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方太初继承了妈妈的美貌,爱父恨母,后来发现太初的男友追过玫瑰!

多夏说娱 2024-06-23 17:20:36

《玫瑰的故事》中,黄亦玫与方协文有个女儿叫方太初。

方太初继承了玫瑰的美貌(但是没有玫瑰美),但是因为一直跟随父亲方协文长大,所以她很爱自己的父亲,恨自己的母亲;更重要的是在爱情里,方太初比自己的母亲幸运,且幸福。

方太初是什么样的女子?

原著中,关于方太初是这样写的:洋同学都喜欢叫她玫瑰,而她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初初含苞待放的粉红色玫瑰花。除了长得美,她是一个温柔随和的人,性格很完美,功课也好,乐意帮助人,最主要的是,她非常有理智,办事一丝不乱,纹路清楚,男女老幼,没有不喜欢她的。

太初的长发挽在脑后,随便用橡筋束住,气质之佳,无以名之,百分之一百的艺术家,不愧是美术系的高材生。她约会男朋友很多,但私生活并不滥,男孩子不但喜欢她,也尊重她,这是最重要的。

她外表像玫瑰,而内心却像一棵树。可见,方太初是一个与母亲一样同样拥有美貌的女子,但是她身上更多了几分属于自己独特的气质。

方太初为什么会爱父亲,恨母亲?

原著中说:

太初爱她的父亲,也容忍她的父亲。

方老(方协文)唯一的生机,就是太初。两人相依为命,怕已经长远。

玫瑰与将死的溥家明相爱后,为了全身心的陪伴溥家明,就把太初的抚养权让给了方协文,所以,太初是一直跟着方协文长大的。

但是在太初的认知里,玫瑰离开方协文是因为“她嫌他穷”。

十年来,玫瑰给女儿寄的包裹,都被方协文要求“立刻退回去”。

原著中太初是这样说的:过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东西,爸都叫我退回去,我从没看过。

太初一直恨玫瑰,因为方协文一直在太初面前“诋毁”玫瑰。

原著中是这样写的:

太初说“爸说她很虚荣,一辈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乐上”。

太初说:她一见她父亲那个落魄样,就忍不住恨她的母亲了。

可见,方协文一直给女儿灌输的思想就是“玫瑰是一个很坏的女人,玫瑰嫌贫爱富,才抛弃了他们父女俩”;

在太初的心里,母亲是一个坏女人,父亲的潦倒落魄都是母亲造成的;

所以,太初心里一直很恨自己的母亲玫瑰。

但是,太初又怎么会知道:如果玫瑰因为可怜方协文陪他一辈子,那么又有谁会可怜玫瑰的一生呢?

方太初的男友竟然在追玫瑰?方太初与男友周棠华回国以后,因为太初身边出现了新的追求者,两人第一次起了不小的争执。玫瑰为了宽慰周棠华,为了保护女儿的爱情,缓解两人之间的矛盾,就约周棠华去了一趟她的老房子,吃了饭,并且邀请他参加了自己的生日会。在生日会上,周棠华一个人坐着的时候,玫瑰又去聊了两句。但是这一切在太初眼里,却变了味儿,太初误以为自己的男友在追自己的母亲。

原著中写道:太初对周棠华说:这下子你还叫她‘太太’,过一阵子,就好升级叫她为玫瑰了!我且问你,你日日夜夜缠住我母亲干什么呢?“你不要脸!”并且方太初将这个“状”告到了周棠华父母那里。周棠华母亲厉声问:你疯了你,棠华?你在追求你的丈母娘?

周棠华诧异:怎么可能?她再美,也还是我的丈母娘!不得不说,方太初从小在方协文的教导下,对玫瑰的敌意太大了!玫瑰是漂亮,但是她从不是一个滥用美貌的人,她绝不可能与自己女儿的男友发生什么。可是方太初却误会自己的男友在追自己的母亲,这一点上,挺败好感的,那毕竟是自己的母亲,怎么可以如此想她?方太初“看男人”的眼光比玫瑰好太多

玫瑰与庄国栋一见钟情,但是庄国栋为了追求自己的前途和事业, 抛弃了玫瑰;玫瑰嫁给了方协文,但是方协文因为过于自卑,经常控制、干涉玫瑰,导致两人最终离婚。

但是玫瑰的女儿方太初就比玫瑰幸运很多,她与自己的男友一见钟情,两人顺利恋爱、订婚、见家长,并得到双方家人的支持,虽然中间有点小插曲,但是两人最终得到了幸福。

方太初选男人的眼光比玫瑰好很多。太初与周棠华恋爱后,两人第一次去周棠华家见家长后,周棠华家人都很喜欢太初。原著中写道:母亲见了太初,眉开眼笑,“真人比照片还好看。”她频频说。父亲跟亲戚说“这个女孩子,简直完美得找不到缺点,相貌好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温驯呢,真是咱们福气。”我对她呵护备至,她如孩子般纯真率直,母亲待她如珠如宝。

相比于玫瑰的两段爱情,太初的爱情从见家长开始,并且得到家人支持,这才是一段感情良好的开端,这是其一。

方协文死后,太初与周棠华回到了黄振华身边,太初一下从“平民女孩”变身为“富家千金”,与周棠华拉开了巨大的差距。

周棠华在得知太初的身世以后,也有过自卑,但是他的做法却不是像方协文一样,处处限制太初,这是其二。

原著中写道: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凭什么我剥夺太初的自由和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丈夫,却因为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来不及的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是以我痛苦了。

如果方协文当时有这个觉悟,玫瑰会不会也会与他幸福地度过一生?其三,面对事业、前途和太初,周棠华没有像庄国栋一样选择前者,而是坚定地认为太初才是他最重要的人。原著中写道:我(周棠华)不作声,黄振华说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这是我十载难逢的机会,我只是舍不得太初。

在最后。两人经历一番误会和好以后,太初对周棠华说:咱们在圣荷西的时候,非常快乐,从没有这么复杂的事,现在他怪我,溥家敏怪我,溥太太怪我,妈妈也不高兴,我变成了猪八戒照镜子,怎么照都不是人,我不喜欢香港。周棠华说:太初,我们回去吧,我不要年薪三十完了,我不要成为第二个黄振华,我没有这种天分。太初,倘若赚得全世界,而失去了你,还有什么意义呢?

周棠华在事业与太初之间,坚定的选择了太初。

如果庄国栋当初有这个觉悟,那么玫瑰也不会辗转在爱情中吃过那么多苦了。玫瑰的女儿方太初选男人的眼光着实是比玫瑰好太多!方协文和庄国栋加起来都比不过一个周棠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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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4 22:48

    这是运气问题,不是眼光问题。没得选,都是矬子里面拔大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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