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玩笑开不得!”江苏南京,女子去美容院做隆胸手术和拉皮手术,可医生打完麻药后,发现手术需要的内窥镜调配不过来,于是仅做了拉皮手术,直到次日女子才接受了隆胸手术。术后,女子质疑医院操作流程不规范,于是向卫健委投诉,并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据悉,来自徐州的王女士专程前往南京一家知名美容医院,准备接受提前预定的两项医美手术:硅胶假体隆胸置换、中面部拉皮除皱。
在手术之前,双方约定全程仅做一次全身麻醉,两台手术当天同步完成,这样可以避免麻醉带来的副作用。
手术定在今年5月20日,王女士如约进入手术室。在麻醉起效前,主刀医生李医师当着她的面拆开隆胸假体外包装,让她核对品牌、签字确认。
可等王女士再次醒来时,却被告知只完成了面部拉皮手术,最核心的隆胸手术被取消了。
王女士气愤不已,立即找院方讨要说法,执行院长朱某却称是王女士自身身体存在隐患。
然而主刀医生道出了真实缘由,美容院内隆胸手术专用内窥镜仅有一台,隔壁手术室同步在用。
原本预估对方手术很快结束,内窥镜消毒后就能调配过来,不料隔壁手术大幅超时。内窥镜属于冷消毒器械,无法临时调配,没有它,隆胸手术根本无法开展。
手术医生只能先做完拉皮,隆胸项目直接搁置,但医生表示可以给王女士补做手术。
次日,王女士再次接受全身麻醉,补做完假体隆胸。
短短48小时两次全麻手术,让王女士身心都承受巨大煎熬,完全无法接受美容院如此草率的安排。
更重要的是,当初王女士预约面诊时,手术医生还中途从另一台手术中抽身出来,匆忙和王女士沟通假体尺寸、手术方案。
院方如此操作,只为留住到店新客户,完全无视手术室管理规范与术中患者安全。
之后,王女士通过12345政务热线投诉维权,卫健委介入调查后,确认美容院存在术前准备不充分、术中擅自变更手术方案且未提前告知患者两大违规行为,但同时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医生在手术过程中离场面诊。
后卫健委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美容院全面整改。
《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 年)》规定,术前必须全面核查手术设备、耗材,确保器械充足、性能达标,杜绝术中设备短缺问题。
本次事件中,医院术前未核对内窥镜使用排期,多台手术争抢单一设备,属于典型术前核查失职,违反硬性管理要求。
同时《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按照原来协商的条件,王女士只要接受一次全麻手术就可以完成两个项目,但美容院单方面拆分手术、造成患者二次全麻,这就属于违约,必须赔偿患者人身、精神、误工等相关损失。
最终,医患双方在6月23日已达成和解,医院向王女士作出相应经济赔偿。
最后,做手术不是去理发店理发那么简单,全麻手术本就具有一定风险,可这家美容院在术前连核心手术器械排期都不核对,两台手术抢一台内窥镜,最后让顾客承受两次麻药伤害,完全是拿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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