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届网友如此喜欢“跑偏”?卖淫被抓,没收嫖资,却开始阴阳怪气

本来善良 2024-06-13 08:28:41

卖淫本来就是违法行为,没收嫖资,也是依规行事,如此稀松平常的一次“常规操作”,却也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少的讨论。

‬内蒙警方成功查处卖淫嫖娼案件

事情‬发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的‬一家‬宾馆‬内‬,当时‬是‬凌晨2点‬左右‬,警方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可疑‬女子‬,形色‬匆忙‬,裹着‬外套‬,就从‬房间‬跑了‬出来。

看来‬真的‬是做贼心虚‬,有点‬不打自招‬的感觉‬。果不其然‬,经过‬警方‬的调查‬,该‬女子‬被‬确定‬为‬卖淫‬女‬,并‬按照‬规定‬依法‬追缴‬嫖资‬1500元‬。

‬网友开始各种阴阳怪气

本来是一件正常的处置,甚至应该对民警同志的火眼金睛、成功处置和临危不乱,大加赞赏才对。

可是在评论区里,大家的关注焦点似乎被转移和模糊了。

有的人觉得,嫖娼被抓是没错的,但不应该追缴嫖资。

这是什么逻辑呢?难道还要承认卖淫所得为合法收入?

有的人还把卖淫所得和贪污受贿相提并论,觉得卖淫没有偷,也没有抢,完全是靠自身能力和体力赚钱。

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两者没有可比性,非要对比的话,也是“以五十步笑百步”,都是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理应追缴。

还有的人,觉得人家也是挣辛苦钱,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又何必那么认真呢,到底是谁在通风报信?

如果大家真的都如此“包容”,又有谁去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呢?在法律法规面前,妇人之仁万万要不得。

还有人觉得女孩很可怜,见到警察后哭的很伤心。

一个小女孩,本来就“做贼心虚”,钱又被没收了,可能也没有太多经验,看到警察就被吓哭了,但这明明是在迷糊焦点啊。

明明就是违法行为,还被包装成弱势群体,对违法行为的容忍,就是对普通民众的侵犯。

有的人,想得更多,认为应该区别对待,需要先了解女子的家庭状况,如果是底层人家,等着这份钱维持温饱,就应该把救命钱退给人家。

这应该是两件事情吧,一方面,法律并没有因为家庭状况不同,而对卖淫者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另一方面,如果女孩确实家境不好,可以采取其他社会帮扶的方式。在当今社会,一个年轻人,只要你肯努力,大富大贵不敢说,但解决温饱,肯定是没问题的。

更有甚者,认为应该放开此类行为,目的是解决越来越多单身汉的问题。

关于卖淫嫖娼,为何要严抓不放,记得有人做过比较深入的分析,大致意思是,如果完全放开,不管不顾,最终导致的不只是社会良俗被破坏,更为严重的是会造成妇女被拐卖、被控制。

同时,还有人认为,这些抓嫖的通告,在某种意义上,反而成为了“广告”。

当然,也有人非常忧虑这些罚款的最终去向。

无论如何,朗朗乾坤,这些钱肯定不可能进了个人口袋,随着国家的严查,各种单位的所谓小金库,也早已“销声匿迹”了,所以,这些钱肯定是进入了国库,并最终被用于公众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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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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