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次日发生关系被告强奸,男性奔走相告:国服版本喜迎更新

宁姐嘚啵嘚 2023-08-24 18:50:14

订婚次日发生关系,两天后女方控告未婚夫强奸,目前男方已被刑拘107天。

两人都是山西大同阳高县人,通过婚介所认识的,男方27岁中专学历,普通工作。女方24岁大专学历,在家待业。

两人交往三月后谈婚论嫁,订婚当天男方支付十万彩礼,答应正式迎娶时再支付十万,且一年后给女方房本加名。

两人订婚次日下午在婚房内发生关系,随后女方家人要求立即房本加名,否则就告强奸。

男方这边并没有纵容这一要求,一边答应加名一边选择静观其变,尤其是男方姐姐,并不想妥协。

警方一开始也没想立案,能调解就调解,大事化小,但最后双方还是谈崩了,警方“被迫”立案逮捕男子。

目前证据是女方的口供以及男子与女方母亲四分钟录音,男子父母认为女方母亲有意引导儿子承认强奸,证据效力较弱。

但耐人寻味的是,警方透露男子愿意承担责任,至于是什么责任,并未明说。

强奸一词的定义非常明确,但有时现实情况非常难以认定,因为发生关系的愿意程度不一定是百分百。

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同,发生关系充满着探索、忐忑和妥协,尤其当双方缺乏经验时,每一步都充满着不确定性,甚至事后懊悔都是很常见的情绪,并不代表其中一方被胁迫。

女方为什么这么重视彩礼和房本加名呢?

要知道当地房价便宜,男方的房子面积90平总价也才三十几万,想必大家心里也有答案。

女方家庭条件一般,家里还有三个哥哥,估计女方父母想借女儿婚姻大捞一笔,然后补贴儿子。

不得不说,女方父母这一步走得及其糟糕,这下十万彩礼要退还,房本也加不了名,在当地名声估计臭的不要不要。

而且如今更是全国出名,以后别说捞彩礼,正常男人见了都得绕着走。

不管女方是否骗婚、还是男方有无强奸,如今已是双输局面不可挽回。

按常理,很多男同胞应该同情这一男子,和未婚妻发生关系结果进去了,找谁说理去……

但结果却让人震惊,有太多男性希望男子强奸罪名落实,外加赔偿女方一二十万损失。出来后开直播,兄弟们众筹百万弥补损失,带货也是闭眼冲。

所谓“请这位先生赴死,吾等当奉为英烈”!

甚至有人建议七夕刚开过房的妹子们,赶紧让男友买房买车,否则就撤回性同意,告他强奸!

原因是:这样可以推进国服版本更新。

虽然流别人的血推进社会进步挺不道德,但若倒霉蛋撞到枪口,牺牲一些也算是为后人栽树。

既然有些雷迟早要爆,长痛不如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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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姐嘚啵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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