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T如何作战?装备有哪些枪械?两部影片告诉你......

轻兵器 2024-04-16 21:40:26

训练战术展现

两部影片中有大量的特警训练、演习和实战的镜头,呈现出很多SWAT作战时的战术特点。

作为一个以快速行动为基本特点的警察单位,SWAT在向目标建筑物突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十分重要。这里的协调配合主要是指突入时各队员需要进行相互掩护与支援,具体动作为各队员保障队友的侧翼和后方安全,并各自负责自己方向上的攻击任务。《反恐特警组》中,桑切斯与斯居特2人同时突入室内,桑切斯负责正面搜索,而斯居特负责掩护其侧后方安全。但在实施过程中,二人的动作有些脱节,桑切斯已经进入室内并将注意力放在正面,而后面的斯居特却没有及时跟上并警戒桑切斯后面的小门,结果被扮演假想敌的教官韩兜抓住空挡将斯居特制服。如果是实战的话,那么斯居特就会被当场击毙,并且前面的桑切斯也来不及反应而会被击中。《反恐特警组:火线救援》中也出现了类似场景:在一次使用蓝色训练枪的演习中,突入假想敌据守的建筑物时,同样是因为后面队员没有及时控制侧方角落,导致一名假想敌开枪击中了第二名队员,随之整个行动功亏一篑。特警的快速突入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环环紧密连接起来的链条,缺少任何一节都会破坏其完整性,一旦行动中出现脱节现象,那么整个链条就会断裂。特警部队反复训练突入战术,不仅仅是训练个人的战术动作,更重要的是磨合整个队伍的协调动作,以最终达到行云流水般的行动过程。

片中所展现的战术总体上来看中规中矩,可以总结为破门、投入爆震弹并快速突入后的近距离交火等。其总的指导思想是多路快速突入,迫使对手多方向交战而顾此失彼,从而将其制服或消灭。

《反恐特警组》中有一场反劫机演习。演习中,特警队员从机尾方向接近飞机

《反恐特警组》中有一场对特警队进行考核的反劫机演习,特警队在这次演习中成功利用多方向快速突击完成了任务。飞机上有6名装备匕首和手枪的假想敌,并且将起落架处和行李舱的入口控制了起来。经过研究,特警队决定从4个方向同时发起攻击。特警队从劫机者无法观察到的机尾方向接近,利用抛缆枪帮助一名队员登上机顶,斯居特与3名队员从起落架处用焊枪打开一个通道后进入行李舱内。行李舱通往客舱有一个入口,但已经被安装了诡雷装置,只要打开舱门诡雷就会引爆,而且有1名劫机者控制了这个位置。2名队员试图排除诡雷,身材矮小的女警官桑切斯则从一个维修入口进入舱内,做好了战斗准备。斯居特排除诡雷后进入客舱后部,隐藏在乘客座椅后面。斯居特排除诡雷后,机顶队员以索降方式突然下降到驾驶舱外,将看守有诡雷出口的假想敌“击毙”,这样就打开了一条安全的通道。此时进入飞机内部的队员从3个方向同时突入客舱内部,在近距离内连连“击毙”假想敌,最终顺利通过了考核。

从机顶索降下来的特警队员将看守入口的假想敌击中

从几个方向突入客舱内部的特警队员展开攻击

《反恐特警组:火线救援》中也出现了同样的战术动作,如在大厦内解决沃尔特劫持其女友的案件时,先是派出一名队员作为狙击手到对面楼内执行狙击任务,然后4名队员分成2组,一组从楼顶索降到目标所在房间的窗外,另一组则到达目标所在房间的门外等待时机。索降的一组将房间玻璃打碎后,迅速投入爆震弹,趁沃尔特注意窗外时,门口待机的一组破门而入。在形成对峙沃尔特准备杀害人质时,卡特尔果断命令狙击手开火。虽然枪弹没能击中目标,但是卡特尔反应迅速,冲上去将正在愣神的沃尔特制服。这一行动中,虽然只有2名队员组成的一个小组真正突入室内与沃尔特对峙,但狙击手和索降的一组也构成了2个攻击方向。尽管索降的一组没有参加攻击,但成功转移了沃尔特的注意力,为另一组顺利突入房间创造了条件。狙击手也构成一个攻击方向,虽然没有通过狙击击毙沃尔特,但为卡特尔制服罪犯创造了条件。

两部影片中呈现的特警战术基本上都是成功的,但也存在着不少缺点。如《反恐特警组》中的狙击手显得不够专业。影片开头处置银行劫案时,一名警方狙击手在开枪击毙了进入汽车企图开车的一名劫匪后,就将视线离开瞄准镜,并在拉枪机的同时向上面报告击毙目标。这样的动作完全不像是一名专业狙击手,击毙目标的情况一般是由观察员来报告,狙击手应该继续保持瞄准姿势准备连续射击。当时,除了被击毙在汽车里的劫匪外还有一名正在向四周扫射的劫匪,如果此时上面命令继续将这名劫匪击毙,那么狙击手就会措手不及。

《反恐特警组》中,这名狙击手击毙一名劫匪后就将视线离开瞄准镜,表现很不专业

在其他很多镜头中可以看到,狙击手在拉动枪机退壳并推枪弹上膛时视线始终不离开瞄准镜,这样的动作无疑更有利于实施快速连续射击。在执行任务中,保持连续射击的姿势是职业警员的基本素养。

在《反恐特警组:火线救援》中则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失误。在卡特尔制服沃尔特后,另一名队员卡勒将沃尔特的手枪捡起顺手插在自己的裤子口袋里,而挣脱了沃尔特控制的女人质罗丝因害怕沃尔特的纠缠,趁卡勒注意力全部放在沃尔特身上时,从后面将插在卡勒口袋里的手枪抢了过来。她试图自己打死或逼迫警察打死沃尔特,但因卡特尔护住沃尔特而没有成功。最后,绝望的罗丝用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也成为卡特尔警察生涯中损失的一个人质。如果对这一失误进行分析的话,特警起码有两处失误。首先,没有切实控制人质。有人可能会说也需要人质控制吗?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因为被劫持的人质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有的与劫持者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有的甚至是劫持者的同伙被临时抓住当作挡箭牌。即使不是这些情况,由于极度的惊恐或仇恨,人质被解救后仍可能会做出很多非常态的举动,或者因心力交瘁而出现健康问题。正是基于这些原因,特警在执行解救任务时,必须对人质也采用一定的控制或急救措施,要把人质置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才能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当时,沃尔特已被制服,卡勒应该将部分注意力转向身后的罗丝,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枪支被抢走的情况。其次,当时索降的2名队员成功吸引沃尔特注意力后就索降到地面,而没有从窗口突入室内也是一个失误。如果他们当时从窗口突入室内,那么就会从2个方向对沃尔特形成夹击之势,更容易解决战斗。

实战中服从命令与灵活处置 的艰难平衡

大家都知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特警队作为与军队相似的单位,同样适用这条纪律。按理说,只要命令下达,特警队员就要无条件地服从。但是实际情况是非常复杂的,就像《反恐特警组》中韩兜所说的:“有时做对事情不一定有好结果”。

在《反恐特警组》处置银行劫案时,斯居特与他的老搭档甘伯得到的命令是原地待命,不允许他们进入银行内部,但甘伯决定违抗命令主动行动,因此与斯居特一起从屋顶进入银行内部。当时警方已经开始与劫匪谈判,但是劫匪发现有同伙被击毙后就决定枪杀一名女人质以对警方施加压力。这时,如果选择服从命令,那么这名人质就会被枪杀,如果不服从命令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就需要行动者自己来承担责任。一贯与上级不对付的甘伯不顾上级再次发出原地待命的命令而决定主动采取行动,斯居特拗不过只好一起行动。他们从储藏室内悄悄进入攻击位置,就在劫匪要枪杀女人质的瞬间,甘伯果断开枪,结果枪弹击穿了人质的肩膀后将劫匪击倒在地。然后,2人同时开火,解决了剩下的1名劫匪。

《反恐特警组》中,斯居特和甘伯违抗命令进入银行内部,准备主动攻击

非常明显,在这个行动中,甘伯和斯居特都违背了上级非常明确的命令。不论是军队作战还是特警作战,在后方的指挥人员有时对战场情况的了解确实不如一线作战人员准确和详细,这就会使两者对战场态势的理解和把握产生一定的分歧。从另一方面来说,作为掌握全局的指挥人员需要从整个战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而一线作战人员更多的是从自身所面对的战场环境来考虑问题,这也会产生很大的分歧。从片中的情况分析:一方面指挥人员并没有发现劫匪将要枪杀人质的情况,因此指挥人员认为没有立即采取突击行动的必要性,而甘伯则看到劫匪要杀人,所以认为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斯居特虽然没有甘伯那么主动,但也认为要采取行动;从另一方面来看,当时指挥人员的指导思想还是倾向于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因为已经有2名劫匪被击毙在银行外面,这样的压力可能会迫使剩下的劫匪投降,而甘伯和斯居特从实际情况出发认为劫匪没有投降的可能,因此才认为必须采取行动。这样,就形成了是服从命令还是主动行动的矛盾。应该说,甘伯的主动精神是非常值得赞赏的,他能够主动承担本来不用承担的责任,冒着违抗命令的风险主动行动,终于以比较小的代价将劫匪消灭。

甘伯的主动精神值得赞扬,但个人主义表现过于严重

其实,甘伯和斯居特应当把事情做得更妥当一些,即他们可以及时将劫匪要枪杀人质的情况报告上级,并将自己所处的有利位置和有把握解决劫匪的情况报告上级。得知这一情况后,上级很可能会同意他们立即采取行动,这样还可以得到其他特警队员的支援,而不是2个人孤军奋战。退一步说,如果上级不同意立即采取行动,那么甘伯他们再采取行动也就具有了更大的合理性。作为指挥官或作战人员,其所了解的情况通常都是局部的,一旦只顾局部利益违抗命令采取行动而损害了整体利益,那么就要承担非常严重的责任。因此,优秀的作战人员要在服从命令和主动行动之间选择平衡。作为下级违抗命令采取主动行动的前提就是,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考虑问题,看自己主动行动的结果是不是符合全局利益。如果符合全局利益那么就可以采取行动,反之就不能采取行动。影片中,从甘伯一贯的行动来看,他是一个个人主义非常严重的人,尽管其个人技战术素质和对战场态势的把握都非常出色,但却屡屡违抗上级命令并与上级发生正面冲突,毁了自己的前程最后还走向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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