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产假结束要回单位上班,孩子没人带,夫妻俩找育儿嫂、看托管,要么嫌贵要么不放心,商量了好几天。丈夫提议让自己母亲过来,小林没同意,打电话找自己母亲,母亲听说之后立刻答应过来帮忙带孩子。
小林提前和丈夫商量,说母亲过来不是义务帮忙,每个月给母亲六千块,一部分当生活补贴,一部分算带孩子的辛苦费,丈夫当时同意了,说老人帮忙不能让人家白干。
之后母亲就过来帮着带外孙,刚开始看起来一切都正常,母亲每天早起给孩子做辅食,洗衣服、收拾家,随时哄孩子,小林下班经常看见母亲抱着孩子等她,小林心里既感动又心疼,想着只是让母亲帮自己渡过这段难的时候,不是让她再来受累。
直到有一天小林提前下班,进门看见母亲眼睛红着,抱着孩子偷偷抹眼泪,说想回家,问了半天,母亲才说出委屈:小林不在家的时候,丈夫对她全是使唤,孩子哭了喊她过去,家里没收拾好说她没做事,吃饭也随时支使她端茶倒水收拾家务。刚开始母亲忍着不说,时间长了觉得自己不是来帮忙,就是来干所有活的,女婿还觉得理所当然,母亲说自己不是这个家的佣人,受不了了。
小林听完特别生气,等丈夫回家就质问他,说母亲是来帮忙带孩子,不是来当保姆被他使唤的。
丈夫却觉得,当初说好每个月给六千块,既然收了钱就该干活,自己花了钱,不然这六千块白花了。他还说,当初自己妈不要钱想来带孩子,小林不同意,现在他已经按要求出了钱。
夫妻俩各执一词,丈夫觉得出钱就是交换,岳母该干活;小林觉得那六千只是对母亲付出的答谢,不代表母亲就该被随意使唤,丢掉该有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