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这场“家门口”的巡回审判,意义非凡!

上海崇明 2024-06-07 17:41:53

日前,区人民法院陈家镇法庭、横沙法庭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巡回审判。这是区人民法院首次对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组成跨部门七人合议庭,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巡回审判正式开庭。在长江重点水域禁渔期间,被告人黄某在横沙乡某码头旁岸堤外侧,使用事先准备好的钩刺、耙刺进行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当场查获捕鱼工具及渔获物。法院当庭对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同时,追究被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因非法捕捞水产品所造成的国家水生生物资源损失,并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现场,几十名崇明百姓“零距离”感受庭审。“抓了二十多斤鱼,不仅要罚款还要被判刑,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村民对此表示很有触动,对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本案主审法官贺宇红告诉记者,环境资源问题涉及范围广、环境危害大、修复时间长,让环境资源问题得到更多百姓的关注,是开展巡回审判的目的之一。

巡回审判结束后,一场“盲盒普法”活动在现场开展,吸引了不少市民参与。活动中,法官和检察官化身“法治宣传员”,向大家介绍禁用渔具。“这是最常见的地笼,能将小鱼小虾‘一网打尽’,严重破坏区域水体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

“很多工具都是很常见的,以前我们经常用的,没想到现在不能使用了。”村民李老伯说,“这场活动有实物、有讲解,很接地气,我学到了好多知识。”

横沙人民法庭负责人、该案合议庭审判长王彪告诉记者,此次巡回审判的案件发生在横沙岛,将巡回审判点置于案发辖区,通过与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法庭组成跨部门合议庭,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强化司法审判和普法宣传的双重作用,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的一次创新举措。

接下来,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各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筑牢崇明生态环境安全的司法保护屏障,以生态司法护航崇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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