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楼买个烟,上来后就与女友做运动,完事才发现走错房间了

在左聊历史 2023-08-19 14:29:59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偶然间的失误,会引发多大的事故。

就在某地的一个酒店,发生了一起乌龙事件。男子走错房间,以为床上躺的是自己的女友,一番云雨过后才察觉不对,一开灯,两人都傻了:“你是谁?”

«——【·案例情况·】——»

进错房间与“女友”欢爱,完事儿才发现搞错了

正值假期,刘先生跟女友想着平时工作忙,趁着假期出门好好玩一玩,于是选择了某网红景点,在网上订好了酒店,一到地儿,两人放好行李,就出门撒欢了。

在景点里玩了一天,小情侣奔波不停,吃喝玩乐全都享受了个遍,脚都要走麻了。终于,两人回到了酒店,女友实在是累的不行,倒头就睡了。

刘先生将女友安顿好,就想下楼买包烟抽一会,解解烟瘾就当休息了。

抽完烟,刘先生就想回房间睡觉了,走得匆忙,却没注意到门牌号出了错。刘先生也挺累的,钻进被窝准备睡觉,没有发现身边的女人不是自己的女朋友。

快睡着时,刘先生感到女友一直在蹭自己,从前,女友想跟自己欢好,撒娇的时候就时常做出这种举动,现在住在酒店里,估计也是时间地点正好,小情侣就想做些亲密的事。刘先生深以为然,转过身抱住了女友,黑暗之中两人甜蜜拥吻,情意绵绵。

两人正在欢爱,刘先生逐渐感到不对,怀里的女友体型似乎有些不对劲,声音好像也有些问题。刘先生心里咯噔了一下,转身把房间的灯开了。

不开不知道,一开灯,刚刚还在欢好的两个人瞬间懵逼了,眼前的人自己根本就不认识!女孩吓坏了,大声尖叫了一下,拿住被子赶紧把自己给裹了起来。刘先生也傻了,赶紧看了下这房间的门牌号,这才知道自己走错了。

女孩害怕急了,拨打酒店服务电话,让他们报警,说是一个陌生男子跑到自己房里强奸了自己!酒店管理一听也吓得不轻,马上联系警察过来处理这件事。

刘先生百口莫辩,干脆也不走了,这件事纯粹就是个误会,是自己走错了房门,没开灯,女孩儿也没反抗,自己咋成强奸犯了?

警察随后赶到,对两人展开了询问。女孩说自己今天和男友约好了在酒店见面,不过男友临时说有点事要晚点来,女孩就想先上床休息一会儿,就没锁门。

感觉到有人进了门,女孩理所当然地就认为是自己的男友回来了,于是就发生了这种事。

而刘先生也只能实话实说,他拿出自己的房卡和酒店入住登记记录,证明自己是和女友一起来的酒店,只是这天晚上不小心走错了房门,把这个女孩当作了女友,这才闹了个乌龙。

虽然刘先生极力解释,自己只是走错了房间,真的不是要强奸女孩,但女孩还是无法接受这件事,直接把刘先生告上了法庭,控诉刘先生触犯刑法,对自己实施了强奸。

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刘先生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根据相关法律判处刘先生三年有期徒刑。

刘先生自然是不服的,他觉得这只是一场误会罢了,何必上升到这个地步?刘先生马上提出了上诉。

二审的时候,法院再次审理了案件相关细节,综合考虑之下,认为刘先生没有主观故意的行为,因此改判刘先生无罪。

这件事在网上也掀起了一波讨论。有部分网友认为,刘先生十分不负责任,走错房间也就算了,身边是不是自己的女朋友自己难道不知道吗?估计他其实就是将错就错,心里都没把人家当回事。

也有网友认为,这个女孩住酒店不锁门,这种行为太不安全了,而且她也没确定身边是不是自己的男友,还想上诉告刘先生,怕不是想赚一笔赔偿金吧?

不过还是有网友表示,这件事双方都有些责任,本质上还是一场误会,只不过对彼此和彼此的伴侣而言还是有些尴尬的,希望他们可以妥善处理这件事,跟自己的伴侣好好解释解释,不要因此闹出什么别的纠纷才是主要的。

男子进错女大学生房间,将错就错最终被判强奸罪

说到这件乌龙事件,还有一起因为男子进错门造成的乌龙案件与之十分相似,不过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男子最终被判了强奸罪。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某高校一男生罗某平日里是个花花公子,私生活混乱。这天,他在酒吧和狐朋狗友们喝酒蹦迪一直到了深夜,一看时间宿舍又关门了。

回不去学校,他们就在外面订了宾馆,打算凑合一晚。罗某出来抽了根烟,眼看着隔壁房间门没关。

罗某好奇心上来了,就想进去看看。这一看可把罗某给高兴坏了,床上正躺着一个妙龄女子,肤若凝脂,身材火辣,看得罗某心动不已。

他估计房间里那群兄弟喝多了正睡得不省人事呢,于是进了女孩的屋子,把房门一锁,顺势爬到了床上。

这下子,罗某的邪恶心思也藏不住了,开始对着姑娘上下其手,好一顿揩油。让罗某没想到的是,这个女孩似乎也喝多了酒,眼睛都睁不开,也不反抗罗某,迷迷糊糊地回应他。罗某激动得不行,到手的肉肯定是要吃了的,于是两人就这样发生了关系。

然而第二天醒来时,女孩一看身边躺这个陌生男子,直接吓了一跳,当场报警了。罗某一脸懵,还以为昨天晚上两人是你情我愿呢,怎么睡醒了翻脸不认人,要报警抓自己了?

原来,昨天晚上女孩喝多了酒,到房间休息顺便等自己的男朋友,疏忽之下忘记关门了。没想到罗某竟然钻了空子跑到房间里,还把门给反锁了。

女孩听到锁门声,以为罗某就是自己男朋友,因此面对对方的举动也没有反抗。

门锁了,自己男朋友进不来,给女孩打电话也没接,就另外开了间房,却没想到又一个禽兽跑进了女朋友房间里,和女朋友欢好一夜。

女孩直接将罗某告上了法庭,控诉罗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罗某很无辜,他觉得昨天晚上两人发生关系时是你情我愿,女孩也没有反抗自己,自己可没有强迫她,怎么就构成强奸了?

最终,法院认定,罗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由于那天晚上,罗某在明知房间里有一位陌生女子的情况下,依旧闯进他人房间,故意对女孩实施性行为,而女孩因为神志不清,误以为罗某是她的男友,所以才配合他,本质上罗某的行为是违背了女孩的主观意愿的。

如果女孩在清醒状态下,罗某大概率并不会做出这种行为,因此罗某的行为存在趁人之危的可能。

最终男大学生罗某被判强奸罪,失去了学籍,还给学校抹了黑,本来的大好前途如今一片灰暗。

«——【·以案释法·】——»

本案中刘先生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吗?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一审时,法院判决刘先生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主要是因为女孩不知道刘先生进入了房间,将他误认为了自己的男朋友,让女孩的判断发生了差错,客观上违背了女孩的个人意愿。

那为什么二审的时候又改判刘先生无罪呢?

构成强奸罪的要素中还有一个重要部分,那就是构成强奸的主体的责任形式为故意。

强奸罪的故意内容是,明知自己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妇女性交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妇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行为人误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妻子或者情妇而实施性交行为的,不成立强奸罪,但对方发现不是自己的丈夫或情夫而拒绝时,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方法继续实施性交行为的,成立强奸罪。

在本案中,刘先生也误以为女孩是自己的女友,因此主观上来说刘先生并不是故意的,并且两人发现对方的真实身份时,刘先生也没有继续强迫女孩实施性行为,因此刘先生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人生的每一个小小的选择都有可能构成巨大的后果,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日常生活中都要洁身自好,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的同时也不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平时做事再细心稳妥一点,其实就能避免很多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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