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金瓶梅词话》第47回之苗青害主

文一史二ywh 2024-06-10 16:27:08

《金瓶梅词话》第47回的回目是王六儿说事图财 西门庆受赃枉法。作者兰陵笑笑生开了新书。将西门庆一家的事暂时放在一边,却将笔触伸到了,远在离山东清河县几百里之外的江南——扬州广陵城内。

话说广陵城内有一位苗天秀苗员外,家有万贯家财,颇好诗礼。年纪也就四十岁上下,身边无子,仅有一女,尚未出嫁。妻子李氏染病在床,家中大小事事情都交给她的一个宠妾刁氏。

这个刁氏,名叫刁七儿,娼妓出身,当初苗天秀用三百两银子将她娶到家里,纳为侧室,对她宠爱有加。

前有王六儿,虽然不是娼妓出身,干的却是娼妓的事,先是勾搭韩二捣鬼,后又和西门庆打得火热。今有刁七儿,虽然不干娼妓了,但私下却重操旧业,和家人苗青有染。王六儿和刁七儿这一对,互为镜像。

某日,有一自称来自东京报恩寺的云游老僧到苗家,因为庙中缺少一尊镀金铜罗汉来此化缘。苗天秀一问之下,当即给了那老僧五十两银子。

老僧问讯致谢,临行之际对苗天秀说道:“员外左眼眶下有一道白气,乃是死气,主不出此年,当有大灾殃。今后不管有甚么事,切勿出境。戒之!戒之!”说罢,告辞而去。

这位老僧,因为受了苗天秀的五十两银子的馈赠,因此临行之际向他泄露天机。俗话说“天机不可泄露”,但苗天秀当时听了并不以为意。

半个月之后的某日,苗天秀偶游自家的后花园,无意中撞见家人苗青正和刁氏在花园的亭子内举止亲密,两人依偎在一起私语。

苗天秀看见这两个人竟然在自己眼皮底下暗度陈仓,不由分说将这个苗青痛打一顿之后,便要将他逐出家门。

苗青苦苦哀求,又托左右亲邻说情,苗天秀心肠一软,这才将他留下。没想到正因为这一念之仁,日后却断送了自己的卿卿性命,此是后话。

话说苗天秀有一个表兄黄美,也是扬州人氏,举人出身,在东京开封府做通判。这一日差人寄了封信给苗天秀,信中邀请天秀去东京,一则游玩,二来可以帮其谋些前程。

苗天秀读罢不胜欢喜,便欲欣然前往。其妻李氏提醒他前日云游老僧说过的话,劝天秀“不如勿往为善”。

天秀不但不听,反加怒斥,说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不能遨游天下,徒老死牖下无益矣!况吾胸中有物,囊有余资,何愁功名之不到手?”

苗天秀这个话听起来似乎没毛病,中国古代抑商,“士农工商”,商人的社会地位长久以来排在末位,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既然不能做到“学而优则仕”,通过科举的正路获得功名,“商而优则仕”,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即苗天秀所谓“囊有余资”是也,说白了就是买一个官来当当。

苗天秀执意要去东京博取功名,吩咐家人苗青收拾行装,多打点两箱金银,载着一船货物,带了个安童(即童仆,年纪小的家仆)和苗青一共三人,择日启程,去往东京。

此时正值秋末冬初之际,从扬州出发,行了数日来到徐州洪,但见一派水光,天水相连,端的十分险恶。读书至此,我们知道苗天秀的死期也就到了。

苗天秀见天色已晚,命船家泊住船只,在此歇宿一晚。也是天数将近,合当有事,不料搭的这艘船却是一个贼船,两个船老大一个叫陈三,一个叫翁八,皆非良善之徒。

苗青日前与刁氏偷情遭到主人责打,心怀怨恨,便与两位船老大密谋要谋财害命。三人一拍即合,当晚苗青诈称有贼,苗天秀从睡梦中惊醒,探头出舱观看,被陈三手持利刃刺中脖子,推到水中。随行的安童见势不妙,转身要走,也被翁八一闷棍打落在水中。

三人便在船舱内打开箱笼,取出一应的财帛金银和货物,点数均分。陈三、翁八两人道:“我等若留此货物,必然有犯。你是他手下家人,载此货物到于市面上发卖,没人相疑。”因此这二人尽把一千两金银并苗员外衣物之类瓜分一空,撑船掉头回去了。

苗青另外搭了一只船,将货物运到临清码头,在钞关(明清时征收内地关税的机关,因初期以纸钞纳税,故称钞关。)缴过了税,装到清河县城外的官店里把货物卸下,在此发卖货物,见了扬州的故旧商家,只说:“家主在后船,便来也。”众人便也不相疑。

古语有云,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却必不可无。苗天秀出远门又携带大量金银财货,却只带了一个年纪尚小的安童,和一个不久前遭到自己责打的苗青,对其雇佣的船只也失察在前,其谋事之不密,用人之不疑,都是导致自己身死异处的重要原因。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苗天秀岂难道不也是西门庆的镜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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