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1男子用可视锚鱼竿锚鱼,渔获5斤,被采取刑事措施!

鱼乐圈探长 2024-06-07 00:26:54

近日,陕西汉中市勉县警方在汉江流域开展日常巡查时,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一名男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被明令禁止的可视锚鱼竿进行非法捕捞,渔获物达5.68斤,被当场抓获。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事发当天,汉中市勉县温泉派出所的民警在汉江河边进行例行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刘某正在使用可视锚鱼竿进行锚鱼。民警迅速上前进行盘查,发现刘某的渔获物中包括多种鱼类,总重量达5.68斤。经现场询问,刘某承认自己在明知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的情况下,仍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

可视锚鱼竿是一种被渔政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钓具,其通过摄像头和显示屏等设备,使钓鱼者能够清晰地看到水下的鱼群和鱼情,从而大大提高捕捞效率。然而,这种钓具的使用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不仅会导致鱼类资源减少,还会影响水生生态系统的平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这一法律条款,因此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审讯过程中,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是一名钓鱼爱好者,平时喜欢到汉江河边钓鱼。由于近期鱼类资源较为丰富,他便产生了使用可视锚鱼竿进行非法捕捞的念头。他认为使用这种钓具可以提高自己的捕鱼效率,同时也能够满足自己的钓鱼爱好。然而,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

针对刘某的犯罪行为,汉中市勉县警方表示将依法严惩。他们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为了个人利益而破坏生态环境。同时,他们也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对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钓友们,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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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1254
评论列表
  • 2024-06-09 08:59

    小题大做了

    华为苹果我都用 回复:
    什么叫小题大做,在禁渔期用可视锚鱼犯法了知道不
  • 望水 18
    2024-06-09 08:37

    何谓“情节严重”?有两高的司法解释吗

  • 老王 15
    2024-06-09 09:51

    这个中鱼率比钓鱼可差多了

    用户12xxx56 回复:
    你是说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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