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老赖的心酸】案件终本,原告还能怎么办?

正义淇哥 2024-06-28 18:27:10

大家好,我是琪哥。深圳 “正义执行 ” 律师团队创始人。

对大多数的原告来说,遇到老赖欠债不还,从律师打官司到排期开庭,从庭审到等待判决,从拿到判决发现跟回款没关系到申请执行重新燃起希望,从交了执行费到法官打电话说“这个案子没办法了,对方没任何资产”,正常要大概一年半时间,

这一年半对于大多数原告来说其实是一个逐步失望,逐步崩溃,甚至是逐步疯狂、无语的过程。

原告不理解的事情很多:为什么执行律师不做执行不懂执行,还要在诉讼委托合同里面签上后期回款的百分比佣金?

诉讼费明明可以直接由法院退回,为什么诉讼律师不愿意在开庭时多说一句话,让法院先行退回?律师的职业操守呢?

被告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占100%,明明可以一起把股东告进去。为什么律师只起诉公司,一年判决下来才告诉原告还有重新弄一次把股东告进来才有机会回款?为什么故意给老赖留出时间转移资产?

老赖年底回乡风光无限(浑身名牌、豪车代步),为什么法官说老赖无任何资产可供执行?问题到底出在哪?

听名字,执行局应该就是做执行的(自己也交了执行费)。但为什么法官说他们只在总对总系统搜一下被告资产,看到没有资产余额就算工作完成?执行局不做线下排查?为什么不查资金流向资产去向?为什么不查被告未成年人的孩子名下资产来源?

由于没有足够的防范意识(信错了人),现在血本无归,原告自然很懊恼。由于过往电视剧看多了,想回款第1个事儿就想到花钱请律师,可自己完全不知道诉讼律师不懂执行也不做调查,被涮,加剧了懊恼。

交了执行费才发现法官也不做线下调查。也就是说真正想把案子查清楚,解决回款难题的具体工作竟然没人做。。。

之前见过一些诉讼律师写文章,说 “这一切都是误会,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我真想骂他祖宗十八代。不干活还把话说的这么冠冕堂皇,真的无耻。不做事,还给不做事加上合理合法的标签,这就是无赖。

那我想问:真相呢?案子到底应该谁来查?老赖的资产到底应该谁来找?所有的从业者存在的目的到底是深挖详查、还原事实真相,帮原告拿回血汗钱,还是作个秀就继续在办公室喝茶???

如果案件终本,是不是就真的没人管了?

理论上不会没人管,我是说理论上。

根据相应规定,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应当在此后的五年内,每六个月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如果发现可执行财产后,会通知原告并及时恢复执行。

大家仔细听听这句话。在法律用语中,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应当在5年之内每半年查询一次老赖资产,按理说就应该是必须查、不查不行。

但不查有什么问责方式这里没有说,实际上几乎没有什么问责。所以大家平时看到的现象即使案件终本等于马放南山,基本就是没人查。

法官的确忙,新案子都查不过来,的确没时间理这些陈年旧案。但从法律上讲,这些流水没人查,案子就这样丢在档案室,对原告来说是不公平的。

我们认为,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应该对被告名下所有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保险证券、车辆房产、船舶水域资源、公积金、婚姻信息、工商登记等都做一次详细筛查,甚至连老婆孩子的财产都查一遍。但实际上如果仅仅依靠总对总系统想做以上所有查询并确保无死角,暂时还做不到。

总对总系统联网范围有限,大家的期望暂时仅仅是停留在美好的想象。未来一定会所有信息联网,但不是现在。因为线上查询系统开发的还不完善。

如果想真正做到无死角查询,那就只能依靠线下查询,所谓的查缺补漏。但法官太忙,没时间查,

诉讼律师没经验,不知道需要查什么,更不知道怎么推动查询,原告没权限查,

那就只剩下唯一选项:专业的执行律师团队。可一打听,发现又要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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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现状,每一个原告都在面对的暂时无法改变的现状。既然改变不了大环境,我的建议是接受现状并利用现有的条件达成回款,咱们都不是孩子了,不应该为了一杯打翻的果汁就一直哭。

能自己解决不用律师自然好,没成本,但如果专业团队介入案件效果更好、时间更快,那就坐下来商量一下合作方式、佣金比例,大家核算下一下双方的投入产出,评估一下各自的风险和收益,剩下的就是签合同了。大家觉得呢?

今天就到这。我是琪哥,广东 “正义执行” 团队创始人,

我和我的小圈子喜欢广州、深圳、东莞的案子。大家路过广州可以来律所坐坐,坐标天河区。欢迎大家[作揖][作揖][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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