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三部”发布重要文件,打击“台独”最高死刑

文昌每日谈世界 2024-06-24 15:52:37

6月21日,新华社发布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重点关注一句话,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立即施行。

我的观点是,这份《意见》的发布,就是倒计时正式开始的标志,是动手的前兆,是“斩首”“台独”分子的一个明确信号。

之所以做出这个判断,是因为这份《意见》的内容,有几条信号非常强烈。

第一,量刑标准不仅限于政治、军事领域,还包括文娱、历史、教育等领域。《意见》规定,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打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都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这意味着网络上的那些妖魔鬼怪,台当局雇佣的大量水军,也就是我们说的“1450”,都在这次新规的打击范围之内,任何一个“台独”分子,都绝不放过。

第二,是从法理上,明确“台独”的定义,并且划分了“首要分子”、“罪行重大”和“积极参加”等几个认定标准。比如说“首要分子”,以前我们只是提出了“首要分子”这个概念,但是如何划分,没有给出法理上的明确规定。但现在白字黑字写清楚了,在“台独”分裂犯罪集团中起到组织、策划和指挥作用的,就是“首要分子”,那么按照这个概念,蔡英文和赖清德,毫无疑问就是“首要分子”。

第三,是对不同犯罪标准的“台独”分子,采取不同的定罪量刑。比如说首要分子,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像赖清德和蔡英文这种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而且对“台独”分子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可以追诉的,也就是说你在N年前当“台独”,从事分裂活动,现在不干了,能不能逃脱法律制裁?也不行,只要没过追述期限,必须追究到底,绝不放过。

这样的动作,说明我们已经正式进入了事实打击“台独”分子的新阶段。大家都知道,在执法前,必须先立法,而新的法规除了,就有了法理依据,剩下的就是动手。就像之前咱们发布的海警新规,6月15号正式生效,两天后就光明正大的收拾菲律宾,对其实施“斩手”,而这次惩治“台独”的新规实施,就是要“斩首”一切分裂主义。

现在法理流程已经走完了,接下来就到执法的时间了,看看接下来会有多少“1450”落网,赖清德这个任期又能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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