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本:明初法律专家,编著了《刑统辑义》,一时间洛阳纸贵!

春风的识路 2022-10-26 22:15:20

严本是明朝初期的一个知名官员,出生在江阴,从小便博览群书,尤其是对于法律书籍,更是反复研习。他针对当时所流行的《刑统赋》,该书是由宋代的傅霖所作,里面存在着辞约义博,注者非一的缺点,让后世的人们难以阅读。

于是乎,严本便亲自编写了四卷《刑统辑义》,去解释《刑统赋》内容的真实含义。该书一出版之后,便受到了人民的追捧,一时间洛阳纸贵。

到了永乐十一年的时候,严本以深厚的法学知识,便征召到朝廷去当官,当时朝廷还特意拿一些难以理解的律令条文去考察他一番,结果严本都能够十分清楚地将其剖析明白,因此被授官为刑部主事。当时在刑部当头的是侍郎张本,很多刑部官员都入不了张本的眼,唯独严本被其所器重,一遇到什么疑难案件都直接转交给他严本去审讯。

表现出色的严本很快在刑部尚书金纯、大理寺卿虞谦的大力举荐下,于仁宗时期被升迁为大理寺正。不久后,严本发现在大理寺断狱的人,大多都会直接采用“知情故纵”及“大不敬”等等没有明确定义,类似口袋罪的名头去定罪。

严本就此争论表示:“当前咱们大明朝的法律,除了叛逆几个条文以外,并没有关于所谓故纵的规定。即便是所谓不敬之罪,也有分大不敬和小不敬之罪,怎么可以不分情节轻重,就一律将他们以大不敬之罪论处呢?”

严本的说法说服了大理寺的其他官员,他们一起将大量案子重新审讯,使得大量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

有一次,一个普通老百姓家里丢失了一匹马,他怀疑是邻居偷的,便跑过去告官。结果当时负责审查案件的官员,为了争取快速破案,而草草地认定了邻居就是犯罪分子,并活活地将其拷打致死。

后来经过重新审讯后,发现那个惨死的邻居并不是偷盗马匹的罪犯,也就是说这个案件是县丞胡乱叛的。重新审讯的官员决定将该县丞判处徒刑,对那个报案的乡民处以绞刑。

严本到那个新的判决书后,依旧十分不满意,表示县丞乱判案,拿他去治罪这没什么毛病,可是为什么那个因丢失马匹而报案的乡民也要被判处绞刑。乡民并不是故意诬陷邻居而报的案,他根本就无罪。由此,严本下令免除了乡民的罪罚,此案就此终结。严本最终一直活到了七十八岁,方才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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