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性侵后又获刑半年!冤不冤?都是贪图10万元钱惹的祸!

落日丹丹 2024-06-16 01:30:38

这是发生在浙江龙港市的一件事情,本来是受害人、原告的女子小胡,为了10万元改口,结果弄巧成拙,最后反将自己弄进狱中!

法律无情

2020年5月11日凌晨3时至5时间,赵某驾驶白色宝马轿车,搭载被害人小胡至龙港市,将车辆停妥后,违背被害人小胡的意愿,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小胡按倒在车辆后座上,与小胡发生性关系。

事后,小胡立即报警称自己被赵某强奸,赵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龙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事情到这一步,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小胡,应该能够依靠公安机关惩罚犯罪分子,赵某也会因为强奸罪被判刑入狱。

庭审场面

然而,事情还是反转了。赵某被刑拘后,为了能让公安撤案,当晚一群人找到小胡动员劝解伪证,让她改口称与赵某系情人关系,因为生气故意说赵某强奸。而小胡得到的好处是赵某亲人给的10万元。

双方约定,由小胡到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称自己和赵某是情人关系,是自愿与赵某发生性关系,为了取信小胡,赵某家属当场给了小胡4万元。(剩余6万元约定待事成后另行支付)

次日8时许,小胡按照调解人的要求到公安局作虚假陈述,被经办民警发现。结果警方反复调查,终于弄清真相。

最终,赵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而因为此前在公安机关虚假陈述,小胡也被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判决书

看到这,有网友说,直接撤诉不就行了。

小编告诉大家,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不是民事案件。民事纠纷,那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想撤就能撤。但刑事犯罪,不是个人之间的事情,违反的是社会治理秩序,挑战的是法律权威,公权力机关需要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责。

钱的诱惑力还是真大,但也不是万能的。

钱有时能让你摆脱贫困,迎来幸福,但有时也会让你丧失理智,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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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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