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入学政策、公积金有变化海宁市发布优化房地产新政

质量的声音 2024-06-07 06:28:35

近日,海宁市发布优化房地产新政,涉及、购房补贴、入学政策、公积金政策等,已正式实施。

据海宁发布消息,发布的六条房产政策,有两条就围绕“真金白银”。其一,购房契税财政补贴延续一年。其二,鼓励老旧住宅“以旧换新”活动。

购房契税财政补贴延续一年,凡是今年5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宅的继续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即购买新建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以上,分别补贴所交契税总额80%、40%的标准)。

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是近段时间以来的热门话题,是促进市场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这次“以旧换新”政策有3个看点。

第一是鼓励房企“收旧换新”。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购房人手中的旧房,购买新房时可以抵部分房款。据了解,城投集团正在研究收购海洲、硖石街道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旧房,可以在购买双漾未来城项目指定房源的新房时抵部分房款。活动办法制定完善后向社会公布。第二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签署三方协议,帮助有置换需求的购房者“以小换大”“以旧换新”。若旧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的,则房企退还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是在2023年1月1日后出售海宁市域范围内的自有住房,并在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内购买海宁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上住房的,给予新房所交契税总额80%的补贴。

同时,海宁市还优化了入学政策。新政针对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海宁市新建商品住宅,对已付清房款(或贷款已发放)但因非主观原因暂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购房人。此类购房人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全额购房发票等材料,其幼儿园和小学阶段适龄子女可在该新建商品住房所在招生辖区学校排序入学。

除上述政策外,海宁市房地产新政还包括三大方面。其一是支持村(社区)、国有企业(供销社)团购本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其二是稳步有序推进城镇有机更新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其三是实施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在海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其中,公积金政策扩面方面,还提到上调新建商品住宅最高贷款限额。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凡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宅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6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20万元。人才和多孩家庭政策同步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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