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出轨不雅照被贴车上,官方最新通报:涉事人员免职

肥脸哥侃事 2024-05-22 19:58:50

“色”字“头上”一把“刀”。非公职人员“婚内出轨”,毁掉的是家庭;公职人员“婚内出轨”,不仅毁掉的是家庭,还有自己的大好前程!

5月20日,湖南邵东市火厂坪镇一公职人员婚内出轨一女子的照片被传出,引发关注。

海报配文“火坪厂镇政府公职人员申某道德败坏,破坏他人家庭,与三中学校某某老师之女勾搭成奸”。

据知情人称,该公职人员和女子是校友,两人均已结婚。据悉,该公职人员为火厂坪镇驻双井溪村第一书记。

有细心的网友将申某的个人信息及照片扒了出来。申某2000年到2005年曾在部队服役,当了5年兵,而后待业了三年。而后,于2007年到2010年,在湖南广播大学农村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习。在学习期间,就担任邵阳市邵东县流光岭镇龙胜村支部书记。

2013年,他升职成为邵东县水东江镇公务员,一年试用期结束后,升职为水东江镇人民政府科员。2016年他又升职为水东江镇党委委员,后来调到了火厂坪镇,担任党委委员和纪委书记,目前他是火厂坪镇党委副书记。

网友看法

有网友说,不论是男女还是从事什么职业。别拿公职人员说事,往不良舆论方面引导。出轨的人必然付出代价,也不能无限上纲上线,把道德问题说成违法乱纪。当然,当事人出了这档子事,必然列入纪委监委视线,如果查出其他问题,另当别论。

有网友疑惑为什么只是免职 ,而不是直接开除?

网友回复称,公职人员出轨,单位的职权就是免职,开除处分是上级组织部的职权,是劳动法处理的范围。公务员是上级组织部或人事局录用招聘的人,劳动关系在组织部,不是本单位的职权。

有网友认为,如果只是生活作风有问题,无贪污或其他犯罪,在任上有作为的话,我觉得可以批评教育,扣绩效或者 2 年内不许晋升。

官方通报:涉事人员免职

我镇纪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我镇工作人员申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影响恶劣。镇纪委第一时间对该信访举报启动初核,并依程序对申某立案审查。经镇党委研究,免去申某火厂坪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公职人员出现婚内出轨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如果不涉及第三人利益,没有处罚规定,不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只是如果导致离婚,妻子有权要求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观尽毁!明知他人已婚,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身为公职人员,本应对自身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不触犯法律,不败坏风气,是最起码的底线。恪守基本的公序良俗是起码的要求。不论职位大小,都得守规矩,别越界。

0 阅读:0

肥脸哥侃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