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女老板被害背后的案中案,2001年上海闵行9.2抢劫杀人案始末

运鹏谈国际 2024-06-08 08: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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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2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接到报警,位于闵行区昆阳路440号的一家华联超市(430门店)内发生了一起命案,该家超市的女老板——时年59岁的浙江丽水缙云县人麻某芬被人杀害在室内,随即闵行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技术人员和法医火速赶赴现场,在超市所在辖区的碧江路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并分头开展勘查、走访和尸检工作。

上两图,案发现场的华联超市

上两图:被发现时的死者麻某芬的遗体

死者麻某芬的遗体被发现的时候呈仰卧状躺在超市经理室的地砖上,上身靠在一堆杂物上,头部被一件带血的T恤衫盖住,脸上的血迹有明显被擦拭过的迹象,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背心,下身穿一条白色条纹平脚短裤,左脚上穿着一只蓝色塑料拖鞋,右脚无鞋。

经法医检查,死者头部有钝器造成的肿块,应系拳击造成;死者的口鼻处有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迹象,说明曾经被人捂压过口鼻;颈部亦有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说明死者生前被人扼掐过颈部。验尸结果表明,被害人的直接死因系被他人捂住口鼻并扼掐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头颈中系着一根布条,但脖子上只有很浅的布条形成的索沟,且皮下的生活反应很少,并不是让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说明布条系上被害人脖子的时候被害人已经死亡,或者属于濒死状态。被害人的臀部部位有尿渍,说明被害人在遇害过程中小便失禁。死亡时间约在9月2日凌晨2时至3时之间。

从被害人颈部上取下来的绳索

现场有被烧成灰烬的纸张形成的纸灰,因此警方判断犯罪分子有意图进行毁尸灭迹,但可能因为心急或者急于逃离现场而没有达到这个目的。经过技术人员的检查,认为之所以火没有烧起来是因为经理室内的广告纸因为质地问题无法续燃。现场留有大量的零钱纸币和硬币,并在一只紧靠着被害人尸体的“神象”牌西洋参纸盒的底部发现被一件黄色的工作背心所遮盖的70000元人民币现金的巨款。

现场经过焚烧的广告纸

现场发现的人民币现金

经走访得知,这家华联超市营业面积为200平方米,每天9点开门营业,22时关门。中心现场位于超市的经理室,除了死者本人和超市的员工之外,其他人很少进出,而就算是超市的员工,非死者麻某芬本人许可也是不能随意出入的。

案发时,超市里除了麻某芬外还有一名员工在营业区值班,第一个发现麻某芬被害并报案的也是此人。根据他的反映:他睡觉的地方距离麻某芬睡觉的经理室只有5米的距离,案发当天凌晨2时或者3时左右,他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店里好像有吵闹声,然后他醒来并起身张望时,吵闹声已经不见了,因此他以为声音是从店外传来的,很快倦意上涌,于是他就又呼呼睡去了。一觉醒来他去敲经理室的门喊麻某芬起床时才发现,女老板已经在经理室遇害。经该员工清点,超市的商品没有损失,经理室内的物品到底有没有损失该员工表示自己没进过经理室,所以不好说。

勘查结果表明,凶手应该是翻过超市一侧的围墙到了超市后院,然后从后门进入超市内部,最后进入经理室。但是,沿着这条假设的作案途径,警方没有发现诸如指纹、脚印之类的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因此,警方认为此案的关键物证还藏在作为中心现场的经理室内。

在勘查中心现场的时候,警方发现了一盒牡丹牌香烟,而据超市员工一致反映,死者麻某芬从来不抽烟,经理室内也从没有放过香烟。因此,警方认为这盒香烟极有可能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遗留在现场的。那么,假设这盒香烟就是犯罪分子留的,警方就针对抽牡丹牌香烟的目标人群进行了一番刻画:抽这种烟的人经济水平普遍一般,基本处在中下水平,那这样的话本案的作案性质似乎就可以确定为求财。凶手对被害人又是扼掐、又是勒脖子、又是试图焚尸,说明凶手置被害人于死地的动机十分明显和强烈,再加上现场翻动程度不大、货品和金钱都没有丢失,所以有部分侦查员认为仇杀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现场发现的牡丹牌香烟

那到底是财杀还是仇杀呢?

超市员工反映,麻某芬是个“葛朗台”式的守财奴,平日里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关在经理室里头数钱,而且每次数钱必然把经理室的门反锁上。然而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经理室的门并没有任何遭受到暴力破坏的迹象,说明犯罪分子是以和平的方式进入到经理室内,这一点似乎又可以证明犯罪分子和死者认识。

舞台剧《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老葛朗台形象

通过对麻某芬的社会关系的排查,警方圈出了一百四十名曾经到过超市的麻某芬的亲属、朋友、超市前员工和现员工。经过一一核查,最终排摸出来两名嫌疑对象。分别是时年21岁的麻迪虎和时年22岁的麻德龙,两人都是麻某芬的同乡,麻德龙是麻迪虎的堂兄。两人曾经是华联超市430门店的收银员,但在案发之前双双离开了超市。

麻迪虎的户籍档案

麻德龙的户籍档案

根据超市员工反映,8月31日早上开业之前麻某芬组织盘点的时候,发现麻迪虎和麻德龙各自负责的收银台的钱柜里分别少了1400元钱,总共2800元。麻某芬怀疑这2800元钱是被这对堂兄弟给私吞了,大发了一通脾气,对着两人一通“输出”,麻德龙愤而提出“不干了”!而此时的麻迪虎早就已经不知去向。

由于麻某芬并没有实锤证据证明是麻迪虎和麻德龙私吞了这2800元钱,因此并没有将事情宣扬出去,更没有报警。而警方认为,不管麻某芬到底有没有冤枉麻迪虎和麻德龙,两人都很可能出于怨恨而对麻某芬进行报复杀人。且麻迪虎和麻德龙原来就住在超市后院的一个小房间里,同时两人手中均掌握有超市外大门的钥匙,对超市的结构的内外环境都非常熟悉。且都干过收银员,对超市的日均收入情况都很了解。

同时,警方还了解到,在被害人老家有一种习俗——人死以后,要由死者的亲属在死者身边烧纸,而麻迪虎和麻德龙作为死者的同乡人,显然是知道这个习俗的,这就可以很好的解释现场出现的纸灰的来由,可能是麻迪虎和麻德龙杀害被害人后又出于老家的风俗,给被害人烧纸超度。

据此,警方认为麻迪虎和麻德龙两兄弟有重大作案嫌疑。

麻德龙和麻迪虎

于是,闵行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派出四名侦查员驱车前往丽水市缙云县,在缙云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在缙云县县城里对麻迪虎和麻德龙进行明察暗访,结果在一家弹子房里发现了麻迪虎,并将他带到缙云县公安局进行连夜突审,麻迪虎很快就承认了自己在8月31日偷盗超市收银柜里的2800元钱现金的犯罪事实,但是坚决否认自己杀害了麻某芬。

被抓获的麻迪虎

“8月31日凌晨2点多钟,我从那个铁门处爬进去,到了厨房,那里有一扇门,我从这扇门进了超市店堂内,在两个收银柜里各拿了1400元钱,共拿了2800元后就走了,直接回了老家。9月1日那天晚上,我们隔壁村有搭戏台唱戏,我就在那里看了一晚上的戏,很多人都可以给我作证。”

侦查员找了十多个9月1日晚上和麻迪虎一起去隔壁村看戏的村民,证实了麻迪虎的说法,因此麻迪虎杀害麻某芬的嫌疑可以被排除。不过,麻迪虎依旧因盗窃罪被押回上海并被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与此同时,麻德龙在嘉定区江桥镇找到了麻德龙,麻德龙表示他从超市辞职不干后就一直在江桥镇打工,9月1日一整天哪也没去过,很多人可以给他作证。侦查员经过核实发现麻德龙说的是实话,所以也排除了他的嫌疑,此案的侦破工作又再一次回到了原点。

侦查员们再度将之前排查过的麻某芬的亲属和家人以及超市的员工又进行了一轮新的排查——

9月9日,几名侦查员驱车前往奉贤区庄行镇的姚瑞华家进行走访,时年39岁的姚瑞华曾经在6月的时候在死者的超市打过一个月的短工,在6月底的时候被麻某芬借故辞退。

姚瑞华的户籍档案

然而,这天姚瑞华并不在家,他的家人表示他出去了,于是侦查员给姚瑞华的家人留下了联系方式,要求姚瑞华的家人通知姚瑞华第二天上午前往闵行分局刑侦支队专案组的驻地接受问讯。

然而,第二天上午姚瑞华并没有出现。于是侦查员在9月10日下午再度来到姚瑞华家,然而姚家人表示姚瑞华已经不知去向,但是在侦查员的再三逼问下,姚瑞华的岳母说出了姚瑞华的一个住在松江区叶榭镇的一个“相好的”住处地址。于是侦查员立即驱车前往,姚瑞华的这名“相好的”给侦查员提供了这么一条线索:

“9月2日或9月3日,姚瑞华给我打电话,约我一起去奉贤南桥,见面后我发现姚瑞华大热天穿着长袖衬衫,脸上还有伤,就对他说:我今天穿吊带裙,你怎么还穿长袖子?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姚瑞华对我笑了笑,什么话都没说。然后他带我在南桥逛了一个白天,给我买了一部手机。”

“什么样的手机?”

“三星的。”

“多少钱买的?”

“1500元。”

……

9月11日13时,闵行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持搜查令对姚瑞华家进行了搜查。结果在卧室内的电视柜靠南第二个抽屉里发现了48元的角币纸币现金;在姚瑞华儿子房间内写字台抽屉里发现了五捆由橡皮筋捆扎的纸币现金,分别是三捆1元纸币和两捆2元纸币。姚瑞华的岳父岳母表示,这些钱不是他们的养老钱,也不是孙子的零花钱,哪里来的他们也不知道。

对姚瑞华家进行搜查的侦查员

不过,细心的侦查员们发现,这些纸币的捆扎方式和案发现场超市零钱现金纸币的捆扎方式非常吻合,所以姚瑞华身上的嫌疑进一步上升。

姚瑞华家发现的用橡皮筋捆扎的现金纸币

通过侦查,警方确认姚瑞华此时已经逃离上海前往杭州,于是立即派人前往杭州并通知杭州市公安局协助缉查,然而当追捕组抵达杭州后,姚瑞华已经离开了杭州。从离开杭州的时间上推断,姚瑞华极大可能搭乘的是由杭州东站开往厦门站的2249次旅客列车。

根据2249次旅客列车的时刻表推算,姚瑞华将在9月13日16时抵达厦门。于是,抓捕小组于9月13日一早就乘坐当天的第一班飞机飞往厦门,在南昌铁路公安局厦门铁路公安处刑侦科以及厦门站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抢先在15时左右在小站郭坑站登上了2294次旅客列车,在乘警组的协助下将姚瑞华在列车上成功抓获,并在9月15日将姚瑞华押解回上海。

被抓获的姚瑞华

面对审问,姚瑞华没有负隅顽抗,很配合地对自己杀害麻某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将其供词摘录如下:

“我25岁的时候当了上门女婿,七年前因为一场车祸我丧失了重体力劳动的能力,三年前我和我妻子翻脸了,我妻子离家出走。此后我在家里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平时身上没有钱,也没有什么活可以干,就只能靠借钱度日,总是被别人看不起。”

姚瑞华和妻子俞某

“今年5月,我到麻某芬的超市打短工,可是上班的第一天麻某芬就找茬骂我,说我没用、废物,一点小活都干不好,扣我的钱。一个月后还把我给开了。接下来几个月我一直没活干,我很郁闷,我觉得我这样都是麻某芬害的,所以就想要报复她。”

“当时(指9月2日凌晨2时)我去的时候,是从后门翻进去的。我看到老板(指麻某芬)的房间内有灯光从门缝里透出来,我过去敲了两下门,当时她把门打开,看到我时我有点惊吓,她一看不对,就喝问:‘你来干什么?你想干什么?你怎么进来的?’我说:‘你无缘无故把我给开了,我今天是来教训教训你的。’当时她听我这么一说,她就开始大声叫人。我脑子当时只想让她不要叫,不要出声,就举起右手朝她头顶猛锤两拳,然后用右手卡主她的喉咙掐了能有3到4分钟,看到她鼻子里、嘴巴里、耳朵里都有血在流出来,整个人也软倒在地。”

“我当时很紧张,就摸出身上带着的一包香烟点了一根,在点香烟的时候我看到旁边有一根绳子,我不能确定她到底死没死,所以就用这根绳子系住她的脖子,系的手香烟掉了出来掉在地上,掉在地上的香烟点燃了几张纸片。我也没管,就胡乱拿了几叠捆好的纸币放进口袋里,那包香烟就被我随手扔在屋里。然后我拿了一件衣服,把自己手上的血擦掉,然后看到她睁着眼睛脸上七孔流血的样子挺难看的,我就把这衣服在她脸上擦了擦后盖在她脸上。她死了以后我当时也非常害怕,又用衣服在她脸上撸了一下,要她把眼睛闭起来。”

“干完这个我当时就后悔了,其实我和麻某芬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她就是嘴巴厉害,钱方面太抠唆,心眼并不坏,不然也不会让我一个废人在她超市上班,我挺对不起她的。”

至此,这起案中有案的案中案真相大白。

2001年9月28日,姚瑞华被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判决结果欢迎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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