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在女友身上花了1000万元后女友提出分手,男子要求退回花费遭拒,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王明是一个家里很有钱的人,他在网络上认识了李瑶,李瑶是一个大学生。他们两个人虽然年龄差了很多,差不多有一轮那么多,但是聊得来,感觉很投缘,然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刚开始的时候,王明对李瑶非常好,出手特别大方,李瑶的生活费用都是王明在承担,还送了她很多很贵的礼物。后来,王明还送给李瑶一辆价值好几百万的豪车,李瑶当时很感动,就跟王明承诺,说自己等大学毕业以后就跟他结婚。
时间过得很快,李瑶大学毕业了。她告诉王明,自己想要出国去留学。王明听到这个消息后,没有丝毫犹豫,就说所有的费用他都来承担。不只是这样,王明为了让李瑶的父母生活得舒服一点,还在李瑶留学的那个城市给她父母买了一套房子。这样算下来,六年时间里,王明为李瑶花掉的钱差不多快有一千万了。王明觉得这些钱花得很值,因为他心里一直想着,等李瑶留学回来,他们就结婚,这样他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可是,事情并没有像王明想的那样发展。李瑶留学回来之后,王明准备了很多东西,向她求婚。但是,李瑶却拒绝了王明。王明一下子就懵了,他不明白为什么李瑶会这样做。他问李瑶,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还是李瑶有了别的人。李瑶只是说她没有想好结婚的事情,现在不想结婚。
王明心里很难过,他觉得这些年自己为李瑶付出了这么多,现在却换来这样的结果。他觉得自己这些钱都是用来准备结婚的,现在婚结不成了,李瑶应该把这些钱还给他一些。于是,王明就去找李瑶,要求她返还一部分财物。但是李瑶不同意,她说这些东西都是王明自愿送给她的,是她应得的,她没有理由还回去。王明没办法,只能把李瑶和她父母都告到了法庭上。
法庭上,王明说,他这些年给李瑶的这些东西,都是因为他想和李瑶结婚,是为了结婚做准备。现在他们不能结婚了,这些东西就没有必要再留在李瑶那里了。
李瑶就辩解说,王明给她的所有东西都是他自愿的,没有强迫过她,所以这些都是赠与,她不需要还回去。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仔细地考虑了双方的说法。法院认为,他们两个人之前确实谈论过结婚的事情,王明有很明显的结婚意愿,他给李瑶这些东西,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结婚做准备。所以,这些东西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普通的赠与。最后,法院判决李瑶需要返还王明一部分财产,包括那辆豪车、给李瑶父母买的房子,还有李瑶留学的费用,总共差不多是六百万元。
这个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多人讨论,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觉得王明太傻了,为了一个女人花那么多钱,最后却落得这样的下场;有的人觉得李瑶太不道德了,拿了别人那么多钱,现在不想结婚了就不想还了,这样做不对;还有的人觉得,爱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两个人在一起应该是因为真心相爱,而不是因为钱。这个事情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在爱情里面,一定要保持理性和清醒,不能因为对方有钱或者对自己好,就迷失了自己。金钱不能代表一切,更不能用来衡量爱情的深浅。爱情不是买卖,不能用钱来买卖,也不能因为钱而失去原则和底线。希望每个人都能在爱情里找到真正的幸福,而不是被金钱所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