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遭到反噬命悬一线,我放弃成仙,追杀了凌景一世又一世

狂飙兔子舞 2024-06-24 10:50:08

成婚第二年,凌景下毒废我功力,盗走我初诞的珍珠,去复活他早已身陨的白月光。

珍珠损毁,我遭到反噬,命悬一线。

双亲为救我重化原形,蚌族也因失主而没落。

我放弃成仙,追杀了凌景一世又一世。

后来,他却因我生出万千华发,一字一句皆是深情。

「我此生心仪之人,只有你。」

心口传来强烈的坠痛感,几息之间,我便猛地喷出一口鲜血。

原来凌景做给我的那碗养颜汤中,不止下了软骨散。

为防万一,他还请道士加了镇妖的符水。

我浑身失了力气,只能在地匍匐,死死抓住凌景衣角哀求。

「凌郎不要!那是我们的孩子,我求你,我可以为她渡精气,我可以帮你想办法救她,我求求你不要带走我们的孩子!」

凌景脚步一顿,低头看向我。

眼神里没有半点平日的眷恋和温柔。

他只是草草地扫了我一眼,没做任何停留,快速将珍珠收入袖中。

「求你了,凌郎…」

我抓住他的衣袍,哭求着阻止他离开的步伐。

凌景隐忍地捏紧了拳,思量再三,终是蹲下身来轻声道。

「你不会死的,阿玥。你是妖,你和芷纱不一样,失了这颗珍珠,于你而言不过是损失些修为功力罢了,但这珍珠,却能让她活过来。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对你来说也算积下了功德,不是吗?」

说完,他温和地笑了笑。

与我从前见过的无数次温和笑容一模一样。

他起身,毫不留情地甩开我扯住他衣服的手,步履匆匆地走出了屋子。

离开了我们的家。

我盯着他远去的背影,喉间一股腥甜气息忽然翻涌而上。

伴随着肝肠寸断般的痛,我呕出一口厚重的黑血,当即昏了过去。

这一睡,便是百年。

我醒来后,母后的心腹告诉我。

当年我在人间昏死,父王将我寻回后找遍四海名医,皆得出我已回天乏术的结论。

双亲得知后心如刀割,不惜去天界请见了昔日与父王有过节的药仙。

那药仙非小肚鸡肠之人,摸着白花花的胡子诚恳道。

「并非老朽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只是前几日司命特意前来叮嘱,令嫒命中有此一劫,我仙家众人无法插手此事,如若不然,反受其害。」

父王母后没了办法,他们找了一处僻静之所,将我托付给母后的心腹。

然后双双将千年修为全部渡于我,自己化为了原形。

百年来,蚌族失主,内争不停,早已没有了往日的辉煌。

我如今体内拥有着父王母后的修为,杀回蚌族,夺取蚌王之位,对我来说,不算难事。

我这样想着,便也这样做了。

那些趁族中失主惹出动乱的逆贼,杀了也不足为惜。

那之后,我成了蚌族的新王。

如此,我便放开手去追寻那人的踪迹。

我着一身大红喜服于榻前,娇羞地等待新婚夫婿来揭红盖头。

头巾掀落,视线恢复。

我羞怯地抬眼,将早已藏在袖中的匕首,狠狠刺入面前人的胸膛。

喜秤落地,血染喜袍。

新郎显然始料未及,望向我的目光带着心痛和不解。

「为…为什么…」

为什么?

当初,我也这样问过凌景。

可那时,他并没有回答我。

他甚至连看都没看我,便带着珍珠马不停蹄地跑出家门。

我不想和那种狼心狗肺的人一样,我想给身前的人一个答案。

「因为,你该死。」

我笑靥如花,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

屋外,司命仙君不知在那里等候了多久。

「仙君此番找我,是有何事?」

「何事?你还敢问我有何事?」

司命白净的面容气得涨红。

「五次了,璨玥,便是泄愤,杀他五次也够了。」

我充耳不闻,只反问道。

「凡人转世不是讲求功德吗,可他的命格为何越来越好了?」

上一世还是富商之子,这一世便是金榜题名的状元郎。

他这种人,凭什么得此命数。

「这是他每一世都命不该绝,却意外横死的补偿。」

司命仙君以手指杵眉心,作头疼状。

「所以你不要再追杀他了,毫无意义。你如今已是蚌族之王,应该将心思放在修炼上。」

修炼。

我也想好好修炼。

但失去珍珠的我,除非成仙,否则眼下功力,便已是巅峰。

我们族中女子,必须在成婚之后,方能产珠。

蚌女诞下的首枚珍珠,乃自身精血所化。

若护养在体内,假以时日,可精进修为。

也有人会将其当作爱情结晶,孵化百年后,便能化形成人。

我当时,就是想留下珍珠孵化的。

那是我和凌景的第一个孩子。

虽然凌景作为凡人可能等不到孩子化形,但我想待他转世,我可以带着孩子与他再续前缘。

无论蚌女如何安置珍珠皆可,只有一样,绝不能将其当作工具,消耗殆尽。

若损耗首枚珍珠,蚌女修为衰减,此后产珠质量也大大降低。

而这些,曾经不谙世事的我,毫无保留地告诉过凌景。

他知晓若失去珍珠,我这个蚌族公主的修为功力,甚至会比不上一个普通族人。

他亦知晓,那珍珠就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

他什么都知道。

可他还是未曾有过半分心软的,盗取珍珠去救他那所谓的白月光。

因为他最初接近我,就是为了复活他的心上人。

「蚌女首珠,可活死人,肉白骨。」

这是蚌珠秘闻。

彼时我天真任性,唯独谨记了母后的一句话。

「玥儿,人心难测,千万不可将蚌珠的秘密告知任何凡人。」

关于这个秘密,我很是听话,不曾向凌景吐露半字。

但我没料到,凌景为了寻求复活心上人之法,早在民间道士的口中听闻过此秘事。

之后,他骗我身心,盗我宝珠,毁我修为,令我破下杀戒,永无飞升成仙之日。

就连父王母后和蚌族,都因我遇人不淑,付出了惨重代价。

我对凌景天地可鉴的真心,只换来了他的背叛。

司命仙君说,若是泄愤,杀他五世也算够了。

哪里够呢?

我要他生生世世,不得善终。

我要他每次,都死在他最心痛的时刻。

追杀凌景五世,我从未分出心思寻觅殷芷纱的踪迹。

并非对她没有怨恨,而是我不清楚对于盗珠一事,她是否有过参与。

毕竟当时,她只是个已经死透了的人。

殷芷纱是修道之人。

她与凌景相识,是在凌景上山采药的路上。

当时一个化形没多久的熊精捉住了凌景,想要将其吞吃,打打牙祭。

正巧殷芷纱路过,三下五除二就将人救下。

两人相貌皆不凡,又有此奇遇,自然是一见倾心,再见难忘。

殷芷纱虽资质平庸,但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得道成仙。

在此执念下,甚至变得不择手段,不惜修炼禁术,走火入魔。

而她那门禁术的弊端,就是稍有差池便会极速消耗寿命。

她会早早身陨,也是因此缘由。

如我猜想,殷芷纱的确没有参与盗珠。

但在她复活后,凌景就将事情原委一五一十告知了她。

她知道,自己能活下来,全靠那颗被我当作骨肉看待的珍珠。

可她今天却主动找上门来,不仅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甚至还因无法突破修炼瓶颈,撒气般讽言珍珠效用名不符实。

她大概当真以为,失了首枚珍珠的我,人人可欺。

「蠢货。」

我蹙起眉,嫌恶地扫了眼身穿素白衣裙的女子。

她高束长发,英气的同时又不失清丽。

让凌景念念不忘的,的确是个美人。

「两百年了,即便服下过我的珍珠,你照样还是没能做出什么名堂。看来你资质低劣,与修仙无缘,不如干脆回老家,找个男人嫁了吧。」

殷芷纱听后气急败坏,提剑直指我。

「你个废物蚌妖算什么东西!竟敢羞辱我!当初凌景便该趁你功力尽失杀了你!」

我盯着她一张一合的红唇,乍然想起鲜血浸湿了全身衣裳的湿冷感。

如同当年,被凌景毒害的我,倒在血泊中那样。

我心中愤恨,飞身上前掐住殷芷纱脖颈,猛地将她击打于地,激起周遭阵阵黄土。

「苟活百年,算是便宜你了,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手下用力,那人顿时青筋暴起,无法言语。

很快,她气息不通,眼珠上翻,不消多时就会一命呜呼。

然而下一刻,凭空出现的法术将我打退到了十步之外。

这招式很是克制,似乎是怕伤我性命。

我稳住身形,看向对面。

司命从天而降,挡在殷芷纱身前。

「璨玥,便是不能成仙,也绝不可做个恶妖!」

他身后的人逐渐恢复了喘息,孱弱地咳嗽着,勉强支起身子看向我。

那楚楚可怜的神态,倒真把我衬托得像个恶霸。

「小王斗胆请问仙君,何为善,何为恶?

有人因一己私欲害我家破人亡,斩我坦荡前路,如今狭路相逢,她挑衅在先又技不如人,我以牙还牙,何错之有?

此番到底,谁才是那个恶?」

我被殷芷纱绑了起来。

她将我扔在人间,我与凌景生活过的那间小破院子里。

「你一定很好奇,凭我一人之力,是如何把你绑来这里的吧?」

我望着面前耀武扬威的女人,忍不住啐了她一口。

「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笨。」

是司命帮她将我迷晕的。

司命每次说不过我时,就会用术法将我迷晕放倒,强行让我闭嘴。

他用的这个术法,每当我醒来后,眉心会有非常强烈的痛感。

所以在我睁眼的那一瞬间,就知道自己又中了司命的术法。

至于司命为什么要帮她。

我想可能是我扰乱凌景转世已久,司命早就忍不了我了吧。

破坏人间秩序,就算司命亲自动手杀我,也不足为奇。

「成王败寇,我既落入你手,想杀便杀吧。」

「我暂时,不会杀你。」

殷芷纱不怀好意地打量我两眼,然后将视线定格在我的腰间。

「我想要,你的珍珠。」

她向来清凌凌的目光,骤然呈现出了癫狂的贪婪之意。

她慢慢靠近我,笑得诡异。

「我知道,你其实还有一颗,非同寻常的珍珠。」

传说蚌妖在生死存亡之际,会将自身精气和妖力,全部注于一颗普通珍珠内,从而凝练成宝珠。

若这宝珠的主人有幸死里逃生,这颗珠子便会以镶嵌进蚌妖人形腰间的方式,继续为主人储存妖力和精气。

因着此事,有些以吞吃妖物来增进修为的恶妖,还会特意圈养蚌妖。

将其折磨至奄奄一息的状态后,取走凝练出的宝珠。

然后让蚌妖休养一段时间,周而复始,继续这番操作。

直至蚌妖的妖力逐渐衰弱,不再能满足那些恶妖。

恶妖便会直接取出蚌妖的内丹服下,让他们迎来真正的死亡。

我望着鬼迷心窍的殷芷纱,自然明白她大约也是想效仿恶妖,将我囚禁起来。

「你真的认为,你能够依靠这种方式修炼成仙吗?」

「能不能的,试了才知道。」

殷芷纱蹲下身,抽出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在我腰间比划。

事到如今,生死于我,已无任何区别。

但我委实不想便宜了殷芷纱。

「若我此刻自爆内丹求死,你猜那珠子会不会跟我一起消散?」

有些被圈养的蚌妖不堪折磨,便用这个方法自尽。

「你敢!你要是死了,我便去抓你的族人!」

她果真慌了神,揪住我的衣襟厉声威胁。

笑话,我蚌族现下虽不如往昔强劲,但也绝非是她个废柴修道人可以随便捉走的。

我不屑地哼笑一声,有恃无恐道。

「好啊,那就试试。」

说完,我便作势运功,将妖力全部朝内丹压去。

「等等!」

殷芷纱松开揪住我衣襟的手。

「说,你到底想怎样,如是想要我放了你这种话,就免开尊口吧,就算你死,我也不会放你走。」

「把系妖绳解开,我们堂堂正正比一场,我输了,任你处置。」

殷芷纱给我用了之前凌景给我下过的软骨散,如今我就连站直身子都费劲,何谈和她打斗。

很显然,殷芷纱也觉得奇怪。

不过这软骨散是她亲自给我下的,用量只有多没有少。

她无甚后顾之忧,虽疑惑却也顺从我的意愿,解开了系妖绳。

我扶着墙根努力起身。

为了激起无力身体的血性,我咬破舌尖引出血腥味和痛感。

殷芷纱见我一副软弱无能的模样,更加松懈下来。

我弯了弯唇,手中聚力,将融在腰腹间的宝珠吸出。

对面的人大惊,似乎预感到我接下来的动作,顿时惊慌失措。

「死蚌妖!你…」

伴随着她的惊叫声,那宝珠在我手中化为齑粉。

殷芷纱那张清丽的面容蓦地变得扭曲。

她恨恨地跪倒在地,用手疯狂捧起地上那些宝珠粉末,意图将它们还原。

我脸上的笑意愈发肆意。

没用了,她想要的,得不到了。

「死蚌妖,我杀了你!」

殷芷纱抬手,一剑刺穿了我的身体。

我倒在地上,用尽全力,使出仅剩的妖力,还给对方重重一击,将她打飞出去。

殷芷纱那个废柴,根本挨不住我这一下,肯定又死得透透的了。

真好,要不是我也快死了,真想去人间买些炮竹,放来庆祝。

我叫璨玥,是蚌族近五百年来唯一一位公主。

蚌族不善修炼,法力低微,在妖界地位向来低下。

直到,骁勇善战的父王和慧心妙舌的母后执掌大权,我族才逐渐脱离了任人宰割的局面。

父王母后伉俪情深,成婚三百年却未曾传出子嗣方面的动静。

好不容易诞下一女,整个蚌族便都将我视作掌上明珠。

我自小生活在安全纯粹的环境中,自然而然养成了天真烂漫的性子。

若非两百岁生辰那日,我吵闹着父王带我去人间游玩未果,便偷偷独自溜去了人间。

我想我大概一辈子都会是蚌族那个,娇生惯养,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我之所以非要去人间,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我喜欢人间各式各样的美食。

从前,族中长辈帮我从人间带吃食时,曾提过一嘴。

「这些东西要趁刚做出来时送到口中,那才叫真正的美味,眼下你吃的这些,已经不算新鲜了。」

我啃着发硬的糕点,眼前一亮。

不算新鲜,尚且这样好吃。

如是刚做出的…

于是我缠了父王好几日,他终于答应在我两百岁生辰那日,带我去人间。

只是到了那日,父王却因公务缠身,不得已失了约。

我气不过,趁着长辈们无暇顾及,偷偷离海,一个人去了人间。

我不懂人间的秩序,也从不知道,那些令我食指大动的食物,是需要用银钱换取的。

看着路人,用那些褐黄色的圆形小片交换美食,我突然灵机一动。

走到方才听说我没钱,轰我离开的包子摊前,将发簪上的珍珠抠下来,递给了摊主。

那摊主仔细瞧了瞧,便欣喜地收下了,还多给了我好几个包子。

我叼着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心中窃喜。

母后说的果然不错。

即便是我们族中那些无甚效用,只可用做装饰的珍珠,在人间也是价值高昂。

来到蜜饯摊前,我正打算如法炮制。

一棵杂草出现,阻挡了我抠珍珠的动作。

抬眼望去,身前不知何时多了个俊秀男子。

观他衣着气度,活脱脱像是话本中,常常爱上美艳女妖的白面书生现世。

他朝我晃了晃手中的杂草,掏出一小串褐色圆片交给摊贩。

「这位姑娘的账,我替她付了。」

我不明所以地看向他。

那人温和地笑着,将方才的杂草扔进背后的背篓,又扫了一眼我的发簪,意有所指。

「姑娘,出门在外,不要用这个,会被有心之人盯上。」

那个白面书生告诉我,他叫凌景。

他也不是什么书生,他是个郎中。

「原来你就是话本中写的,总会在人间瘟疫四散时出现,悬壶济世的大善人!」

凌景双手拼命摆动,难为情道。

「姑娘谬赞,悬壶济世哪里谈得上,在下行医,也是为糊口罢了。」

嘴上这样说着,但凌景每次收的诊疗费都少得可怜,甚至还不够草药钱。

他说,来找他看病的人,大多不是什么富裕人家,有的连吃饭都是饥一顿饱一顿。

这样的人,生病了能来治病,已经算是非常珍惜生命了。

他哪里还狠得下心,让他们为了诊疗费发愁呢。

离海三日,我本该按照原计划,趁着父王母后忙于公事尚未察觉,速速归家。

可我看着温声细语,替受伤的小动物包扎的凌景,有些舍不得离开。

其实我在海里时,没交到过什么正儿八经的朋友。

与我同龄的小蚌妖,自小便被家里长辈告诫,万事要以我为先,所以他们不喜与我过多交往。

年幼时,我只能和一些小鱼精小海草精玩在一起。

后来,他们三天两头就搞失踪。

族中长辈善意提醒,他们或许是被大鱼精吃掉了。

从那以后,我就不爱交朋友了。

若最后都是要失去,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拥有。

我从未见过凌景这般的朋友。

他会穿着采药时沾染晨露而潮湿的衣袍,将特意采来的鲜花放在我的床头。

他会用微薄的积蓄给我买人间的衣裳,吃食和话本。

更重要的是,他会做满满一大桌的美味佳肴,厨艺精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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