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男子在村里饲养了 59 只羊,可羊群却经常跑到邻居的地里,啃食种植的中药黄芩,邻居多次要求男子管好羊群。
但男子没有改正,无奈之下,邻居将农药喷洒在玉米里,59 只羊在啃食后死亡。事发后,男子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70000 元。
养羊人被称为纪某,种植户被称为秦先生。羊群多次进入黄芩地,双方因看管和赔偿问题发生争执,秦先生又提前说过会放置带农药的玉米。纪某后来报警,检测结果指向农药中毒。
真正有官方记录、情节又很接近的案件,发生在河南省淅川县。2016 年 9 月,王某林饲养的羊多次进入堂兄王某乾的庄稼地。
王某乾找过村干部,也当面要求王某林看好羊,还用树枝和刺条围地,效果一直不好。王某乾越想越恼,便把甲胺磷浸泡过的玉米粒撒进已经收割的芝麻地。五只羊进入田里误食后死亡,毛重共 415 斤。
2017 年 7 月,王某林起诉索赔 4565 元。11 月 1 日,淅川县人民法院香花法庭到马蹬镇小草屿村巡回开庭。王某林认为玉米撒在王某乾地里也不能损坏别人的财产,王某乾则坚持羊群长期毁坏庄稼才是起因。
法庭没有只看最后一次投毒,而是把此前多次侵地、反复劝阻和危险处置全部放在一起判断。按照当时每斤 9 元计算,五只羊价值 3735 元。
王某乾承担 30% 的责任,赔偿 1120 元,王某林自行承担 70% 的责任。这个结果说明,养羊人疏于管理有错,种地人采取危险办法同样要担责。
事情到了刑事层面,判断还会更严。2023 年 2 月,甘肃省会宁县的巨某某因地膜玉米地被羊踩踏,在地边撒下拌有水胺硫磷的玉米粒,没有设置警示牌。杨某、蒋某家的 11 只羊经过后中毒死亡。
巨某某亲属赔偿两户 4000 元和 17000 元,并取得谅解。2023 年 7 月 20 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公布判决,巨某某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土地由个人经营,并不代表可以放置足以危及过往人员和牲畜的毒饵。
2024 年 1 月 29 日,河南省社旗县又发生类似事件。75 岁的王某因麦苗被邻居李某家的羊啃食,把甲拌磷拌进玉米粒,王某还让儿子提醒李某避开。李某和妻子郭某赶着 51 只山羊放牧时,仍有 8 只羊误食死亡。
检测人员在现场容器、塑料袋和羊胃内容物中都发现甲拌磷。法院认定,事前提醒不能把危险行为变成合法行为,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民事赔偿经法院、检察院、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干部共同调解后履行。
另一类案件则给出了不同答案。2024 年 6 月 21 日,淅川县盛湾镇村民冯某的四只羊闯入毕某的芝麻、连翘地,误食毕某准备第二天施肥的尿素后死亡。
民警调查未发现故意投毒。法院查明,冯某把 70 只羊赶上山后离开,只用手机定位查看,羊群实际无人照看。尿素是正常农业生产资料,毕某没有设置诱饵,法院驳回冯某索赔 4000 余元的请求。
几起案件放在一起,责任边界已经清楚。羊吃黄芩、麦苗或其他作物,饲养人应赔偿实际损失;种植户可以拍照、清点、请村干部调解,也可以依法起诉,但不能用毒饵报复。
正常施肥造成闯入羊群误食,责任可能由饲养人承担;故意把剧毒农药拌进玉米制作诱饵,即使提前警告,也可能让普通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案件。
信源:九派新闻
