最悲哀的事情!

同情也好,无奈也罢!事已至此,希望小女孩在天堂没有病痛的折磨,没有遗憾和害怕!同样,希望这位父亲可以坚强的面对这件悲伤的事情。

《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不是针对这个未满12周岁的施暴者进行保护,而是在保护着国内千千万个未成年人。虽然事情的结果看似不公,但是它的存在,必定有它存在的意义。

4岁女童案撤案的话题,现在在网络各大平台都霸占着热搜榜,相信大家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度已经到达了一个“极点”。

谁家没有孩子?谁家的孩子不是一个家庭未来的希望?每个未成年案件的发生,都是在时时刻刻提醒着大家,关注未成人的成长,不要等追悔莫及之时,才想起曾经忽视了孩子的成长。

一个孩子的成长,就如三字经中说到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管好自己的孩子,让孩子从小便有畏惧法律的意识!从而让自己的孩子,安全、快乐、开心的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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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1-27 21:07

    照理12岁都5 6年级了,难道什么都不懂?

  • 2024-01-28 09:19

    还人本善,可进化论告诉我们人本恶,人生就有杀戮,自私,占有,的本性,发鹿更是助长激发了它们原始邪恶的本性,问问它杀人前知道未成年杀人不负刑责不?如果未成年杀人会杀头它还敢吗?

  • 2024-01-27 21:05

    早解决他免除后患

  • 2024-01-27 22:21

    以后嚣张家长带熊孩子出门更有底气了,反正我孩子没上中学是个法盲[得瑟]

  • 2024-01-27 21:04

    哇!手段好残忍!成年一定不是善男信女

  • 2024-01-27 20:20

    如果我是这个女孩我会化成怨灵生生世世跟着凶手让他生生世世不得善终,放过凶手的那些人我会诅咒他们(她们)生生世世永无子嗣(别说我恶毒它们做的事让人不能原谅)

大雷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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