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共享充电宝后遭扣费99元用户连续申诉6天后终返还

金羊网 2024-06-11 09:57:05

■搜电共享充电宝在市区随处可见。

■5月12日,荣女士在维权后收到了90元的退款。

温馨提醒:归还充电宝时最好留个心眼,看看归还成功没

大街小巷中,随处可见的共享充电宝,满足了市民们的需求。但将充电宝使用完毕归还充电桩时,大家是否会留个心眼,到底有没有成功归还呢?近日,有市民向新快报记者反映,在归还共享充电宝后,自己遭到了充电宝平台的强硬扣费。

归还充电宝三天后被扣99元

5月2日晚,市民荣女士外出时租借了一个搜电充电宝,三个小时后用完便归还了。在将充电宝插回归还柜之后,平台并没有立刻在微信上进行扣款。“我以为是网络延迟没有扣费,就直接走了。以前也有这种情况,几分钟后就会扣钱。我便没有再留意过这个事情。”

5月6日一早,搜电突然在微信上扣除荣女士99元,理由是未还充电宝。荣女士第一时间在搜电小程序上进行申诉。“在申诉的过程中,搜电客服不断强调让我提供归还的照片,试问下谁在还充电宝的时候会特地拍照?随后的沟通中,客服当时给的回复是72小时内解决,但一直没有人联系我。”

5月11日,荣女士直接采取“轰炸式”的维权方法,不断在客服界面进行打字、投诉。

5月12日中午,在扣除完9元的租借使用费后,荣女士最终收到了搜电向其退回的90元。“其实这件事情我想说的是,不是有关99元的事情,而是如何正确维护自身的权益,拒绝当冤大头。为什么搜电平台在没检测到归还充电宝后一定要把责任归结于消费者身上,没有核实具体情况呢?”荣女士反问道。

遭遇强硬扣费的情况并非个例

新快报记者浏览社交媒体发现,搜电未核实归还情况强硬扣费的案例屡见不鲜。

今年4月7日,家住白云区的黄女士在外出时租借使用了一小时的搜电共享充电宝后马上将其还到就近的归还点。在4月10日,微信服务提示黄女士该充电宝使用了2天22小时,达到了封顶扣费的时间,随后扣除黄女士99元。随后黄女士找客服解决,“客服当时在对话框的回应说登记24小时之内会联系我,结果第二天过了时间,还是没有联系我。”气不过的黄女士随即打开12315小程序,进行投诉。“感觉客服有点欺软怕硬,我将投诉至12315的截图发给他们之后,客服就立马说查询到我的归还信息了,会在5天内退款。”最终,黄女士收到了96元的退款。

今年3月7日,深圳的小李逛街时借了一个搜电充电宝。回家之后在附近的一个便利店归还时不小心插到了其他充电品牌的充电桩。小李立刻在小程序上进行反馈。但订单仍在计费。“3月7日和11日两天我一直在和搜电客服进行沟通,客服一开始说要帮我暂停计费72小时并且让线下工作人员核实。后来在没告知我核实结果的情况下就扣费了99元,再联络客服时却说没有查到合作商家的情况。”随后小李向客服再次提出要核实情况,客服回应需要再等72小时。小李强硬地告诉客服,如果不退款会在12315上进行投诉。过了一段时间,客服回复查到了小李的归还信息。“原来客服一直在拖延解决问题,真的服了,态度不强硬点根本解决不了。”小李哭笑不得地对新快报记者说。3月11日当晚,小李便收到了搜电的95元退款,扣除了4元的使用费用。

6月7日下午,记者致电搜电客服电话,询问相关问题。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问题将反馈给搜电公司的公关部门,后续会向记者进行致电。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收到搜电方面的回复。

[律师说法]

未经核实就扣费属违法行为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蔡佳峻律师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搜电平台在2024年4月15日更新的《用户注册和服务协议》中显示,用户在正确归还搜电充电宝后,租金即停止计算,该约定符合常理。但如果用户按照约定正确归还充电宝后,搜电平台未经核实直接扣除用户微信的钱,是利用了平台的优势地位和前期用户为方便使用而签署的各项授权协议从而侵犯了用户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

蔡律师同时建议,消费者针对此类情况的维权,首先应该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记录、对话记录、扣费通知等。其次,可以通过平台的客服系统提出投诉,要求解决问题并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若平台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12315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寻求帮助。在必要时,消费者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新快报记者 贾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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