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苗被轧大妈怒砸奔驰车,女司机瑟瑟发抖,律师:最高判三年!

日落西山你不陪 2024-04-08 08:16:35

“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超过5000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自家蒜苗被轧,河南一大妈拿砖头怒砸“肇事”奔驰车,律师说大妈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

4月5日,河南周口,一奔驰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被一大妈从后面追上来逼停,随后大妈把电瓶车横在奔驰车前面,走上去用力掰奔驰车的后视镜。

见掰不动,大妈转身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砖头,用力朝奔驰车的后视镜砸去,见情况不妙,一路人上前劝说。

但这位大妈像吃了火药一样,对别人的劝说完全听不进去,继续拿着砖头猛砸车辆后视镜。

在大妈的数次“暴击”下,奔驰车的后视镜被砸得“体无完肤”!

砸完后视镜之后,愤怒的大妈并没有就此收手,他调转目标拿着砖头朝车门狠狠砸去,然后把砖头扔到了奔驰车的引擎盖上面。

女司机躲在车内瑟瑟发抖

奔驰车里面坐着的是一对年轻夫妻,见自己的爱车被砸,夫妻俩躲在车内被吓得瑟瑟发抖,他们没有下车制止,也不敢和大妈理论,只是不停地打电话求援。

当事人事后回忆,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我们并不认识这个大妈,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砸我们的车,一分钟之后才想起来录视频。

之后我们选择了报警,从大妈的口供之中才知道砸车原因,她说我们的车子轧了她地里的蒜苗。

律师发声:大妈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对于大妈怒砸奔驰车事件,评论区有多名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们一致认为大妈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车主不谅解的话,大妈很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行为人故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处罚金。

什么是数额较大?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

很显然,大妈砸的可不是普通的车,而是奔驰豪车,车辆的损失远远超过了5000元,如果车主选择和解,大妈赔钱了事,如果车主不愿意和解,那么大妈很可能会被起诉。

车主诉求曝光

当事女司机接受了“河南都市报道”的采访。

女司机说,到派出所之后我们才知道轧了她家的蒜苗,我们也不是故意的,她完全不给我们商量的余地,直接上来就把我们的车砸了。

而且这些蒜苗还不一定是我们轧的,你看她这些蒜苗被轧了不止一天两天了,我觉得这名大妈把所有的气都撒在我们身上了。

蒜苗的损失我们愿意赔偿,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但是她把我们的车砸坏了,她也要赔偿我们的损失。

个人观点

这位大妈太不理智了,也不懂法,几根蒜苗能值多少钱啊?压了就压了呗!多大个事啊!

而且她都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脾气还那么大啊?

她为了“报复”轧自己蒜苗的人,选择用“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样的处理方式,你轧我的蒜苗,我就砸你的车,这样大家就算扯平了。

在她眼里认为,砸得是别人的车,受损失的是别人。

可能她不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故意毁坏别人的东西是需要原价赔偿的,其实她砸来砸去,都砸向了自己的口袋,受损失的是自己。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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