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贡献

闲蛋黄 2024-05-26 10:03:23

秦王朝灭亡以后,历朝历代对老百姓的统治基本上都沿用了秦朝的那一套。华夏历史上再也没出现过国祚超过350年的朝代,再也没有在学术上出现过百家争鸣的时代。

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法家因其独特的实用性和前瞻性脱颖而出。法家的第一个名人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管仲,早于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大约一百五十到两百年左右的时间。管仲洞察人心,体恤民情,他知道喊口号是没有用的,只要老百姓生活稳定,丰衣足食,自然能够知道礼仪荣辱“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

齐法家(东方法家)主张通过变法来打破贵族统治,用官僚政治代替贵族政治,将最高权力集中于封建君主手中。因此,他们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公布法令,统一制度,奖励耕战,富国强民。以前的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家规家训。对孽子、对不肖子孙,都有惩戒的家法,“谁犯错了,家法侍候!”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因为管仲的辅佐,齐国从一个内乱不断的国家变得强盛繁荣;因为管仲的辅佐,齐桓公成就春秋第一霸业。

孔子不反对依法治国。《论语》中有两处提到了法律,也就是刑法(古代只有刑法,刑法就代表法律):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孔子也有自己的顾虑,“世俗之陵迟久矣,虽有刑法,民能勿逾乎?”社会的风气由盛转衰已经很久了,人们不知道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虽有严峻的刑法,人们已经把作恶养成习惯,又怎能不逾越这个刑法呢?

民众要教化,从孝道开始,在上位者、教育者、做家长的人以身作则。如果人们没有接受伦理道德的教育,做了邪曲不正的事,应该给予宽恕。宽恕之后,还是要给他们以伦理道德的教育,让他们知道做人的本分,知道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人是可以教得好的,一定要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孔孟都是“人性本善”观点的拥趸,而荀子则认为人性更应该偏恶一点。用今天的话来说,不要把人想得太完美。这个分歧,最后也成为了法家和儒家的分界线。

孔子周游列国,虽然人人敬佩,但论到现实情景和实务,这种温文尔雅的“仁”政,便行不得也。届时的社会,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拨乱反治,即恢复到天下统一的和平时代,另一个问题是富国强兵,保证自己的生存。前一个问题是个悖论,要想拨乱反治,就得通过战争消灭战争,而其目的则是“德治”。若是像孔子那样到处鼓吹“德治”而达到富国强兵进而统一天下,一来收效甚慢,二来环境也不许可。所以,实践是选择的必要手段,换了诸位,恐怕也会很多选择法家的。

秦晋法家(西方法家)

秦晋法家登上历史舞台,可以追溯到李悝变法。李悝的变法措施和方法中,有很多被后来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所借鉴。经过李悝变法,魏国迅速崛起,成为战国初期唯一的超级大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法家理念的实效性。随后,秦国的商鞅变法和韩国的申不害变法,更是将法家的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秦人先祖因善养马而被为周王室封于秦地,后来因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秦襄公受封为诸侯。作为周朝的诸侯国,秦国自然受到了周朝礼乐制度的影响,加之身处西陲,秦人对中原诗书礼乐颇为倾慕,政治上采用的是儒家学说。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魏国人。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的家臣。公孙痤死后不受魏王重用,商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支持他变法改革。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首先,政治上,实行郡县制,加强皇权的集中管理,改革刑法,添加了连坐、车裂等重刑,威逼老百姓不要涉法违纪;其次,重农抑商,将土地由私有变为公有,奖励耕织,改变人的价值观念;然后,废除世禄制,奖励军功;最后,还统一了度量衡、“车同轨”、“书同文”、“文同伦”等。

法家在运用奖赏和惩罚时,强调要“厚赏重罚”。即如果要赏,就要赏得丰厚,让臣民感受到国家的慷慨和大度;如果要罚,就要罚得严厉,让臣民畏惧法律的威严。商鞅推行奖励耕战的政策,通过丰厚的奖赏来鼓励农业生产和战争中的英勇表现。同时,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商鞅也主张从严从重处罚,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秦人本来就是一个尚武的民族,再加上严格的训练,严明的纪律,迸发出的战斗力可想而知。历史学家在提起秦朝的兵马的时候会有一个专属的形容词,叫做“虎狼之师”。当时各国士兵上战场,杀敌之后要把自己杀死的士兵的左耳割下,记军功。但秦军不同,他们是直接把敌人的脑袋割下来挂在马上的,和这样的军队打仗能不害怕吗?

申不害,亦称申子,初为郑国地位卑微的臣子。韩国灭掉郑国后,申不害被韩昭侯重用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申不害的政治思想以重“术”著称,强调君主应以“独视”、“独听”、“独断”的手段来实行统治,认为“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君主“方寸之机正而天下治,故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君主个人的言论和主张可以决定国家的兴亡,表明了专制独裁主义的思想。

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深受齐文化熏陶的荀子(荀子则是继孔孟之后的儒家第三个圣人,被后世尊称为后圣),又培养出韩非和李斯两位法家代表人物。

韩非,别名韩子、韩非,战国时期韩国的王族。韩非子曾向韩王建议变法,韩王不予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想要起用。秦国攻韩,韩王在危急关头召见韩非。

韩非出使秦国,秦王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韩非上《存韩》书,批评李斯,揭大臣姚贾之短,由此得罪了李、姚二人。秦王认为李斯言之有理,便抓捕韩非。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服毒自杀。韩非想上书始皇帝,被拒绝。后来始皇帝后悔了,派人赦免他,但是韩非已经死了。

韩非极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剪除私门势力,“以法为教”,厉行赏罚,奖励耕战。韩非认为应该压制、打压五类人:学者,言谈者(纵横家),带剑者(游侠),患御者(门人),商人。用现在的话讲,重生产、重科技,实业报国。那时生产力水平不高,农业即实业。让老百姓安心生产农业,就没那么多事;军工部署加强了,边防无事了,内无忧外无患,百姓就能安居乐业富裕了,国家也就强盛了。这个思路放在今天也不过时。

李斯,字通古。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李斯在奏疏中大体意思是说秦始皇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秦国从秦穆公开始,所重用的大才之人都是来自他国。《谏逐客书》点醒了嬴政,秦王立马取消了驱逐令,并且开始重用李斯。

李斯在秦王政统一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李斯有一些影响后世的举动:

第一,向秦王提议建立帝制。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带领秦国统一天下,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自己成为第一位皇帝,史称秦始皇!“皇帝”这个称呼不是秦王嬴政自己想出来的,而是李斯为代表提议的,然后通过秦始皇的部分修改,最后决定称自己为“皇帝”。

第二,提议秦始皇建立郡县制。因为刚刚过去的周朝就是因为分封制导致到东周开始,天子大权旁落,周天子成为一个象征,下面诸侯国都纷纷自立自强,只是在表面上奉周天子,所以李斯提出建立郡县制,有助于中央集权。

第三,提议秦始皇统一文字、车轨、度量衡等。第二、第三其实在商鞅时期秦国就施行过,但在秦朝大面积铺开,还是头一回。

第四,即逐胡人、定百越。秦国在统一六国之后,实际上的疆域并不广阔,在秦朝北方有着胡人等少数民族的侵扰,而在南方还有百越等国,于是李斯建议修建长城北逐胡人,南定百越设立郡县,从而奠定了中国疆域最早雏形。

法家和儒家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唯一的区别仅仅只是一个赤膊上阵,一个披了一层伪善的皮。儒家是官治,法家是吏治。‘官’与‘吏’在中国的差别大的去了,就像西方政治语境中的‘政客’与‘官僚’不同一样。官有自己的执政理念,而‘吏’只是官僚的工具。所以儒家的官只需要博雅之学,有一套天理人道,提供合法性价值;而法家的吏治需要治理之术,按照上面交办。

秦以后中国的历朝历代,大都是以儒、法结合作为治国的基本理念。儒家强调以德治国,重道德教化,是内在约束;法家强调以法治国,重刑法,依靠威严、法治控制社会,是外在约束,两者需紧密结合,才能发挥最大效用,有效稳定社会。对于这一点,历代统治者都不约而同地表示赞同并予以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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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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