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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源,三个辅警捞油水,经常下班后去设卡查酒驾,提出可以私了,最终因为一个醉驾

山西沁源,三个辅警捞油水,经常下班后去设卡查酒驾,提出可以私了,最终因为一个醉驾的头脑不清醒,被查了后直接冲到马路上撞死了,事情才曝光。

刘某、王某、雷某都在沁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担任辅警。三个人很清楚,自己所在片区熟人多,真要查出问题,容易被认出来,于是专门跑到其他片区设卡,挑下班后的时间拦车。

从2018年3月开始,他们隔三差五出去查酒驾、醉驾,也查无证驾驶、超载、遮挡号牌、车辆未年检等违法行为。司机一旦被查出问题,三人就暗示可以私下解决,交钱放人,不录入系统,也不继续追究。

单笔金额少则1000元,多则8000元,收来的钱由三个人分掉。七年时间里,这样的事情一共发生31起,绝大多数违法行为没有受到处理,只有1起后来被行政处罚。

这笔钱算不上惊人,却更能说明问题。三个人不是突然起意,也不是只做过一两次,而是在长期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把违法操作变成了固定习惯。收钱、放人、分钱,反复进行,风险意识也一点点消失了。

那么,真正出事的那天发生了什么?

2023年6月9日晚上11点左右,三人驾车巡逻返回,经过沁源县沁河镇李元街时,发现一辆白色福特轿车停在路中间。三人让司机挪车,会车时闻到驾驶员李某身上有酒味,便怀疑他酒驾。

他们把李某带到附近一家医院门前,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4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李某知道事情严重,反复提出想私下处理,三人也没有按照正常流程直接办理。

王某给他递水,还让他漱口、缓一缓再吹气,之后又进行了多次检测。这样的举动意味着什么?李某显然也看出了其中的暗示,他以为只要读数降下来,就可能用钱把事情解决。

他拿出手机给母亲打电话,通话过程中情绪越来越激动。电话结束后,李某跑到医院门口右侧,用头撞了两下护栏。三人赶紧上前劝阻,没想到李某突然转身冲向马路。

这时,康某驾驶一辆轿车从西向东经过,来不及躲闪,车辆撞上李某。李某当场死亡。事后鉴定显示,李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241.91mg/100ml,康某体内没有检出酒精。

7月14日,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康某负次要责任。

一场交通事故,为什么会牵出三个辅警七年的问题?因为人命出了之后,原本被遮住的细节再也藏不住了。

调查发现,刘某、王某、雷某在非管辖区域违法查车,利用辅警身份超越权限处理案件,甚至用收钱的方式替代正常执法。对已经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醉驾,他们没有依法移送,而是让当事人交钱离开。

检察机关指控,刘某累计收受54600元,最后分得17949元,王某收受52600元,分得20204元,雷某收受52000元,分得18847元。三个人收钱的总额超过15万元,但各自真正拿到手的钱都不到两万元。

问题在于,三个人长期这样做,为什么一直没有被发现?下班后的巡逻是否经过审批,执法记录仪有没有人检查,非管辖区域的查车有没有人核对,辅助执法人员的权限边界到底由谁监督?

在同事眼中,他们甚至还留下了工作积极、经常加班的印象。可这些加班没有换来更多规范执法,反而成了无人盯防时段里的私下交易。

壶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三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属于共同犯罪。法院认为,他们没有独立执法权限,却违规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事项,并利用职务便利收钱,为违法人员谋取不受处罚的利益,最终造成一人死亡。

判决结果是,刘某、王某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三人分别被判处罚金十万元。三人已经主动退缴赃款。

这个结果为什么引发争议?有人关注的是法律上的量刑依据,受贿金额、滥用职权造成的后果、认罪退赃等因素,都进入了判决考量。也有人更在意,七年31起违法放行,里面还有醉驾行为,三个人却只得到一年左右刑期。

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没有被忽略。李某死亡后,其家属是否获得民事赔偿,公开卷宗中没有看到三名辅警承担相关赔偿的记录,也没有家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记录。罚金和追缴赃款上缴国库,与家属赔偿并不是一回事。

三个辅警把辅助权限变成了查车、定价、收钱、放人的完整链条,直到一起死亡事故发生,这条链条才被彻底揭开。案件后续是否上诉,判决何时生效,公开信息中暂未披露。

信息来源:上游新闻 2026-08-03 15:50 3 名辅警违规查醉驾致 1 死,还多次收钱放行酒驾,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